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条的规定,改编权即改变作品,创作出具有独创性的新作品的权利。
改编权即改变作品,创作出具有独创性的新作品的权利。
是在不改变作品基本内容的情况下将作品由一种类型改编成另一种类型,如将小说改编成剧本。
改编者对改编作品享有著作权,但是其行使著作权时不得损害原作品作者的著作权。
作为著作财产权的重要内容,著作权人可以许可他人行使前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并依照约定或者本法有关规定获得报酬。著作权人可以全部或者部分转让本条 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并依照约定或者本法有关规定获得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