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类医院

更新时间:2024-04-08 16:32

经过北京市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对全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险管理情况、医疗费用控制及综合考评情况进行认真分析和研究而得出的医院.每年都要选一次.参加医保的人员,可以直接就医,不在选择医保的四家医院范围之内.

医院名单

18、北京市大兴区人民医院

19、北京市石景山医院

到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时自选的4家定点医院以外的一些医院看病,产生的费用也可以报销了。日前,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正式发布了《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分级分类管理办法》。根据《办法》,参保者就医时,可自由选择19家A类机构的任意一家。

新增13家,北京现32家A类定点医疗机构

2021年3月31日,北京市医保局下发《关于公布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A类定点医疗机构增补名单的通知》,宣布13家医疗机构成为A类定点医疗机构。北京市共有32家A类定点医疗机构。

1.北京医院

2.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安贞医院

3.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潞河医院

4.国家电网公司北京电力医院

5.航空总医院

6.北京市海淀医院

7.北京市垂杨柳医院

8.北京市昌平区医院

9.北京市顺义区医院

10.北京市平谷区医院

11.北京市密云区医院

12.北京市延庆区医院

13.北京怀柔医院

2021年11月23日,在原有的基础上,新增7家A类定点医疗机构,分别为:

1.北京清华长庚医院

2.中国医学科学院阜外医院

3.中国中医科学院西苑医院

4.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复兴医院

5.航天中心医院

6.北京燕化医院

7.北京市第二医院

2024年2月20日,本市所有定点中医医院、定点专科医院、49家定点A类医院、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为参保人员共同的定点医院,无需选择,可按照本市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直接持卡(码)就医报销。新增10家A类定点医疗机构,目前共计49家,新增名单为:

1.北京市第六医院

2.北京市普仁医院

3.应急管理部应急总医院

4.北京老年医院

5.北京丰台医院

6.北京航天总医院

7.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佑安医院

8.北京博爱医院

9.北京大学国际医院

10.北京市仁和医院

产生办法

北京市出台此《办法》的核心内容,是将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分为A、B两类,施行分级分类管理。

医疗保险管理部门每年根据日常考核、费用控制、联审互查及综合管理情况等四方面十余项考核指标,对定点医疗机构进行量化评价,并根据评价结果为定点医疗机构分类。上年度考核评比中成绩突出的定点医疗机构(含原A类定点医疗机构),可自愿申报A类定点医疗机构;北京市医保中心复审通过后,与其签订《A类定点医疗机构补充协议书》,并于每年4月向社会公布本年度A类定点医疗机构名单。

其它相关

参保者可任选A类医院就医

A类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住院费用可享受“免审抽查”的优待。各级医保经办机构直接根据网络审核结果结算支付,免审病历;北京市医保中心组织区、县医保经办机构每季度对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费用进行抽查。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可以直接到任何一家A类定点医疗机构就医,不受个人选定的定点医疗机构的限制。

医疗保险管理部门对A类医院在政策上予以倾斜,包括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宣传A类定点医疗机构特色科室、医疗专长;协助定点医疗机构进行药品、诊疗项目、服务设施范围三大目录库维护;对定点医疗机构申报的特色科室、重点学科的属于基本医疗范畴、疗效确切、价格合理的院内制剂、新项目、新技术给予优先审批等。

违规A类医院将被降为B类

为提高医疗保险服务水平、合理控制医疗费用、确保医疗保险基金合理支出、创造良性竞争环境,定点医疗机构分级分类实行动态监测管理。

A类定点医疗机构如在物价、卫生行政部门等组织的各种检查中存在恶意违规情况,或因恶意违规问题被媒体曝光经查属实的;以及连续两年未完成A类定点医疗机构补充协议中控制指标的,将取消A类定点医疗机构资格。凡被取消A类资格的定点医疗机构,享受的相关政策一并取消,执行B类的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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