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8-31 14:45
110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门报警电话,发生一切紧急情况都可以拨打110寻求帮助。110报警电话是紧急救助热线,也是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生命热线”。
受理范围包括报警,求助,警务投诉等。
需要报警、求助或进行警务投诉时,可通过有线电话(普通市话、投币电话、磁卡电话等)、移动电话等,不用拨区号,直接拨“110”三个号码,即可接通当地公安机关110报警电话。在异地拨打案发地的110电话时,可先拨案发地区号,再拨110即可。拨打110电话,电讯部门免收报警人的电话费,投币、磁卡电话不用投币或插磁卡,直接拿起话筒即可拨通110报警电话。
(1)警情发生的时间和具体位置。在郊区,要说明乡镇和村落名称。为了缩短民警到达现场的时间,尽量到村委或村碑处等候,如果实在不能离开现场,尽量说明在村的哪个方位。在市区,要说明在什么路的确切位置,也可找一下周围的明显建筑物或商店的名称,来表明自身所处的位置。在公路上,要说明在什么路的哪一路段,附近是否有什么明显标志物和路牌。
(2)自己的姓名和电话,以便警务人员及时联系。需要报警台为报警人保密的,报警台会采取保密措施,切实做好保护报警人安全的工作。
20世纪80年代中期,沿海和内地一些大城市的公安机关,为适应斗争形势发展的需要,提高公安机关接处警的快速反应能力,便利于解决群众斗殴、求助和投诉,同时更好的打击小偷劫匪犯罪行为,将原为群众报警电话的110,逐步扩大职能,拓宽服务范围。建立了110报警服务台,展开110报警服务工作。
1985年5月1日福建省漳州市公安局安装的110警用电话,至1990年一共接(出)警22起;由漳州市公安局巡逻中队民警郭韶翔率先将110报警电话扩展报警求助警用范围(即110报警服务台)。
1986年2月27日,广东省广州市公安局建立了中国第一个110报警服务台,正式开展110报警服务工作。1987年6月,公安部下发了《关于大中城市公安局普遍建立110报警服务台的通知》,要求各大中城市公安局在两年内普遍建立110报警服务台。自此时起,110报警电话正式成为110报警服务台。
由于旧式的电话是那种转盘拨号的,拨1时间是最短的,0是最远的,所以打完两个1,要确定自身的确要报警,所以打0,以便不会打错,且拨完还有时间挂断;而新式电话是按的,所以不存在拨的时间长短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