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6 17:49
8日9时10分从河南省义煤集团巨源煤矿事故抢险指挥部获悉,经过再次核查,瓦斯爆炸共造成26人遇难。此次事故发生前,该矿共有46名矿工下井,安全升井20人。 8日0时50分许,事故抢险指挥部一度宣布,瓦斯爆炸造成13人死亡。事故发生前,井下当班矿工33人,20人安全升井,救援工作基本结束。截止11日,事故原因正在调查中。
11日晚,河南义马煤业集团兼并重组的巨源煤业有限公司矿井“12 7”瓦斯爆炸事故调查取得新的突破:事故当班下井人数从原先的46人上升到82人,其中,安全升井44人,死亡26人,受伤12人(重伤2人);事故发生时间从原先公布的17时40分提前到15时35分。随着调查的深入,这起时间、人数反复变化的煤矿事故,迷雾渐渐被拨开,但背后的真相更应彻查到底。
救援工作基本结束,事故原因正在调查中。
巨源煤矿管理比较混乱。事故发生后,救援人员甚至找不到井下结构图纸,最后只能依靠逃生矿工和搜救人员口述绘制的草图开展救援。更为恶劣的是,事故发生后,该矿原矿主蓄意隐瞒死亡人数。
记者采访了解到,救援力量赶到时,巨源煤矿现场一片混乱,矿方起初说有15人下井,后来变成20多人;到夜里零时左右,又称初步核查当班下井为33人,遇难13人。在事故人数统计上,下井人员从最初的15人到20人、29人、33人、45人、46人,再到最后的82人。遇难人数上,记者最初了解到是6人遇难3人失踪,随后上升到13人,经过搜救人员在井下五轮彻底搜寻,最终确认井下26人遇难。
事故的发生时间,记者最初从相关部门得到的信息是19时40分,随后核查为17时40分,最后经调查组确认为15时35分。7日18时55分,义煤集团接到事故报告,抢险救援队伍于19时25分率先到达现场,此时距事故发生已近4个小时。而巨源煤矿的报告和调度记录显示,事故时间为17时40分,比事故真实时间推后了2个多小时。正是这近4个小时内,伤员被转移,大部分下井矿工升井离开现场,给事故抢险救援和人数核查制造了重重障碍。
在矿难发生前,这个煤矿已经先后入驻了分属四、五个包工队的上百名各地矿工,一个正在隐患整改阶段的煤矿突然间涌来这么多矿工,每支队伍还向矿方缴纳了30万元左右的押金,派驻矿长和地方驻矿干部对此究竟是不知情还是有意视而不见? 假人数、假时间、假图纸、假监管、假整改,已经十分恶劣,而且还有着藏匿尸体、转移伤员。
到11日晚,最终的核查表明当班下井为82人,遇难26人。
该起煤矿重大瓦斯爆炸事故调查组负责人说,初步可以肯定这是一起有组织的违法违规组织生产、对抗各级政府监管的重大非法安全生产事故,并且矿主手段非常狡猾。
事故调查组一位成员介绍说,调查人员折腾了一晚上也没弄清井下到底有多少人,直到公安机关接举报侦破后才核查清楚。而渑池县政府派驻的包矿干部一直在矿上,矿方组织人员下井时,这位干部还清点过人数,明知下井人数却一直不说。8日早上,相关人员问他时,他竟然回答:“没人问我!”这位驻矿干部已经被公安部门羁押。
8日下午,逃逸的原矿主锁永刚已经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调查组负责人指出,巨源煤矿长期存在着越界非法开采行为,事故调查组将彻查背后的腐败问题。
这位负责人说,经过初步调查发现,这个煤矿多年来一直在自己井田范围外进行非法开采活动,长时间越界开采,发生事故的地点也是在自己的井田范围之外。他说,这样的情况,有关部门从来没有查出来过。矿方在检查前把非法开采区域封闭起来,躲避监管。同时,不排除有关部门和人员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迁就纵容非法生产。按这样的情况,即使不出事故,这家煤矿也要依法关闭,对有关责任人依法处理,对不当得利予以处罚。
据介绍,这家煤矿虽与义煤集团签订了兼并重组协议,但实际上还是按自己的一套安全生产管理模式运行。他们在义煤集团方面的人不在场时非法生产,而且提供的井下图纸全是假图纸,给义煤集团提供的采掘平面布置图仅是实际生产范围的1/4。
这位负责人表示,“一定要查清原因,彻查背后的腐败,看看背后的保护伞到底是谁!”
