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2-11 19:13
国际贸易中心简称ITC,是1964年3月由关税与贸易总协定 (GATT) 于日内瓦成立,而且1968年起联合国贸易与发展会议(UNCTAD)也加入共同经营。宗旨在协助发展中国家拟订实施贸易推广计划,设立促进贸易服务处,提供出口机会的情报,市场开拓技术的咨询,以及训练必要人才的服务。此外,该中心并出版多种有关产品市场调查报告与 《国际贸易论坛》季刊。
该中心是关税及贸易总协定于1964年设立的,从1968年开始, 由关贸总协定即目前的世贸组织和联合国贸易与发展委员会共同管理,总部设在瑞士日内瓦。国际贸易中心又作为联合国开发计划署的执行机构,直接负责执行开发署资助的发展中国家及经济转型国家贸易促进项目。
国际贸易中心的宗旨是支持发展中国家和转型经济国家,特别是这些国家的企业界,充分开发其在贸易与商业运作方面的潜能,最终实现可持续发展的目标。国际贸易中心提供具有较强可行性的各种建议、资讯和人员培训,其中培训的对象涉及企业家和希望扩大区域经济贸易的政府官员。该中心通过与各国政府经济贸易部门和企业服务组织的合作,推进服务的普及,确保短期项目结束后,能支持当地进出口商的业务与能力的扩展。
国际贸易中心的六项业务是:产品与市场开发,贸易支持业务的开发,商业信息,人力资源开发,国际购销管理,贸易促进的需求评估与项目设计。该中心的技术支持集中在三方面:帮助企业理解世贸组织的规则;增强企业竞争力;开发新的贸易促进战略。国际贸易中心服务的最终受益人是企业(包括公共企业和私人企业),特别是小型企业。国际贸易中心以贸易发展的操作层面和企业导向为重点,支持发展中国家和转型国家,特别是其商业部门,使之充分发现发展出口和更新进口运作的潜力。
国际贸易中心执行主任:帕梅拉·科克-汉密尔顿
国际贸易中心同下列组织和机构保持合作关系:企业、政府经济贸易部门、贸易与行业协会、国家贸易促进机构、商会、商品组织、小型企业发展机构、商业银行及其它金融机构、包装机构、标准委员会、企业经理人培训管理机构、中央政府采购机构、国有公司与企业及购销管理协会等。
除了联合国贸易与发展会议和世界贸易组织以外,该中心同联合国内部与外部的相关国际组织合作,充分利用彼此的优势,并相互汲取经验。这些组织与机构包括:联合国开发计划署、联合国粮农组织、联合国工业发展组织、世界卫生组织、国际劳工组织、联合国教科文组织(UNESCO),世界银行与地区性开发银行,联合国地区委员会,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欧洲联盟、英联邦秘书处(CS),欧洲贸易促进组织论坛及其它贸易促进机构,国际商会、国际标准化组织、各国际商品机构,国际购买与材料管理联合会(IFPMM),世界中小企业协会等。
2021年11月25日,商务部副部长兼国际贸易谈判副代表王受文以视频方式与国际贸易中心执行主任科克-汉密尔顿续签《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与国际贸易中心关于在共建“一带一路”倡议下加强合作的谅解备忘录》(以下简称《备忘录》),并就双方进一步深化合作交换意见。双方同意在共建“一带一路”倡议框架下加强合作,充分发挥各自优势,促进“一带一路”共建国经济贸易发展。合作领域包括:促进区域经济一体化和南南合作、提升区域贸易便利化、促进贸易与投资、加强农村地区贸易能力建设等。续签《备忘录》有助于巩固与深化中国与国际贸易中心的互利合作,帮助“一带一路”共建国特别是发展中国家提高国际贸易能力,促进各国疫后经济复苏,对于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推动构建全球发展命运共同体具有积极意义。国际贸易中心总部设在瑞士日内瓦,由世界贸易组织和联合国共同设立,负责在贸易发展领域执行以企业为导向的技术合作,促进各成员特别是发展中成员出口。商务部已与国际贸易中心保持了40余年良好的合作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