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11-23 18:26
广州国际车展创办于2003年,已成为国内知名的综合性汽车展览会之一,日益受到各大汽车厂商及车迷的青睐。2011年11月22日,第九届广州国际汽车展览会正式拉开序幕。
展出时间
整车展区2011年11月22-28日,11月21日为媒体日
汽车零部件及用品展区为2011年11月22-24日
展出地点
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展馆
(中国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阅江中路380号)
展区分布
乘用车展区A区1.1-5.1、1.2-5.2、6、7、8号馆,商用车展区A区6号馆,房车展区A区1.1馆户外南广场,媒体展区设在A区2.1-5.1号馆户外南广场。(详见附件-展区分布图)
展会新闻中心
设置在5.1号馆对面的南广场,设有接待区、工作区、采访区、休息区。
记者办证中心设置在A、B区交界中平台售票处对面。
展会组织
主办机构-- 广州市人民政府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中国对外贸易中心
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
中国汽车工业协会
执行机构— 广州展联展览服务有限公司
承办单位-- 中国对外贸易广州展览总公司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汽车行业分会
中国汽车工程学会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广州市分会
广州汽车销售行业协会
广州工业经济联合会
展会主要承办单位联络名单
广州展联展览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凤浦中路广交会大厦1206室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汽车行业分会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路46号
展会指定承建商
整车展区及室外展区:广州亚海展览有限公司
(具体联络方式请详见第三章。)
展会指定运输商
运展环球物流有限公司
具体联络方式请详见第三章。
展会贸联组
广州汽车集团商贸有限公司:负责展品留购事宜
地址:广州市永泰路54号金晖楼首层
为了方便参展商和观众就餐,展馆内设有麦当劳、广州酒家等快餐及自助餐供应点,这些酒家提供的餐食经过卫生防疫部门的检疫,办理了异地经营卫生许可证,确保安全卫生。大会规定,参展商不能自带食物进入展馆,如有遇到这方面问题的展商,请在2011年10月25日前与组委会联系咨询。
A区展厅技术数据
(详见服务位置图)
中国银行 -珠江散步道3.1馆门口(两边设有自动提款机)
珠江散步道9.2馆对面(设有自动提款机)
建设银行 -珠江散步道4.1馆门口(两边设有自动提款机)
珠江散步道9.2馆门口(设有自动提款机)
商务中心 -珠江散步道2.1、5.1馆门口
提供电话、传真、复印和文具等服务
邮政 -珠江散步道1.1馆门口
提供特快专递、邮政等服务
旅游公司 -珠江散步道3.1馆门口
提供旅游、订购飞机票、火车票等服务
中国移动 -珠江散步道3.1馆门口
电子商务中心 -珠江散步道8馆门口两侧
提供上网等服务
派出所 -展场中路与A区北平台交界处(北平台楼梯下)
展馆保卫部门 -3.1馆105室
知识产权问题受理处 -A区珠江散步道8.1馆门口
(一)展会的证件类别 及发放办法
1、展商证:供展商的工作人员使用,按以下标准发放:
标准展位 每(9平方米)将免费获得4个参展商证;
空地展位 每(10平方米)获得1个参展商证。
领取办法:展前三天在现场主办单位服务点凭参展合同、交款凭据按标准领取。
2、搭装证:供筹、撤展期间施工人员使用,费用10元/张,由主场承建商负责发放,申请表格参见第四章A7表格。
3、媒体证:供大会特邀媒体、记者使用(凭大会/参展商的邀请函或记者证领取,一人一证)。此证分为A、B两种,具体要求请见展览会官方网站。