这起事故,暴露出地方政府驻矿监管不力,这家煤矿的驻矿监管更是形同虚设;另一方面,也暴露出义煤集团整合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事故调查组相关负责人说,从这次事故中,国有大矿也要吸取教训,不是简单地派人就能解决安全问题,必须真投入、真管理。
截止2010年12月8日14点,河南渑池矿难遇难人数上升至26人。煤矿管理层刻意隐瞒死亡人数,并偷偷转移尸体,致使下井人数一度混乱。
该煤矿年产15万吨,煤矿已经进入技改阶段,违反整合下井人数要求,偷偷违规生产。
河南巨源煤矿瓦斯爆炸造成26人死亡的悲剧,矿方私自组织矿工下井是主要原因。巨源煤矿本是一所低瓦斯矿,这或许是矿方大胆违规的一个重要前提,反映出在瓦斯治理方面,我国的煤矿当前仍存在较大的思想麻痹,这是个危险的信号。
低瓦斯矿也会爆炸?到底有什么特点值得注意呢?
根据《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矿井相对瓦斯涌出量小于或等于10立方米/吨,且绝对瓦斯涌出量小于或等于40立方米/分钟,为低瓦斯矿井。我国的煤矿绝大多数属于低瓦斯矿井,约有近两万处。但低瓦斯矿井发生重特大事故却屡见不鲜。2002年山西临汾市尧都区阳泉沟矿瓦斯爆炸,30人死亡。该矿瓦斯相对涌出量3.7立方米/吨,属于低瓦斯矿。而2005年发生的39起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特大瓦斯事故中,低瓦斯矿井有18起,占特大瓦斯事故的46.2%。
低瓦斯矿容易发生事故,主要原因是思想麻痹。矿方放松管理,或不设瓦斯检查员,或瓦斯检查不认真,或停风后不认真排放瓦斯,或风量不足不加以解决等等。河南巨源煤矿瓦斯爆炸的具体原因,应该也不会逃出这个范围。
国家安监局2006年已要求,所有低瓦斯煤矿都要安装瓦斯监测监控设施。巨源煤矿事故给矿主和管理者带来又一次深刻教训——对待瓦斯,来不得半点大意。
河南渑池矿难发生后,一些干 部不是痛切反思工作失误和问题,反而大言不惭,在大会上公开夸起了自己干得如何好:“一是周密安排部署、二是狠抓隐患排查、三是严格查处生产矿井三超和三危险的行为、四是严格实行煤矿安全检测……” 这种论调,遇难者家属听了寒心,公众听了痛心,有识之士听了忧心。而事故之后,类似这样的“官话”“官腔”出场其实并不陌生。所谓“听话听音”,矿难后的“自我表扬”值得仔细“倾听”和认真反思。
不管这些干部是自夸成习惯,还是“以攻为守”推卸责任渡难关,在死亡26人的特大安全生产事故面前,在监管失察问题已经初露端倪的事实面前,一切的辩白与粉饰都显得苍白无力,也毫无公信力。从现实效果看,这番话的语境之中,透露出的对人的冷漠、对生命的轻视是最让人们愤愤不平的。矿工们尸骨未寒,家属们悲痛欲绝,有人反而为自己评功摆好,孰轻孰重,欺人欺天?
实际上,在渑池矿难的前前后后,这种冷漠无处不在。矿难发生前,巨源煤矿多年一直进行非法开采活动,有关部门听之任之,从未查处过;矿难发生后,矿方管理层不是尽快想办法营救被困矿工,而是偷偷转移遇难矿工尸体,刻意隐瞒死亡人数,眼看纸包不住火,干脆溜之大吉;渑池县政府派驻的监管干部一直在现场,却始终一言不发,事后竟以“没人问我”来搪塞。这些事实,恰恰说明矿难的发生不是偶然的,而是长期工作疏漏和失职的恶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