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SCI行为守则

更新时间:2024-01-04 17:05

BSCI 是一个为零售业、工业和进口商实施社会标准共同监督系统和改善供应商所在国家履行社会责任的方案,由对外贸易协会(FTA)发起。 BSCI是主要针对零售业提供解决方案,同时也开放给各种消费品的进口商和生产商加入。

机构介绍

认证

BSCI认证主要包括:童工、强迫劳动、工作场地缺乏安全、工资甚至不能达到最低水平、干涉工会的建立、阻扰员工代表的工作、规定的工时过长、加班时间过长以及可能存在的各种形式的歧视。

官方审核机构

下面是BSCI官方授权的所有公证行/审核机构

ABS Quality Evaluations

ALGI

APCER

Bureau Veritas

CISE

DNV

Eurocert

HKQAA

Intertek - Intertek Testing Services

IQNet Ltd

SGS- Societe Generale de Surveillance

UL-Responsible Sourcing Inc

TUV NORD CERT GmbH

TUV Rheinland Group

TUV SUD Group

2009年7月CQC(中国质量认证中心)也获准开展认证BSCI业务

行为守则

1. 倡议商界遵守社会责任组织(BSCI)成员由零售公司及协会、进口商和生产公司组成,是欧洲社会一个针对遵守社会责任的普遍监控体系,旨在不断改进成员设在全球各地的生产及供应设施的社会责任表现。BSCI监控体系无意取代其它已建立的外在多个利益方的确认体系。

2. BSCI成员认为需要为全球在其名下的所有活动负责。他们特别感到有责任去为生产其产品的员工提供良好的工作条件。BSCI成员也认为这一责任应延伸到所有为BSCI成员生产的员工,不论其是由BSCI成员直接雇佣的员工,还是由第三方分包商和供应商雇佣的员工。

3. 为了形成具有一定影响的和促成社会可接受的生产条件,BSCI成员制定此《行为守则》。BSCI成员在全球的所有供应商也有义务遵守这一《行为守则》。 BSCI成员应以积极和合作的精神贯彻实施该《行为守则》。他们乐意在维持所有现有商业关系的同时,完全遵守守则。BSCI计划在不久将来提高对这个问题的意识,并在未来几年内达致连续和可持续的改进。遵守社会责任方面的改进将使供应商有能力满足现有和未来市场的需求以及法律要求。供应商在社会责任上的表现能够随着时日有系统地改进,并能避免遭受抵制的危机。BSCI的立场是,只有在基本生活标准得到维持和改进的情况下,经济才可持续发展,社会才可进步。

4. 《行为守则》只说明最低标准,不应将该守则理解为最大限度,也不应以任何方式用它来对雇员不利,例如,用于限制员工结社自由或集体谈判的权利。

5. BSCI成员认为本身与供应商是以伙伴关系的方式合作。而落实社会可接受的生产条件是建立于对话、共识、合作和公平的原则等基础之上的。受变化影响最大的相关方的利益应置于任何考虑和变化的显着位置。

《行为守则》的落实和执行取决于各自供应商及其经营所在国家的发展状况。BSCI的最终目标是完全落实该守则。

6. 供应商必须确保代表BSCI成员直到最后生产阶段的生产过程(例如调制和装配活动)涉及的所有分包商都遵守《行为守则》。

7. 根据国际劳工组织公约、联合国《世界人权宣言》和联合国关于儿童权利和消除对妇女所有形式歧视的公约规定,BSCI的《行为规范》致力于达到一定的社会责任和环境标准。以下的要求具有特殊重要性。

7.1.遵守法律

遵守所有适用的国家法律和规则、业内最低标准、国际劳工组织和联合国公约,以及任何更为严格的相关法规。

7.2. 结社自由和集体谈判权利

在某些情况或者国家因为法律规定而导致结社自由和集体谈判权利受到限制的情况下,应以类似方式促成自主和自由的组织与谈判。此乃根据国际劳工组织公约第87、98和135条的规定。

7.3.禁止歧视

不得有任何对性别、年龄、宗教信仰、血统、社会地位、社会背景、残疾、种族和民族本源、国籍、在工人组织包括工会中的成员身份、党派、性取向或任何其它个人特征的歧视。此乃根据国际劳工组织公约第100和111条的规定。

7.4. 补偿

正常工作时间工资、加班时间工资和加班工资级差的支付,应符合或高于法定最低标准及/或行业标准。不得非法或未经许可而降低工人工资。如果法定最低工资无法支付日常生活开支和提供额外的可支配收入,公司应努力为员工提供足够的补偿以满足这部分需要。此乃根据国际劳工组织公约第26和131条的规定。

