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SR中国文化奖

更新时间:2024-01-08 12:24

CSR中国文化奖是国内首个高规格的、以表彰企业社会责任在文化领域贡献的奖项。自2014年首次举办以来,以其专业、公益、传播力受到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认可和欢迎。

历史沿革

2014年8月,人民日报社《国家人文历史》杂志社发布“CSR中国文化奖”及其评价体系,这是国内首个专注于企业承担文化发展责任的评价体系。作为人民日报社旗下唯一专注于文化、历史领域的期刊,《国家人文历史》杂志希望能够藉“CSR中国文化奖”推动CSR在文化领域的发展,拉动更多企业参与到文化保护中去,在推进文化公益事业的同时完善文化市场、弘扬传统文化、传播文化价值。

2015年1月23日,人民日报社《国家人文历史》杂志社主办的“新方向 新高度——2014年度CSR中国文化奖”颁奖典礼在北京榈园黄花梨艺术博物馆举行。全国政协教科文卫体委员会副主任胡振民、人民日报社副社长张建星、中国作家协会副主席何建明、北京市国有文化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党委书记张慧光、煤炭文工团团长瞿弦和、中国导演协会会长李少红、作家陆天明、社科院近代史学者雷颐、围棋九段选手江铸久等,与知名企业负责人、CSR研究机构等聚集一堂,总结、交流2014年企业在文化领域履行社会责任的经验与成果。典礼共颁出7个奖项,均为2014年度在社会责任文化领域做出突出贡献的企业与个人获得。

2016年12月22日,由人民日报社《国家人文历史》杂志社主办的以“开放·共享”为主题的2016年度第三届“CSR中国文化奖”颁奖盛典在北京成功举办。全国政协常委、全国政协科教文卫体委员会副主任胡振民,人民日报社副社长张建星,全国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十届全国妇联副主席、书记处书记甄砚,中国文联原党组成员、副主席夏潮,故宫研究院院长、原文化部副部长郑欣淼,中国美协党组书记、驻会副主席、秘书长徐里,《国家人文历史》杂志社总编辑王翔宇、中国电影导演协会会长、著名导演李少红、人民日报文艺部副主任李舫、国家一级编剧、著名作家陆天明等领导和文化艺术界知名人士出席颁奖盛典并为获奖企业和个人颁奖。

内容介绍

在中华文化的复兴和发展过程中,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的企业将发挥越来越显著的作用。“CSR中国文化奖”着眼于企业在文化领域中履行应尽的社会责任,通过企业促进文化发展,支持文化教育和建设,鼓励文化交流,加强文化研究,推动文化传承和创新。

2016年的“CSR中国文化奖”希望可以进一步促进与推进企业文化项目的良好实践,倡导文化促进工作中的跨部门合作,完善企业文化促进工作的政策建设。

1. 企业社会责任成为重要的社会创新机制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对于各种所有制形式的企业提出一个共同要求,就是企业要承担社会责任,可见,企业社会责任已经上升到国家战略层面,成为政府重要的公共治理议题。同时,在社会管理层面,企业社会责任非常契合社会管理的载体从“单位”到“社区”的转变,帮助企业所在社区优化社会管理,实现企业和社会管理的双赢。

回顾企业社会责任在中国的发展历程,从当初企业合规的被动需求到战略企业社会责任的主动出击,再到如今的企业责任社会化的阶段,即企业通过跨界合作与其他的企业、社会组织、政府、公众,系统地催化整个社会的创新体系,探索解决社会问题的新机制,推动社会发展。

因此,企业社会责任在中国已经成为创新“社会协同”的实践模式,建立企业、社会和政府的合作伙伴关系,整合资源解决社会问题的重要社会创新机制。

2. 文化强国需要企业履行社会责任

党的十八大报告要求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建设:“文化是民族的血脉,是人民的精神家园。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必须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兴起社会主义文化建设新高潮,提高国家文化软实力,发挥文化引领风尚、教育人民、服务社会、推动发展的作用。”

此外,文化也是一个民族的灵魂,是一个国家乃至全世界都不容忽视的主题。它承载了人类发展的历史,同时指引着我们奋斗的方向。文化是社会的基石,它以其独特内容的丰富性,长久占据着不可动摇的地位。文化发展也是社会发展更高层次的目标和追求。中国改革与发展的成功需要建立在中华民族的文化包容和文化认同基础之上,文化发展对推动中国社会的发展、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和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都有着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一个国家的文化实力和竞争力是国家富强、民族振兴的重要标志。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关键是增强全民族文化创造活力,国家、企业、社会组织以及公民个体,都需要积极探索如何履行文化创造的责任,其中企业社会责任显得尤为重要,一方面企业掌握着丰富的文化支持资源,从资金帮扶、技术支持到管理经验不一而足;另一方面,企业家群体是最富有创新精神的群体,而企业家精神对于中国文化保护和文化发展具有举足轻重的引领作用。

