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ndroid数据

更新时间:2022-09-15 10:12

据国外媒体报道,美国软件开发商Android数据的创始人埃里克·斯派奇特(Erich Specht)周四表示,已在伊利诺斯州北区美国联邦地方法院对谷歌及其开放手机联盟(OHA)所有成员提起法律诉讼,称谷歌和OHA成员侵犯了Android数据的商标权,并要求被告支付9400万美元的赔偿金。

公司介绍

Android数据是美国软件开发商Android数据公司的简称,“Android数据”的创始人是埃里克·斯派奇特(Erich Specht)。

商标侵权与维权

腾讯科技讯北京时间2009年5月1日消息, 斯派奇特在诉状中表示,Android数据公司创建于1998年,相应商标获得了美国专利商标局(USPTO)的批准。斯派奇特代理律师马丁·墨菲(Martin Murphy)对此表示:“显而易见,谷歌窃取了我们的Android商标。Android本来是属于我们的商标,而谷歌却加以使用,并使外界误以为Android就是谷歌的商标。”

值得注意的是,斯派奇特还把谷歌主持组建的开放手机联盟所有成员也作为被告。为扩大Android手机市场影响力,谷歌2007年11月组建了开放手机联盟,其成员已达到46家,其中包括摩托罗拉、高通(Qualcomm)、Sprint、T-Mobile、德州仪器中国移动、三星、东芝、沃达丰等等。

对于斯派奇特的起诉,谷歌发言人安德鲁·佩德森(Andrew Pederson)表示,斯派奇特的起诉理由毫无根据,“我们将积极回应,并捍卫自己的权益。”

争执原委

斯派奇特表示,自己于1998年创建Android数据公司后,不久便向美国专利商标局(USPTO)提出商标申请,所申请的商标为“Android数据”(Android Data)。2002年,USPTO批准了斯派奇特的这项申请。

2007年10月,就在谷歌公布其Android手机平台计划数天之前,该公司正式向USPTO提出商标申请,所申请的商标为“Android”。2008年2月,USPTO驳回谷歌该申请,原因就是认为斯派奇特已经申请了“Android数据”商标,两个商标之间具备着相似性。

谷歌很快对USPTO这项决定表示反对,称斯派奇特申请“Android数据”商标后,并没有激活使用,因此希望USPTO批准谷歌申请的“Android”商标。但USPTO再次驳回了谷歌的这项请求,并于2006年11月禁止谷歌提出Android商标申请。

挑战巨头

斯派奇特代理律师墨菲表示,与谷歌相比,Android数据公司规模并不大,“在是否捍卫自己正常权益事宜上,斯派奇特考虑了很久,毕竟谷歌是家知名公司。但斯派奇特认为,谷歌是从Android数据公司手中抢走了Android商标。Android数据从事软件开发,如果谷歌Android仅仅是款手机商标名称,则还说得过去。但Android本身就是软件,于是斯派奇特决定起诉谷歌。”

美国专利法人士表示,谷歌Android商标是否涉嫌侵权,关键还要看是否把Android平台定义为软件。事实上,USPTO也批准了其他一些含有Android字样的商标申请,但这些商标皆与软件无关,如其中一项Android商标申请者为美国一家珠宝商。而斯派奇特和谷歌所申请的Android商标都属于计算机软件和硬件这一类别。

从理论上讲,斯派奇特获得的商标权是“Android数据”,而谷歌申请的是“Android”,二者之间并不完全等同。但墨菲表示,斯派奇特在其商标申请书中已明确指出,“data”(数据)只是描述性词汇,因此斯派奇特实际上拥有“Android”的商标权。墨菲说:“把描述性的‘data’一词去掉后,我们拥有的就是Android商标权。”

可能和解

谷歌Android为手机操作系统,而Android数据公司主要开发电子商务软件,应该说二者针对的市场定位并不同。但墨菲认为,由于谷歌知名度很高,Android手机上市后,则会让外界感觉Android数据公司是在抄袭谷歌的名称,从而不利于Android数据公司开展业务。

斯派奇特周四在提交给法院的起诉书中称,要求法院发布禁令,禁止谷歌及OHA所有成员推广Android手机品牌,并改用其他名称。如果法院认定谷歌和OHA侵权事实成立,近期内将影响到已在美国上市的Android G1手机销售情况。

墨菲表示,不排除斯派奇特同谷歌达成和解协议的可能性,但前提是谷歌必须承认Android商标权归斯派奇特和Android数据公司所有(注:谷歌声称Android为自家商标)。(编译/中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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