7.5.工作时间

加班工作应出于个人自愿。每周允许的工作时间最长为48小时,允许的加班时间最长为12小时。员工在连续工作6天之后有权拥有一天休息时间。此乃根据国际劳工组织公约第1和14条的规定。

7.6. 工作场所安全

必须明确建立一套关于职业卫生和安全的规章和程序,并严格加以执行。工作场所的实务和条件不得损害基本人权。此乃根据国际劳工组织公约第155条以及国际劳工组织推荐标准第164条的规定。

7.7.禁止雇佣童工

根据国际劳工组织和联合国公约及/或国家法的规定,禁止雇佣童工。在这些标准中,应参照最严格者。以任何形式剥削儿童也一律禁止。不准任何如奴隶般或对儿童健康有害的工作条件存在。未成年工人的权利必须得到保护。此乃根据国际劳工组织公约第79、138、142和182条的规定。

7.8.禁止强迫劳动

禁止任何形式的强迫劳动,例如违反基本人权的囚犯式劳动。此乃根据国际劳工组织公约第29和105条的规定。

7.9.环境和安全问题

废物管理的程序和标准、化学品和其他危险物品的处理和清除、排放物和流出物的处理,都必须符合或高于最低法定要求。

8. BSCI成员将鼓励遵守上述要求,界定和实施合适的程序并监控其供应商的遵守情况。

9. 一旦被确定违反《行为守则》,BSCI成员将立即与相关供应商进行协商。他们将一起探讨解决方案,且BSCI成员将协助解决问题。解决方案必须考虑到员工的最佳利益。如果在适当的时间内找不到一致同意的合适方案并加以实施,这可以作为终止进一步商业来往的合理理由。

10. BSCI及其成员的任何行动都不会减少国家和地方政府、国际非政府组织和员工代表在建立公开市场贸易政策和保证社会条件得以改善的责任。

11. BSCI准备将此声明的主要内容提交公议及政治决议。

关于遵守BSCI行为守则的责任声明

1. 我们已经收到并充分注意到BSCI行为守则和管理手册。

2. 我们了解我们公司经营所在国家的全部相关法律法规。

3. 如果BSCI 行为守则与我们公司经营所在国家的任何适用法律法规发生冲突,我们将会通知BSCI成员名称( )。

4. 我们将完全遵守BSCI行为守则,不会对其作出任何修改或将其废除。

5. 我们将通知我们所有分包商BSCI行为守则的内容和要求,并保证他们也遵守那些规定。

6. ( BSCI成员名称 )以及任何代表BSCI的组织可以在任何时间、不论有否提前通知的情况下核查我们或我们承包商的经营场址。

另外:

1. 我们同意应( BSCI成员名称 ) 的要求,对我们以及分包商的社会责任执行情况进行自我评估,并将这些评估的详情交予( BSCI成员名称 )评价。这将以完全参照的BSCI自我评估问卷的形式进行。

2. 我们将通知( BSCI成员名称)用于为( BSCI成员名称 )生产产品的经营场所的地点。我们保证我们为(BSCI成员名称)生产产品的活动都是在该地点进行。我们明白如不告知(BSCI成员名称) 其产品的生产地点足以成为立即和无条件终止所有商业和合同关系的原因。

3. 我们只会在与BSCI或(BSCI成员名称)有关的商业或监督活动中使用BSCI管理手册。我们不会允许任何不涉及BSCI执行或监督过程的第三方使用该管理手册。

违反后果

1、若供应商未能遵守BSCI行为守则的要求,且在合理的时间期限内,无法达成决议并加以执行,BSCI会员可选择停止当前的生产,取消相应的合同,暂停未来的合同以及(或者)终止与违反准则的会员的商业关系。

2、若审核显示,行为尚未完全违反 BSCI行为守则,供应商应立即采取所规定的改正方案。供应商执行上述改正方案的时间应获得审计人员的同意,但不得超过 12个月。

3、若供应商过去因违反 BSCI行为守则而被排除在外,但后来表明他能完全遵守 BSCI行为守则,那么原则上可以恢复与他的商业关系。

术语释意

BSCI术语释义全览

1、认证

证明一家公司符合特定的标准。

BSCI 认证意指按照BSCI确认为最佳方式的标准,例如SA8000标准。在 BSCI 体系中,公司认证是完全自愿的。

2、儿童

任何年龄低于15周岁的人,若当地法律所规定最低工作年龄或强制教育年龄高于15周岁,则以较高年龄为准。如果根据国际劳工组织第138号公约对发展中国家的例外规定,当地法律规定最低工作年龄为十四周岁,则以较低年龄为准。我规定的是16周岁为儿童,16周岁至18周岁之间的为未成年。

