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1广州地铁地面塌陷事故

更新时间:2024-10-03 16:28

2019年12月1日上午9点28分,在广东省广州市广州大道北与禺东西路交界处出现地面塌陷。事发路段为广州地铁十一号线沙河站施工区域。

事故经过

2019年12月1日上午9点28分,在广东省广州市广州大道北与禺东西路交界处出现地面塌陷。事发路段为广州地铁十一号线沙河站施工区域,有一辆清污车和一部电瓶车陷入。

事故伤亡

截至2019年12月1日,塌陷区内有3人被困,无伤亡和失踪。

截至2019年12月2日,清污车上的2人身份已经确认,骑电瓶车人员身份未确认。

2019年12月4日,经警方调查,事故有3人坠入塌陷区,其中2人已经被查明为石姓父子,另1人为男子罗某,53岁,湖南省耒阳市人。

2020年1月6日凌晨4时30分,搜寻人员在搜寻区域地下21米左右,发现了一名失联人员。经医护人员确认,该名人员已无生命体征。

2020年1月10日,另外2名失联人员也被找到,不过均已遇难。

事故处置

事故救援

事故发生后,各方全力组织救援,广州市应急局、天河区政府、市交通局,以及交警、消防部门,地铁公司等相关单位在现场组织抢险。具体原因在调查中。塌陷区距离燃气管道较远,并已关停,未监测到有燃气泄漏的情况。燃气公司应急人员在现场随时待命。

因塌陷区已被水体覆盖,且有土体塌落,给救援工作带来极大困难,为避免塌陷区域进一步扩大,已经进行局部回填。

事发后,现场立即成立应急救援指挥部,以救援为第一要务,千方百计搜救失联人员,千方百计确保不再发生次生灾害,及时疏散周边人员。广州地铁采取的措施主要是:

1、 迅速组织相关专家制定救援方案,组织救援人员多次进入现场,组织开展施救,但由于现场多次发生塌陷,范围不断扩大,导致施救行动多次受阻,且危及塌陷区周边安全。广州地铁根据专家组意见,现场马上加固边坡防止再次塌方,形成安全的救援平台,以便全面开展救援。

2、对塌陷周边实行交通管制并进行警戒,封锁道路,禁止车辆通行,疏导交通和人员。

3、立即组织对河道和附近路面等既有设施情况进行巡查,开展周边建(构)筑物监测,及时掌握附近路面情况。目前,广州大道北高架桥和周边房屋监测结果正常。

4、立即通知附近所有管线的产权单位,配合救援,关停周边自来水、燃气等管线。

截止2019年12月2日,各方仍在全力对掉落的1辆清污车和1部电动单车等3名被困人员实施救援。隧道内施工人员已全部安全撤离,事件也未对在运营的地铁线路造成影响。广州地铁组织专家对事件原因进行调查分析,并表示将不遗余力继续配合做好现场救援工作和后续调查。

2020年1月6日凌晨4点30分,搜寻人员在搜寻区域地下21米左右,发现了一名失联人员遗体。经公安部门现场取证,对遇难者身份进行核实,初步确认该遇难者为罗姓失联人员,相关情况已通知失联人员家属。目前,其余两名失联人员的搜寻工作仍在进行中。

事故调查

2019年12月4日,经警方调查,12月1日在广州大道与禺东西路交界处发生的道路坍塌事故中,有3人坠入塌陷区,其中2人已经被查明为石姓父子,另1人为男子罗某,53岁,湖南省耒阳市人。

2019年12月20日,事发已19天过去,地陷被困者仍未找到。

发生塌陷后,应急抢险指挥部千方百计组织搜寻失联人员。通过连日来24小时不间断地搜寻,截至2020年1月6日凌晨4时30分,搜寻人员在搜寻区域地下21米左右,发现了一名失联人员。经医护人员确认,该名人员已无生命体征。公安部门进行了现场取证,并对遇难者身份进行核实确认。经初步确认,该遇难者为罗姓失联人员。相关情况已通知失联人员家属,并继续开展家属安抚工作。目前,其余两名失联人员的搜寻工作仍在持续进行中。

事故通报

2020年1月11日下午,广州市政府通报了广州地铁塌陷事故的最新进展,从2019年12月1日事故发生后,广州各部门全力开展搜救,2020年1月6日,搜寻人员发现了一名失联人员遗体,1月10日,另外2名失联人员也被找到,不过均已遇难。

事故影响

截止2019年12月1日下午1点34分,塌陷区域自来水管已关停,现场持续对周边建筑物进行数据监测。因抢险需要,现场已临时实施交通管制,公交线路也有调整,广州地铁已提醒市民,注意提前绕行和调整出行路线。

该地面坍塌,给人民群众生产生活造成损失和影响,广州地铁通过其官方微博致以最深切的歉意。

最新消息

2020年5月27日消息,针对广州地铁11号线沙河站施工区域坍塌事故,日前,广州市应急管理局官网公布了调查报告。调查报告称,该坍塌事故是一起地下施工遭遇复杂地质条件引发的较大责任事故,其直接原因是暗挖法施工遭遇特殊地质环境等因素叠加,引发拱顶透水坍塌。事故3人遇难,直接经济损失约2004.7万元。

据广州市检察院官方微信公众号“广州检察”2023年6月15日发布的文章,近日,广州市检察院、广州市应急管理局联合发布安全生产领域刑事典型案例,其中包括与 2019 年广州地铁11号线地陷事故相关的周某、王某某重大责任事故案。

据上述“广州检察”发布的文章,周某系某地铁站暗挖土建工程项目的安全总监和实际负责人,主持日常工作;王某某为该项目总工程师和技术负责人。2019年12月1日9时15分许,该地铁工程项目发生拱顶透水坍塌事故,由于项目部未及时对坍塌路面进行围蔽,造成行经此处的被害人石某、石某伟、罗某某死亡,直接经济损失达人民币2000多万元。经事故调查认定,周某、王某某对事故发生均负直接责任。事故发生后,周某、王某某投案自首。

2020年10月21日,广州市公安局天河区分局以周某、王某某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向天河区人民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2021年1月21日,天河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同时基于两被告人自首、所属单位赔偿、被害人家属谅解等情节,对其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提出相应的量刑建议。2021年12月31日,天河区人民法院采纳检察机关的量刑建议,以重大责任事故罪分别判处周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判处王某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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