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73年

更新时间:2023-01-07 17:09

历史纪年

通鉴记载

神宗体元显道法古立宪帝德王功英文烈武钦仁圣孝皇帝熙宁六年(辽咸雍九年)

春,正月,丁未,辽主如鸳鸯泺。

辛亥,诏奉僖祖为太庙始祖,迁顺祖神主藏夹室。孟夏祀感生帝,以僖祖配。

先是,中书奏请议僖祖神主祧迁,下两制详议。元绛等言:“自古受命之主,既以功德享有天下,皆推其本,统其尊,事其祖。商、周以契、稷有功于唐、虞之际,故谓之祖有功。若祖必有功,则夏后氏何以郊鲧乎?今太祖受命之初,立亲庙自僖祖始,僖祖以上,世数既不可复得而知,则僖祖之为始祖无疑矣。傥谓僖祖不当比契、稷为始祖,是使天下之人不复知尊祖,而子孙得以有功加其祖考也。请以始祖为僖祖之庙,庶合先王礼意。”翰林学士韩维言:“太祖皇帝睿智神武,兵不血刃,坐靖大乱,子孙遵业,万世蒙泽,功德卓然,为宋太祖,无可议者。僖祖虽为高祖,然仰迹功业,未见所因,上寻世系,又不知其所始。若以所事稷、契奉之,窃恐于古无考,而于今有所未安也。”天章阁待制孙固请特为僖祖立室,禘祫之日,以僖祖权居东向之位,以伸其尊;由太祖而下,亲近迭毁之主,皆藏诸僖祖室。礼官章衡等请以僖祖为别庙。苏棁请以僖祖祔景灵宫。

帝以固议问王安石,安石曰:“为祖立别庙,自古无此礼。姜嫄所以有别庙者,盖姜嫄禖神也,以先妣故,盛其礼与歌舞,皆序于先祖之上。不然,则周不为喾庙而立姜嫄者,何也?”帝以安石论为然,诏依绛等议。

二月,辛卯,夏人寇秦州,都巡检使刘维吉败之。

丙申,永昌陵上宫东门火。

王韶复河州,获玛尔戬妻子。

壬寅,韩绛自许州徙知大名府

三月,己酉,诏赠熙河死事将田琼礼宾使,录其子三人,孙一人。

庚戌,置经义局,修《诗》、《书》、《周礼》三经义,命王安石提举,吕惠卿王雱同修撰。帝欲召程颢预其事,安石不可,乃止。

辛亥,试明经诸科。

丙辰,司天监言四月朔,日当食九分。诏自丁巳避殿减膳,降天下囚罪一等,流以下释之。

己未,诏:“诸路学官,并委中书选京朝官、选人或举人充。”又诏:“诸路择举人最多州军,依五路法,各置教授一员。”

壬戌,御集英殿,赐奏名进士、明经诸科余中以下及第、出身、同出身、同学究出身,总五百九十六人。赐及第进士钱三千缗,诸科七百缗,为期集费。中,常州人也。

丁卯,宰相上表请复膳,不许。

诏进士、诸科并试明法注官。

戊辰,置诸路提点刑狱司检法官各一员,从吕惠卿请也。

庚午,封李乾德交趾郡王

夏,四月,甲戌朔,日当食,云阴不见。宰臣进贺,以为圣德所感,乞御殿复膳;从之。

乙亥,以朝集院为律学,置教授四员。公试习律令生员义三道,习断案生员一道,刑名五事至七事;私试义二道,案一道,刑名三事至五事。命官举人皆得入学习律令。

戊寅,知桂州沈起乞自今本路有边事,止申经略司专委处置及具以闻,从之。

自王安石用事,锐意开边,知邕州萧注,喜言兵,羡王韶等获高位,乃上疏言:“交趾虽奉朝贡,实包祸心久矣,今不取,必为后忧。”会交人为占城所败,或言其馀众不满万,可计日以取,诏以注知桂州,经略之。注入朝,帝问攻取之策,注复以为难。时起为度支判官,言南交小丑,无不可取之理;乃以起代注。起迎合安石,遂一意事攻击,交趾始贰。

乙酉,熙河经略司上河州得功将卒,王安石白帝:“士气自此益振。”帝曰:“古人谓举事则才自练,此言是也。”安石曰:“举事则才者出,不才者困,此不才者所以不乐举事也。”

