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4-21 14:50
2011第二届中国国际轨道交通建设展览会是2011年10月21日-23日在中国国际展览中心举办的一次展览会。
★ 支持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
中国科学院
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
★ 主办单位:
中国建筑装饰协会
中国建筑业协会
中国建筑学会
中国房地产业协会
中国室内装饰协会
中国美术家协会
清华大学
中国国际贸促会建设行业分会
中国国际设博会组织委员会
中国国际建博会组织委员会
映德国际会展集团
★ 拟邀单位:
世界卫生组织
联合国开发计划署
联合国环境规划署
联合国人类住区规划署
国际公共交通联合会
国际地铁协会
中国土木工程学会
中国建筑业协会
中国交通运输协会
中国城市公共交通协会
中国铁道工程建设协会
中国铁道学会
国家发改委综合运输研究所
建设部地铁与轻轨研究中心
中国勘察设计协会
中国铁路建设投资公司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
协办单位:
全国各城市轨道交通管理部门
全国各轨道交通集团公司
★ 媒体单位:
中国中央电视台、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国网络电视台、人民网、新华网、网易、消费日报、中国建设网络电视台、中国建设报、中华建筑报、中国建材报、中国建筑装饰网等五百余家国家主流媒体及行业权威媒体组成的“中国建博会-媒体联盟”将对本届大会做跟踪报道
★ 承办单位:
映德会展(北京)有限公司
轨道交通具有方便、快捷、安全和环保的优势,发展轨道交通是解决大城市交通问题的有效途径,也是节能减排的重要措施。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和居民出行自动化的趋势,加快大运量轨道交通建设对于缓解交通拥堵状况,改善居民出行条件,促进土地能源节约和环境保护,领导城市布局优化条件具有重要作用。城市轨道交通将和房地产、汽车一起,成为推动我国经济发展的三大亮点。
未来50年,中国城市化率将提高到76%以上,城市对整个国民经济的贡献率将达到95%以上。都市圈、城市群、城市带和中心城市的发展预示了中国城市化进程的高速起飞,也预示了建筑业更广阔的市场即将到来。中国已经成为世界上最大的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市场,无论是建设速度,还是建设规模,目前我国的轨道交通产业已经开始进入一个最好的黄金发展期。这无疑为世界范围内“轨道交通建设”领域的厂商提供了前所未有的市场空间和发展机遇。
本届“轨道交通展”的操盘团队具有丰富的地铁、轻轨及城市交通会展项目组办经验,早在2001年就联合中国土木工程学会城市公共交通学会在重庆举办了“中国重庆轻轨地铁及城市建设展览会”;在2003、2004年联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在北京举办了两届“国际地铁、轻轨及城市交通技术展览会”。
为SIEMENS、GE、HONEYWELL、MOTOROLA、SHELL、MITSUBISHI、YORK、DAIKIN、BELL、BUTLER、中国南车、中国北车、DUPONT、MAGNETIC AUTOCONTROL、EVONIK DEGUSSA、PHOENIX CONTACT、MOELLER、ARROW、中国建筑、徐工集团、西飞集团、三一重工、中国重汽、中国铁通、中船重工、CNEEC、CESEC、西南铝、华为、北京城建、重钢集团、湘潭电机、志成冠军集团、北京地铁车辆厂、菲尼克斯、北起、德国博得、力王实业、北开电气、法国TEC、东芝机车、烨联钢铁、日本JIO、韩国大庚、粤海汽车、杭叉集团、杰帝母线、北方交通重工集团等逾1000家世界著名轨道交通领域展商提供过高效优优质的专业会展服务。
◇ 轨道交通机车车辆技术与装备;
◇ 通信信号先进技术与装备;
◇ 供配电动力系统技术与装备;
◇ 机电系统技术与装备;
◇ 安全保障系统技术与装备;
◇ 信息化系统技术与装备;
◇ 维修、检测系统技术与装备;
◇ 智能化自动售检票系统技术与装备;
◇ 轨道交通勘测设计技术与装备;
◇ 轨道交通建设施工技术与装备;
◇ 轨道交通工程咨询与监理;
◇ 轨道交通抗震防灾技术与装备等。
1、大会即日起开始接受厂商报名,组委会严格按“款到先后顺序优先安排展位”,先期报名参展企业除“在统一参展费用的基础上获得较靠前展台位置”的同时,并可享受更多“展前宣传”和“买家推介”等增值服务。
2、参展单位请详细填写《参展合约书》(备索)并加盖公章,传真或复印后寄送至大会组织办公室,并于五个工作日内向大会指定账户汇出参展费用。
3、参展单位请于报名时将300字内企业简介同时提供至大会组织办公室,以便进行及时展前宣传和刊登《会刊》。
4、展品运输、仓储、吊装,展商报道、接待、食宿等后勤服务,详见会前《参展商手册》,大约在大会开幕前一个半月发送。
5、需用动力电、气或用水、特装展台装修等事宜,请于大会开幕前一月将有关资料提供给大会组委会,以便会务组协助参展企业做好相应安排。
6、组委会有权拒绝与参展范围不符的厂商参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