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10-02 13:36
16230是“驾驶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到20%”的违法行为的交通违法代码
违法代码:16230
违法行为:驾驶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到20%的
违反条款:《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一款
处罚依据:《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第五十条、《法》第九十条、第九十二条
强制措施与依据:扣留机动车;《法》第九十二条第三款
违法记分:6
处罚:罚款500
(注:《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