壬辰,辽主如旺国崖。

甲午,定齐、徐等州保甲。

戊戌,裁定在京吏禄。

己亥,文彦博罢。

市易司既立,至果实亦官监卖,彦博以为损国体,敛民怨,致华岳山崩,为帝极言之,且曰:“衣冠之家罔利于市,搢绅清议尚所不容。岂有堂堂大国,皇皇求利,而天意有不示警者乎?”王安石曰:“华山之变,殆天意为小人发。市易之起,自为细民久困,以抑兼并尔,于官何利焉!”先是韩绛与安石协力排彦博,每议事,绛多面沮之,又置审官四院以夺其权。彦博内不平,坚求补外,帝遣中使召入,押赴枢密院者数矣。至是求去益力,遂以守司徒兼侍中、河东节度使、判阳河。

是月,始置疏浚黄河司。

先是有选人李公义者,献铁龙爪扬泥车法以浚河。其法,用铁数斤为爪形,以绳系舟尾而沉之水,篙工急棹,乘流相继而下,一再过,水已深数尺。宦官黄怀信以为可用,而患其太轻。王安石请令怀信、公义同议增损,乃别置浚川杷。其法,以巨木长八尺,齿长二尺,列于木下如杷状,以石压之;两旁系大绳,两端碇大船,相距八十步,各用滑车绞之,去来挠荡泥沙,已又移船而浚。或谓水深则杷不能及底,虽数往来无益,浅则齿碍泥沙,曳之不动,卒乃反齿向上而曳之。人皆知不可用,惟安石善其法,使怀信先试之以浚二股,又谋凿直河数里以观其效,且言于帝曰:“开直河则水势分,其不可开者,以近河每开数尺即见水,不容施功耳。今第见水师即以杷浚之,水当随杷改趋。直河苟置数千杷,则诸河浅淀,皆非所患,岁可省开浚之费几百千万。”帝曰:“果尔,甚善。闻河北小军垒当起夫五千,计合境之丁,仅及此数,一夫至用八缗。故欧阳修尝谓开河如放火,与其劳人,不如勿开。”安石曰:“劳人以除害,所谓毒天下而民从之者。”帝乃许春首兴工,而偿怀信以度僧牒十五道,公义与堂除。以杷法下北京,令都大提举大名府界金堤范子渊与通判、知县共试验之,皆言不可用。会子渊以事至京师,安石问其故,子渊意附会,遽曰:“法诚可善,第同官议不合耳。”安石大悦。至是乃置浚河司,将自卫州浚至海口,以子渊为都大提举,公义为之属。

五月,癸卯朔,湖北蛮向永晤、舒光银以其地来降。

戊申,诏兴水利,凡创水硙碾碓有妨灌溉民田者,以违制论。

乙丑,诏京东路察士人有行义者以闻。

以泸夷叛,诏遣中书检正官熊本为梓夔察访司,得以便宜措置诸夷事。

六月,丁丑,提举在京市易务奏三班借职张吉甫为上界句当公事。吉甫辞以见为李璋指使,方在降谪,一旦舍去,义所不安。帝叹曰:“吉甫虽小人,陈义甚高,贤于李清臣远矣,可遂其志。”初,韩绛宣抚,清臣从辟,会绛被贬,清臣图自全,多毁绛,故帝薄之。

辛巳,提举司天监陈绎等言《崇天厉》气后天,《明天历》朔后天,浮漏、浑仪亦各有舛戾。诏卫朴别造历,与旧历比校疏密。其浮漏、浑仪,今依新样制造,司天别测验以闻。

己丑,中书以劝课栽桑之法奏御,帝曰:“农桑,衣食之本,宜以劝民。然民不敢自力者,正为州县约此以为资,升其户等耳。旧有条禁,可申明之。”遂以其法下诸路,每岁二月终点检,栽及十分者有赏,不及七分者有罚。

王雱言:“今天下甲胄弓弩以千万计,而无一坚利者,莫若更制。其法,敛数州之所作而聚以为一,若今钱监之比,择知工事之臣,使典其职,且募良工为匠师。”从之。己亥,置军器监,以吕惠卿判监事。

是月,知南康军周敦颐卒。敦颐初因舅郑向任,为分宁主簿,有狱久不决,敦颐至,一讯立辨。调南安司理,有囚,法不当死,转运使王逵欲深治之。敦颐力与辨,逵不听,敦颐委手板,将弃官去,曰:“如此,尚可仕乎!杀人以媚人,吾不为也。”逵悟,囚得释。调桂阳令,改知南昌,富家、大姓、黠吏、恶少,不独以得罪为忧,而且以污秽善政为耻。累迁至广东转运判官,病作,遂求知南康以旧,至是卒。

