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8陆河工地坍塌事故

更新时间:2023-11-25 12:26

2020年10月8日10时50分许,广东省汕尾市陆河县水唇镇一在建工地天面构架浇筑时模板支撑发生坍塌事故,当地随后组织成立应急救援队伍赶赴现场救援。

事故经过

2020年10月8日10时50分许,广东省汕尾市陆河县水唇镇一在建工地天面构架浇筑时模板支撑发生坍塌事故,当地随后组织成立应急救援队伍赶赴现场救援。

事故伤亡

截至2020年10月8日,该事故造成9人伤亡,其中7人抢救无效死亡,1人重伤,1人轻伤。

事故处置

事故发生后,广东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要求当地做好伤员救治和事故调查、善后工作。目前,事故后续处置及调查工作正在进行中。

事故调查

2020年10月8日,广东陆河县看守所迁建工程业务楼的天面构架模板发生坍塌事故,造成8人死亡,1人受伤。经查,2019年12月,汕尾市某建设工程招标,广东某建筑有限公司为了能中标,以黄某某持有的一级建造师(房建)资格证参与投标,并虚设项目部、任命被告人黄某某为项目部项目经理,但黄某某未实际到岗履职。余某某作为该建筑公司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总经理,负责督查该工程的建设及安全生产情况。中标后,该建筑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兼总经理李某某将工程的施工项目非法转包给苏某某、叶某阳,随后苏某某又将该施工项目转包给无建筑资质的被告人杨某某,并约定由杨某某支付挂靠费用。在施工过程中,杨某某聘请朱某某为技术负责人兼施工员、丘某某为项目施工安全员、叶某钦为测量员兼施工员。丘某某、叶某钦均无相应资质。此外,杨某某还将木工分包给无相应资质的郑某某。

法院判决:以重大责任事故罪分别判处苏某某、叶某阳、李某某、杨某某、余某某、朱某某、丘某某、叶某钦、郑某某、黄某某、田某、彭某某、林某某等13人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至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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