有意参与的媒体将被要求提前在展会官方网站提交相关身份资料,主办方将认定记者的资格,证件在现场新闻中心报到处凭展会确认函及其他有效证件领取(同一个单位的多名记者可以委托其中一名记者代领,其他情况必须记者亲自领取)。
4、展商技术保障工作证:150元/人,分两种类别:1、仅限定于媒体日(11月21日)和开幕式(11月22日)两天使用。2、限于全期使用(11月21日-28日)。需由展商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工作人员名单及身份证复印件申请以及照片。
5、工作证:主办单位人员将佩带“主办单位”工作证,大会相关的其他工作人员将佩带“工作人员”工作证。
6、样车证:供展出的样车使用,申请方式请见本手册第四章B1表格。,
7、候车区证:申请方式请见本手册第四章B3表格。
8、展品运输车证:请先申请候车区证,凭候车区证到现场向主场运输商交款换取,每证收取人民币七十五元。
9、加班车证:供开展期间,需换车及运送宣传资料的车辆使用,向组委会提交申请,申请方式请见本手册第四章B2表格。
(二)赠票发放标准及购票方式
主办方会提供一定数量的免费门票给每个参展商。发放标准为:标准展位-----5张/9平方米,空地展位-----1张/1.5平方米。这些赠票请展商自行到主办方办公室领取或在现场报到时领取。
购票请参见第四章B4表格,参展商可以享受一定折扣优惠。
(三)证件管理规定
1、筹撤展期间,所有施工人员进出场馆或在馆内施工,必须佩带筹(撤)展证件。
2、参展证请妥善保管。如需补领,则需收取工本费每卡人民币1000元/张。
3、证件不得转借、变卖、涂改,伪造,违者必纠。
展览期间,展会鼓励广大参展商在展馆内组织召开行业内相关议题的研讨会/技术交流会。有意举办这类活动的参展商请参照本手册第四章的B6表格与主办单位联络以确定会议室及设备租用、时间安排等事项。
主办单位愿意协助参展商邀请有关部门及人员参加这些会议,有需要的参展商请提供希望参加会议的单位和人员名单给组委会,以便我们开展邀请工作。展商也可以自行安排人员组织工作。
11月21日为展览会媒体日,建议参展商将各自的新闻发布会安排在当天举行。有计划安排新闻发布会的参展商,请于10月25日前将计划报组委会,组委会将统一协调安排发布时间。每家参展商的新闻发布会时间要求控制在30分钟内。
各参展商须在10月30日前向组委会提供新闻稿,内容包括展车数量、新车、概念车等相关内容。
组委会将在展前编印展会会刊,并在展览期间派发给广大参展商、专业观众等业内人士。请参展商在展前40天将需要登录的企业信息发送给组委会。企业信息主要内容包括:中英文介绍(各200字以内),公司名称中英文,地址中英文,联系人,电话,传真,网页,电子邮件等(除了企业简介,其他内容可以根据实际需要有选择性的提供)。具体的登录表我们会在后期工作中发送到各参展商负责人员的电子邮箱,敬请留意。
另,组委会将在会刊中刊登一定数量的彩页广告,并根据展商的参展面积赠送一定规格的广告:36平方米以上的汽车零部件及用品企业、500-1000平方米的整车企业赠送单版广告(尺寸为170mm宽×240mm高。未加3mm出血线,请把主要图形及文字不要靠近边缘线,以免被书脊折位遮挡);1000平米及其以上赠送跨版(340mm宽×240mm高,请把主要图形及文字不要放在中线附近,以中线为准,左右各6mm处不要有主要文字及图形,由于是无线胶装,尽量避开书的装订厚度,以免主要图形及文字被书脊折位遮挡。当然也可以跟据需要分成两个单页来做);请各参展商将会刊广告的菲林片及打样稿两份请务必于10月30日前交至广州汽车展组委会,以免影响贵司的简介及广告及时地登上会刊。(最好能提供菲林,若确实不能出菲林,提供光盘也可,但必须做成AI或CorelDRAW等可修改文件)
除了按标准赠送的会刊广告,组委会还提供了以下有偿广告供参展商根据需要进行选择刊登:
1、会刊广告
2、参观指南广告
3、门票广告:
4、纸质资料袋广告:
由被邀请的记者自行在展会官方网站上提交申请,申请时请上传个人相关证件资料以及展商发给的邀请函。主办单位将优先处理这部分记者的申请,符合标准的,将发送确认函。记者在现场凭确认函及其他证明资料领取媒体证件。(同一个单位的多名记者可以委托其中一名记者代领,展商不能代领)
需要在展台内演示和/或示范其设备、展品或产品的参展商必须遵循:
1、展会期间的展台演出所用的设备和材料必须符合安全环保要求,各参展商安排演出时必须严格控制音量并顾及相邻展位及观众的感受。