敦颐信古好义,以名节自砥砺。黄庭坚称其胸怀洒落,如光风霁月。为南安司理时,通判程珦以其学为知道,使二子颢、颐往与之游。敦颐每令寻孔、颜乐处,所乐何事。颢尝曰:“自再见周茂叔后,吟风弄月以归,有吾与点也之意。”学者称为濂溪先生

秋,七月,甲辰,辽主猎于大熊山。

乙巳,诏:“京西、淮南、两浙、江西、荆湖六路各置一铸钱监,江南、荆湖南路以十五万缗,馀以十万缗为额。”

戊申,辽乌库德?寽勒统军言部人杀其节度使以叛。己酉,辽主命分部诸军讨之。

甲寅,以旱录在京囚,死罪以下降一等,杖罪释之。

丁巳,诏:“沿边吏杀熟户以邀赏者,戮之。”

乙丑,分河北为东、西路。大名、开德、河间三府,沧、冀、博、棣、莫、雄、霸、德、滨、清、恩十一州,德清、保顺、永静、信安、保定五军为东路;真定、中山、信德、庆源四府,相、浚、怀、卫、洺、深、磁、祁、保九州,天威、北平、安肃、永宁、广信、顺安六军为西路。

丙寅夜,西北有声如硙。

辽南京奏归义、涞水两县蝗飞入宋境,馀为蜂所食。

八月,命检正中书刑房公事沈括辟官相度两浙水利。帝谓王安石等曰:“此事必可行否?”安石曰:“括乃士人,习知其利害,性亦谨密,宜不妄举。”帝曰:“事当审计,无如郏亶妄作,中道而止,为害不细也。”丁丑,括奏言:“浙西诸州水患,久不疏障,堤防川渎,多皆堙废,今若一出民力,必难成功,乞下司农贷官钱,募民兴利。”从之。

甲申,罢简州岁贡绵䌷。

甲午,赐熙河、泾原军士特支钱。

丙申,辽以枢密副使耶律仲禧为南院枢密使。

戊戌,复比闾族党之法。

九月,壬寅,置两浙和籴仓,立敛散法。

癸卯,辽主驻独卢金。

戊申,诏兴水利。

辛亥,御崇政殿,策武举。初,枢密院修武举法,不能答策者,答兵书墨义。王安石曰:“武举而试墨义,何异学究!诵书不晓理者,无补于事。先王收勇力之士皆属于军右者,欲以备御侮之用,则记诵何所施!”帝从之。至是始策试焉。

戊午,岷州首领摩琳沁以其城降。

初,王韶既复河州,会降羌叛,韶回军击之。吐蕃玛尔戬以其间据河州,韶进破诃诺木藏城,穿露骨山,南入洮州境,道狭隘,释马徒行,或日至六七。玛尔戬留其党守河州,自将尾官军。韶力战,破走之,河州复平。进攻宕州,拔之,通洮州路。摩琳沁闻先声,遂以城降。韶入岷州,于是叠、洮二州羌酋,皆相继诣军中,以城听命。军行凡五十四日,涉千八百里,得州五,斩首数千级,获牛羊马以万计。是役也,人皆传韶已全师覆没,及奏捷,帝大喜,进韶左谏议大夫、端明殿学士。

戊辰,收免行钱。

先是京师万物有行,官司所须,俱以责办,下逮贫民负贩,数有赔折。吕嘉问请约诸行利入厚薄,令纳钱以赋吏禄,与免行户祗应。而禁中卖买百货,并下杂买场务,仍置市司估物低昂,凡内外官司欲占物价,则取办焉。至是遂行之。

冬,十月,辽主如阴山,遂如西京,旋命行幸之地免其租税。

辛未,章惇击南江蛮,平之。初,湖北蛮向永晤、舒光银等各以其地归顺,独田氏有元猛者,颇桀骜难制。惇遣左侍禁李资招谕之。资褊宕无谋,亵慢夷僚,为懿州蛮所杀。惇遂进兵破懿州,南江州峒遂平。

驸马都尉张敦礼乞立《春秋》学官,不许。帝谓王安石曰:“卿尝以《春秋》自鲁史亡,其义不可考,故未置学官。敦礼好学不倦,第未知此意耳。彼但读《春秋》而不读《传》,《春秋》未易通也。”

