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500

更新时间:2024-10-02 13:04

16500是“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限速分别为60、70、80)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时速未达到120、140、160公里”的违法行为的交通违法代码

简介

违法代码:16500

违法行为: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限速分别为60、70、80)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时速未达到120、140、160公里

违反条款:《法》第四十二条、《条例》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六条

处罚依据:《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四项、第二款

处罚方式

强制措施类型与依据:《法》第一百一十条第一款

违法记分:6

处罚:罚款1500,可以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备注:道路类型非高速、城市快速路

(注:《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条例》指《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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