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20大连故意杀人案

更新时间:2024-04-12 12:13

2019年10月20日19时许,公安机关接到报警,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发生一起故意杀人案,受害者某某(女,10岁)被害身亡。依据《刑法》第十七条第二款之规定,加害人蔡某某未满14周岁,未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依法不予追究刑事责任。

案件处置

接警后,大连市公安局经连夜工作。

2019年10月20日23时许,在走访调查中发现蔡某某(男,2006年1月出生,13岁)具有重大作案嫌疑。到案后,蔡某某如实供述其杀害某某的事实。依据《刑法》第十七条第二款之规定,加害人蔡某某未满14周岁,未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依法不予追究刑事责任。

2019年10月24日,公安机关依据《刑法》第十七条第四款之规定,按照法定程序报经上级公安机关批准,依法对蔡某某收容教养。

2019年12月,贺美玲夫妇曾向大连市人民检察院递交材料,要求官方公布调查结果,并澄清加害人的父母是否参与作案。

2020年5月9日上午,前述民事诉讼在沙河口区法院开庭。因涉及未成年人隐私,此案不公开审理,法院宣布择期宣判。当天被告蔡某某家属无一人出庭。经历两个多小时的庭审,法院宣布择期宣判。

2020年8月6日,被害女童小淇母亲贺美玲当天收到大连市沙河口区人民法院的传票,称该院受理的小淇生命权纠纷案定于2020年8月10日14时30分在大连市沙河口区人民法院207法庭复庭宣判。收到前述复庭宣判的法院传票后,贺美玲发帖称,女儿淇淇离开已有九个多月,失去后才知道痛苦的滋味,“我才知道坚强两个字做起来真的很难”。

2020年8月10日14时30分,在大连市沙河口区人民法院207法庭复庭宣判。判处蔡某某、庄某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在辽宁省级平面媒体上向原告小淇母亲及家人公开赔礼道歉(道歉内容需经法院审核),此外民事赔偿部分,判处蔡某某、庄某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合计1286024元。

截至2020年9月7日,女孩母亲贺女士表示,男孩家人始终没有露面。

2020年9月7日,大连10岁遇害女孩的母亲向法院递交了强制执行申请,法院已受理该案。

依法拘留

2020年10月9日,行凶者父母因未执行法院判决被依法拘留。

2020年11月3日,蔡某某父母名下房屋结束拍卖后无人竞拍,于11月19日进行第二轮拍卖,此前拍卖价格为114万元将降至100万元。

2020年11月6日,蔡某某父母在《大连日报》对受害女孩家人登报道歉。称“一定会按照判决赔偿,就算砸锅卖铁,做牛做马我们也会尽全力赔偿”。

案件回应

2019年10月25日上午,琪琪的舅舅贺先生告诉北京青年报记者,已聘请律师,考虑上诉,希望凶手受到最严重的处罚。

案件后续

2020年12月8日,据澎湃新闻消息:蔡某某父母名下的房产经历了两次流拍后,将于12月16日10时开始进入到变卖程序。根据拍卖网信息显示,该房屋变卖价格与第二次起拍价格相同为100万元,变卖将于2021年2月14日10时截止。截至发稿前,有487人进行围观,但暂无人报名。

2020年12月8日下午,被害女童淇淇的代理律师田参军表示,变卖程序是司法强制执行的最后一步。如果变卖成功,淇淇妈妈将会领到这100万元,如果变卖不了,则有两种可能,“要么以物抵债,要么发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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