辛巳,以复熙、河、洮、岷、叠、宕等州,御紫宸殿受群臣贺,解所服玉带赐王安石。安石固辞,曰:“陛下拔王韶于疏远之中,恢复一方,臣与二三执政奉承旨而已,不敢独当此赐。”帝又谕曰:“群疑方作,朕亦欲中止,非卿助朕,此功不成。”安石乃受赐。

甲申,朝献景灵宫。

丙戌,赈两浙、江、淮饥。

壬辰,行折二钱。

丁酉,遣使瘗熙、河战骨。

是月,开直河。时北流闭已数年,水或横决散漫,常虞壅遏。外都水监丞王令图献议,于大名第四、第五埽等处开修直河,使大河还二股故道,乃命范子渊及朱仲立领其事。开直河,深八尺,又用杷疏浚二股及清水镇河,凡退背、鱼肋河则塞之。王安石乃盛言用杷之功,若不辍工,虽二股河上流,可使行地中也。

知定州滕甫入觐,言新法之害曰:“臣始以意度其不可耳。今为郡守,亲见其害于民者。”具道所以之状。甫在定州,以上巳宴郊外,有报辽师入寇、边民有逃者,将吏大骇,请即治兵。甫笑曰:“非尔所知也。”益置酒作乐,遣人喻逃者曰:“吾在此,彼不敢动。”使各归业。明日,问之,果妄,诸将以是愧服。

韩忠彦使于辽,杨兴公劳迎,问甫所在,且曰:“滕公可谓开口见心矣!”忠彦归奏,帝喜,进甫礼部侍郎,使再任。甫着书五篇:一曰《尊主势》,二曰《本圣心》,三曰《校人品》,四曰《破朋党》,五曰《赞治道》,上之。其略曰:“陛下神圣文武,自足斡运六合。譬之青天白日,不必点缀,自然清明。”识者韪其言。

十一月,癸丑,中太一宫成。乙卯,亲祀中太一宫。

甲子,辽南院大王耶律哈哩济致仕。哈哩济尝为辽兴军节度使、东北路详衮、明达勤恪,怀柔有道。置诸宾馆及西边营田,皆自哈哩济发之。未几卒。

丙寅,诏京畿收养老弱冻馁者。

十二月,辛未,辽以知北院枢密使事耶律宜新为中京留守,以南院宣徽使耶律萨喇为南院大王

壬辰,高丽、夏并遣使贡于辽。

历史大事

熙宁六年(1073)四月,宋神宗下令将原来的朝集殿改成律学学校,由宋朝政府拨出专款一万五千贯,然后将这本钱纳入开封府检校库放高利贷收取利息,利用息钱来养活律学学生,朝廷设置教授四名,教授的俸禄、随从人员与国子监直讲待遇一样。一般官僚士大夫均可进入学校学习,经过考试合格后由政府解决食宿等问题。学生每个月由官府主持一次考试,学习律令的学生考试大义三道,学习断案的学生亲自处理一个案件。另外,律令、断案学生都得亲自刑事案件五至七件。每个月学校主持三次考试,考试内容为大义三道、案例一道,处理刑事案件三至五件。

额我略七世(Gregorius VII, 约1020年—1085年5月25日),又译格列高利七世、格雷戈里七世,国瑞七世,原名希尔德布兰德(Ildebrando),于1073年4月22日被选为教宗并领此职到他逝世。额我略七世是在罗马天主教历史中的一个重要的改革者之一。在主教叙任权之争中他与神圣罗马帝国皇帝亨利四世成为对手。1073年4月21日亚历山大二世去世,额我略被选为教皇。他的对手对他当选的方式表示非常不满。这些不满是在他当选数年后提出的,因此他们可能并不表示他的选举的确不正当,而是事后他的敌人对他的攻击。不过格列高利自己承认说他的选举非常不规则,1059年所发表的法律中规定的程序没有被执行。