2、确保运转时所有机器都配备有安全装置,这些安全装置仅在机器被切断电源时才可以移走。
3、确保所有展示运转机器都由参展公司专业人员操作,在无上述人员监管情况下机器不可运转。
4、必须安全地安装和防护所有可运转展品并将其固定在安全位置,以防滑动,展品在展台内的放置不得对参观者、工作人员或者其他人员造成任何危险或伤害。
5、必须独立放置启动装置,避免参观者或其他未经许可的人员操作。
6、避免展品产生的有毒气体、废气或者其它刺激性物品排入展馆。
7、禁止使用涉及瓦斯缸、明火和焊接等的装置。
8、必须采取足够的保护措施以防损坏展馆地面、地毯以及其它设施。任何由此造成的损害都将由参展商自行负责。凡需开展广场活动的单位,必须事先取得“广场活动许可证”。
9、确保噪声不会对参观者或者其他参展商造成干扰。参展商不得擅自在展位上安装高分贝音响,每个展商展位内播放声音应控制在70分贝以内。如果演示产生任何问题,主办单位保留采取措施降低音量或关闭设备的权力。
10、任何在展览会现场进行的演出或活动(包括新闻发布会、礼品及资料派发),必须向主办方提前书面申报并获批准后开展,原则上禁止厂商在展览会现场进行巡游展示。参展商应注意确保该类活动的内容不得出现有违政治或精神文明的内容;在活动进行时确保展会安全,主办方将视现场安全情况劝导或临时停止此类活动的进行;主办方要求同一展馆内相邻展台的现场演出应分时段进行。如果演出或活动产生任何问题,主办方保留采取降低音量、关闭设备直至停止演出或活动的权力。
11、带入展馆的展品、海报、文件和材料必须与本展览会主题有关,且得到主办单位的同意。若发现任何展品、宣传材料或展品配套物与本规定相抵触,主办单位有权将该类物品清除出展馆。
1、在布展、展览及撤展期间,参展商须负责由于自身原因引起的支出或赔偿要求。主办单位建议参展商为其展品或贵重物品购买保险及购买第三者保险。
2、会场的保安由大会安排,保安人员二十四小时巡逻会场,但对工作人员受伤、展品遗失或损毁不负责任。
3、展商在布展和撤展时,请勿将展品和装箱材料放置在过道中,以保证主通道的畅通。
4、在布展和撤展期间,摊位内须有足够之职员,负责看守展品及装修材料。
5、如发现任何可疑人物,请即通知主办机构或在场的保安人员。
6、展商携带的贵重物品请自行妥善保管。
1、会场内没有空余地方供展商贮藏物品,故请参展商与大会指定运输商联系仓贮事宜。
2、参展商不得展示与展会无关的产品,否则大会有权取消其参展资格,由此而造成的损失自行负担。
3、参展商不得在展览会上零售展品,否则由此引起的工商税收等责任由展商自负。
(一)中国(广州)国际汽车展览会保护知识产权暂行规定
为了保护发明创造专利权,鼓励设计创新,规范市场秩序,树立展会在知识产权方面良好的形象,展会就展览期间有关展品的设计专利保护问题做出如下规定:
1、现场知识产权咨询点(简称咨询点)由展会主办单位和当地知识产权管理部门组成,是展会现场唯一接受专利、商标、版权投诉的机构。
2、咨询点仅受理当届展会期间发生在展馆内涉嫌侵犯知识产权的投诉。
3、参展企业必须自觉遵守我国的有关专利保护法律法规以及大会关于参展展品(包括展位内张贴、摆放的产品及宣传图片、资料和未开包装箱物品)和专利权管理的有关规定,并备好有关参展物品的知识产权有效证明文件。
4、展会要求参展企业必须严格审查参展产品的知识产权状况,参展企业必须提供合法有效的知识产权权属证明,禁止带侵权产品到现场参展。参展企业未经专利权人许可,不得以他人专利产品参展、报价及成交。
5、现场咨询点受理的投诉人投诉专利侵权,投诉人必须提交下列资料:
(1)专利证书、专利法律状态证明、专利授权公告文本;
(2)专利权人的身份证;
(3)委托代理人的,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明;
(4)被投诉的参展商及其展位号。
6、展会主办单位将加强现场监督,在筹备和展览期间严格审查展品、展板、相关宣传材料等状况,发现侵权情况将及时向有关管理部门报告。
7、投诉人必须向展会主办单位提供保证,如恶意投诉给展会主办单位或者被投诉人造成损失的,投诉人必须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8、专利侵权投诉一经有关专利管理部门受理,展会主办单位将协助专利管理部门或有关公证机构、专利侵权投诉人于展位现场取证(包括摄像、摄影、抽样)、检查、认定。一经专利管理部门认定构成涉嫌侵权,收到《涉嫌专利侵权处理通知书》后,参展企业必须在半个工作日(以展会场作息时间表为准)内举证答辩,或即时从展架上撤下涉嫌侵权产品。