3、审核员

BSCI 的审核员都是通过SAI 认证的审核公司里的专家。这些专家都达到高素质标准,并符合 ISO/IEC 指南 62 和SAI 指导方针 I 中的要求。

4、鉴定

由BSCI认可的合法机构的正式核定或者批准。审核公司必须取得SAI鉴定合格水平。

5、审核

请参阅社会责任审核部分。

6、行为守则

一套针对公司道德行为的标准、规定或者准则。对于 BSCI 而言,即 BSCI 行为守则。

7、公 司

任何负责落实行为守则的组织或企业的整体,包括所有员工(不论是直接聘用、合同制聘用或以其它形式代表公司的人员)。对于 BSCI 而言,

公司指的是需要接受审核的商业实体。

8、公司设备

指公司拥有的生产设施,不论是公司合法拥有或其本身具有合法身份。

9、投 诉

被指控没有遵守BSCI行为守则规定的一个或多个法律要求或劳工标准;或没有遵守BSCI体系说明中规定的一个或多个程序。

10、遵守

指按照或者符合 BSCI 行为守则。

11、纠正行动

为了消除造成现存不符合或偏离 BSCI 行为守则中所规定的要求的原因,以及防止再次出现而采取的措施。

12、纠正行动计划(CAP)

BSCI 的纠正行动计划在每次社会责任审核结束的时候制定出来,写明在限定的时间内里采取什么措施来补救不符合BSCI 行为守则规定中的要求。

13、文件证据

以硬拷贝文本或电子文本形式有系统地、清晰易懂地、正确描述必要数据和资料。

14、员 工

所有为公司工作的人员,不论其职务、是直接聘用、合同制聘用或以其它形式代表公司。

15、FTA

设于布鲁塞尔的对外贸易协会。

16、实施

BSCI 的实施,涉及到公司付诸实行的一连串具体措施,以及他们为了使公司符合BSCI行为守则而采取的方法。

17、内部监控

公司本身为核实 BSCI 行为守则在公司内已经予以实施并能持续遵守而采取的程序和行动。它包括培训员工、通知买方、根据 BSCI 行为守则的要求进行审核,并在违反

BSCI 行为守则的情况下制定适当的纠正措施。

18、劳工标准

BSCI的劳工标准是指BSCI 行为守则和准则,也是在同一应用范围内的法定规则。

19、最低生活工资

指提供基本生活需要的工资(住房、能量、营养、衣服、保健、教育、饮用水、儿童保育、交通以及储蓄),包括可随意支配的收入,并且还要考虑到受扶养的家庭成员。

20、管理(层)

用作制定并达到规定目标的协调活动。这个术语也可指经营和管理一家公司或商业实体具有权力和责任的个人或群体。

21、管理体系

对于 BSCI 而言,管理体系指的是在实施并持续遵守 BSCI 行为守则过程中有需要采取的所有组织结构、程序、过程以及方法。

22、NGO

非政府组织。

23、SA8000

社会责任标准 SA8000。国际上适用的劳工和社会责任标准。

24、高级管理人员

以最高行政级别代表、经营或者管理一个组织的个人或者群体。

25、社会责任国际组织 (SAI)

SA8000 标准的制定者。

26、社会责任审核

对于 BSCI 而言,社会审核指的是,由SAI

鉴定为合格并独立于受审核商业实体的公司根据BSCI行为守则,检查公司的行为。社会责任审核可能就是一次初次审核(首次社会责任审核)及/或一次社会责任重新审核(落实检查纠正行动计划—CAP)。

27、社会责任审核报告

与 BSCI 行为守则相关的公司行为的文件,例如社会责任审核和/或重新审核报告。

28、利益相关方

受到公司活动及/或运作影响者。

29、法定最低工资

法律所规定的最低工资;如果适用,这也可以是更高的行业工资及/或通过劳资双方谈判就工资问题达成的更高工资。

30、合法规章

国家的合法规章,包括通过行业及/或劳资双方谈判方式制定的契约性规定。

31、分包商

公司指定用来实现全部或部分装配程序的增值过程的商业实体。

32、供应商/分供应商

公司价值链中的实体。向公司提供上游产品或服务(例如:原材料供应商、成分供应商、半成品供应商等等)。

33、工会

对于 BSCI 而言,工会就是一个组织,员工就是它的成员。其主要任务是体现员工的权利,包括集体谈判权。

34、未成年员工

任何超过规定童工年龄但低于18周岁的员工。

35.CAP—纠正行动计划

36.员工代表

由员工民主选举产生代表工人利益的代表者,代表处理薪酬争议、劳资谈判等问题,作用类似于工会,但是运作机制没有工会健全,在工人不愿组织工会的情况下可选举员工代表。

37.BSCI

倡议商界遵守社会责任组织或商业道德贸易认证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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