熙宁六年(1073)二月,宰相王安石随从宋神宗去观灯,骑马直接进入宣德门,宫廷卫士大声叱骂王安石,并打伤了王安石的坐骑。王安石怒不可遏,建议宋神宗将这些卫士送往开封府治罪,罢免宦官一人,宋神宗答应了他的要求。但王安石意犹未尽,似乎尚未泄其私愤,同时他怀疑这些卫士幕后有人撑腰壮胆。于是王安石在宋神宗面前再一次提起旧事,认为自己从前曾与宰相曾公亮一道陪伴宋神宗,都是在宜德门里面才下马,此事会不会与自己平常遇事总要实事求是有关。宋神宗自己也承认在作亲王时,地位比宰相低得多,自己都可以从宣德门里面下马。而枢密使文彦博则承认自己一直是从宣德门外下马。此时,御史蔡确上书弹劾王安石,节外生枝,他认为宫廷卫士是保卫皇帝的,宰相非礼,卫士进行阻止是合情合理的,而开封府官员迎合宰相之意,判处卫士杖刑,假如这样定罪,今后卫士还敢尽心尽职吗?宋神宗审阅章惇奏章后,认为章惇言之有理,但宋神宗并未因此而追究王安石的责任。于是宋神宗下令对审讯宫廷卫士的开封府判官梁彦明、推官陈忱进行严肃处理,各罚铜十斤。

熙宁六年(1073)三月,宋神宗再次下令规定在职地方官职田的具体数量。藩府州知州,如益州(今四川成都)、太原府(今山西太原)、江宁府(今江苏南京)等军十顷;其余各军、监地方行政长官七顷;藩府通判八顷;节镇通判七顷;其余各州六顷;藩府留守、节度使、观察判官五顷;节镇留守四顷;州一级其他官僚一律三点五顷,州一级防御使、观察使及军、监判官三顷。万户以上县令六顷,县丞四顷,不足一万户的县令五顷,县丞三顷,不足五千户的县令四顷,县丞二点五顷,各县主簿、县尉职田数量分别为县令职田的一半。发运使、副使、转运使、副使与节镇知州职田数量相同,发运判官、转运官、提举常平仓与藩府通判数量相等;发运司勾当公事、转运司管勾文字、提点刑狱司检法官七顷。各州军事长官总管十五顷,路分钤辖十顷,安抚司都监、路分都监、州钤辖七顷,藩府都监五顷,走马承受、各州都监、都同巡检都大巡河等四顷,巡检、堡寨都监、寨主三点五顷。等等。这是宋神宗以来以地方官职田数量的又一次明确规定。

北宋都城开封官府衙门所需要的一切物资,均由京师诸行供应。但由于各级官吏上下其手,多多索取财物,各行所费钱财往往在官府所需物资的十倍以上,因而一些商贩、贫困百姓因作行户而破产者比比皆是。于是开封府肉行(供应官府肉类)的徐中正等人上书,建议由行户交纳免行钱后,行户的物资便不再送往官衙门。熙宁六年(1073)四月,宋廷下令在市易务下专门设立“详定行户利害所”机构,具体负责制定免行法。八月,详定行户利害所颁布了免条例,按照各行获利的多寡向政府交纳免行钱,由吏人和免行户共同负责征收,免除各行对官府衙门的物资供应。此后,宫廷及官府衙门所需一切物资的买卖全由杂卖场、杂买务等根据市易所估物资价格的高低进行买卖。

熙宁五年(1072)五月,宋神宗下诏开封府范围内允许愿意喂养官马的保甲养马,同时命令开封府提点刑狱司陕西路所买官买中,除良马而外,其余的均可由保甲喂养,每年保甲所养马最多不超过三千匹,经过一段时间的试验,熙宁六年(1073)八月,政府颁布了养马法,将养马法从开封府范围内推广到了京东、京西、河北、河东、陕西五路。养马法的主要内容包括;五路义勇、保甲愿意喂养官马者,每户可养一匹,家产多者可喂养两匹,马匹或由官府牧马监配给,或由官府出钱由养马户自买,不许强迫农户养马,开封府养马不得超过三千匹,其余五路不得超过五千匹。保甲可以骑所养马追捕盗贼,但乘骑不得超过三百里。开封府范围内养马户免纳二百五十束粮草,官府还预付一定钱给养马户作为酬金,其余的五路养马户每年免除折变、沿纳钱。各路三等户以上养马户一律每十户为一保,四等、五等户每十户为一社,保户独力养马,官马死后由保户负责赔偿。社户所养官马死后,则由同社各户共同赔偿,但只赔偿原来所定价格的一半。官府每年检查一次,检查养马户所养马匹的肥瘦。曾布等人所编成《养马法》共十四条,除开封府而外,其余五路委派转运司、经略司、州县地方官视具体情况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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