9、被投诉参展企业及其参展人员务必积极配合专利管理部门或咨询点对展品专利权的检查工作,以确保展会的顺利进行。专利管理部门和大会在履行有关职责时,有权请求公安及展馆保卫人员予以配合和协助。
10、投诉人不经现场咨询点受理投诉而擅自与涉嫌侵权方进行交涉,在展览现场引起纠纷而影响交易秩序的,大会有权禁止其进入展馆。
(二)涉嫌侵犯知识产权的处理办法
1、持有参加本届展会有效证件的与会人员,如在展馆内发现展位上陈列摆放的展品、宣传品及展示部分涉嫌侵权,可到现场知识产权咨询点投诉。
2、投诉人投诉时,应当首先向咨询点工作人员出示权属证据。
3、上述有关文件经工作人员审验有效后,投诉人须按要求填写《提请投诉书》。
4、咨询点收到《提请投诉书》后,即安排工作人员受理投诉。被投诉方应以在大会正式备案的参展企业代表人协助咨询点处理投诉事宜。
5、咨询点处理涉嫌专利侵权个案,适用举证责任倒置原则。被投诉方在被告知其展出的展品涉嫌侵权后,应立即出示权利证书或其他证据以证明其拥有该展品的展出权或经营权,做出不侵权的举证,并协助咨询点工作人员对涉嫌展品进行查验。
6、如被投诉方不能当场对被投诉涉嫌侵权的展品做出“不侵权”的有效举证,咨询点工作人员有权对该涉嫌侵权展品作暂扣处理。被投诉方须立即签署《承诺书》,承诺在本届展会期间不再经营或展出该涉嫌侵权展品。《承诺书》一式两份,分别由被投诉方和咨询点持有。
7、如被投诉人对投诉站的处理结果有异议,可在半个工作日内到咨询点提出不侵权的补充举证。举证有效的,投诉站立即发回暂扣展品,并允许其继续展出;举证无效、逾时举证或不作补充举证的,大会有权对暂扣产品作没收处理。
8、为维持大会的秩序,在咨询点做出处理且被投诉人接受此处理后至本届展会结束前,投诉人不得在展览现场对被投诉人采取进一步的法律行动。
用电注意事项
鉴于本届广州车展规模空前,展馆各展厅内可供电量有总额限定,为此,本届展览会相对各展台的用电量统一限定如下:
各馆特装展台,1000平方米以内(包括1000平方米)参展面积用电限量为400安培(超出400安培的用电量倍增以1000平方米作为起计点)。
请各参展商及其代理商、搭建商或服务商将各自的用电量控制在此规定内进行申报,超过用电标准的展台,大会将不能保证给予正常供电。
用电需求只接受提前书面申请。展会期间不允许使用接线板等多用插座。电箱更改、移位、或取消将收取50%费用。
其他注意事项
1、参展商应遵守知识产权等国家有关法律。凡涉及商标、专利、版权的展品,参展单位必须取得合法专利证书或使用许可合同,并备齐带到展会。
2、所有商业或宣传活动只可在参展商所属摊位范围内进行,如派发任何产品目录、小册子、纪念品或同类物品,不得派发其内容与参展单位产品无关的宣传资料。
3、参展商不得在会场范围内滋扰参观者或其他参展商。
4、非参展商严禁在会场内进行任何买卖或宣传活动。如发现此等情形,请即通知主办机构。
5、参展商应严格遵守消防安全规定及采取一切防火措施以保障大众安全。
6、参展商若损坏会场设施或第三者物品,必须自行负责赔偿。
7、参展商必须遵守施工时间表。若展位需要修整或更改设计,可在每天下午15:00前报经主办机构同意,办理加班手续后才能进行。
8、若参展商不同意传播媒介或商业摄影师拍照的,可在摊位内放置禁止摄影之标志。
广州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危伟汉表示,第九届广州车展将以“绿色科技·和谐未来”为主题,倡导绿色环保、低碳高效的汽车工业创新科技,谋求人类与自然的和谐共存。车展规划面积180000平方米,使用琶洲展馆A区全部13个展馆和B区3个展馆,展出内容包括乘用车、商用车、房车、改装车、顶级豪华车和汽车零部件及用品等。他表示,广州汽车展成立专业公司,投入市场化运作的第一年,广州车展将以更加灵活生动的形式,为业界打造一个一流的行业盛会。新能源、概念车是第九届车展的重头戏。随着能源的紧缺、油价上涨,新能源汽车无疑越来越成为众多车企开发引进的重点,减少用车费用及政府补贴也使新能源汽车越来越吸引消费者。与以往不同的是,广州车展上亮相的新能源车,消费者2012年就可以在市场上买到。
作为行业内一个重要的“风向标”,广州车展对未来汽车的发展走向、对2012年后的行业发展起到了积极的引导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