3. 企业承担文化发展责任的国内外现状比较

企业在文化领域履行社会责任主要集中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是企业通过具体的企业社会责任项目繁荣社区文化生活,增强企业员工志愿者和社区的文化归属感;反过来这些社区文化项目往往成为企业创新商业机会和多方利益相关者沟通的契机。

在企业开展的社区文化项目中,诸多跨国公司已经形成了协助社区发展社区文化发展的传统和惯例;而在全球化背景下,这些有着优秀文化发展实践的公司正在将这一传统运用到中国文化保护和文化促进的项目之中。另一方面是企业的文化赞助,即企业为文化事业提供资金支持,具体形式多种多样,有的企业直接成立企业基金会,专门用于公共文化事业,有的企业则是为国家文化项目或社会组织的文化基金提供公益捐助。

在文化赞助领域,国外相关公共政策也已经非常完备。以法国为例,1987年7月,法国国民议会就通过了文化赞助的相关法律,1990年又通过了关于企业基金会的法律。2003年,针对提供赞助的企业和个人所得税减免幅度不高的问题,法国国民议会通过了《文化赞助法》修正案,被称为“阿亚贡法”。该修正案规定企业在赞助公共文化艺术之后,其当年上缴的税收可以减去捐赠总额的60%,减免最高额度不超过总营业额的0.5%,超出部分可顺延至此后五年继续享受减税。举例来说,一家企业如果出资10万欧元赞助文化事业,其当年应交税金中可减免6万欧元,如果该企业当年税收总额不足6万欧元的话,多出的减免部分顺延到此后财政年度,这一政策对于调动企业文化捐助的积极性是不言而喻的。

对比之下,我国目前激励企业履行文化发展的公共政策还很不完善,税收是目前制约企业、个人捐赠以及公益基金会进一步做大做强的核心问题。尤其是文化赞助事业更需要国家进一步激励企业,因为国内外经验表明,文化事业需要企业的长期公益投入,更需要有远见卓识的企业成立企业基金会来拉动文化事业的长足发展。近年来适合中国慈善行业发展的税收优惠体系初步成型,但还存在着一些障碍。尽管如此,在中国已经有企业发起成立专门的文化类基金会,成为企业社会责任文化领域中的先行者。

评选范围

传统的企业社会责任(CSR)项目大都聚焦于教育、扶贫和医疗卫生等基本社会公共服务提供的层面,而文化是CSR庞大体系中一个重要而独特的领域,其涵盖了众多的内容,不同文化形式的发展都将为企业提供巨大的推进力,企业内部的人文建设,对外的企业形象、社会公信力都在不同层面上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CSR中国文化奖”的奖项设置不仅仅着眼于项目的实际产出和效果,更加专注于在推广相关文化项目项目的社会影响力、社会创新、社会参与、文化公益专业性,以及企业决策层和治理层的重要贡献。

在评奖角度的选择上,我们综合了结果评估、社会影响力评估、过程评估和公益专业性评估,力求全方位展现企业社会责任文化发展项目的优秀实践。

本届“CSR中国文化奖”共设置8个奖项,其中6个企业奖项,2个人物奖项。奖项名称、评奖角度及评价指标如下:

1. 奖项说明

2. 评选标准

(1) 最佳杰出贡献奖

(2) 最佳影响力奖

(3) 最佳创新实践奖

(4) 最佳社会参与奖

(5) 最佳战略公益奖

(6) 年度传媒责任奖

(7) 领军人物奖

(8) 杰出贡献人物奖

历届情况

2015年CSR中国文化奖 杰出贡献人物奖 刘启后

2015年CSR中国文化奖杰出贡献人物奖侨福建设集团发起《鲨鱼与人类》为题的国际巡回艺术展,推广“保护鲨鱼,拒食鱼翅;拒绝过度捕捞,维护海洋生态平衡”的公益理念,原侨福集团主席黄建华获奖。

2016年CSR中国文化奖中国妇女发展基金会发起的“妈妈制造·火焰计划”

2019年1月11日,2018第五届CSR中国文化奖在北京成功举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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