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08 22:47
L-29(英文: Delfín,海豚)教练机,是捷克斯洛伐克AERO公司研制生产的一型喷气式教练机,该机是捷克斯洛伐克第一种自行设计制造的喷气式飞机,曾被苏联和华约国家大批装备。
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不久,随着喷气式飞机的大量装备,捷克斯洛伐克AERO公司针对此需求而研制的教练机XL-29于1959年4月5日首飞成功,这架原型机上安装有英国布里斯托尔·西德利的“毒蛇”发动机(Bristol Siddeley Viper)。第二架原型机装备了捷克斯洛伐克自行设计的M701发动机。
1961年,L-29在与波兰PZL TS-11和苏制雅克-30教练机的对比试飞中获胜,因此被指定为整个华沙条约国家的标准教练机,而波兰则坚持用自己的TS-11教练机。
1963年4月,第一架生产型L-29教练机试飞。L-29的大订单来自前苏联和华沙条约组织以及其他国家(地区)和组织。L-29教练机共计制造了3665架,1974年停产。
在20世纪50年代末,苏联空军正寻找一款喷气教练机以取代现役的活塞教练机。这一需求不久便扩大到了其它东方集团中的空军。于是,沃多乔迪航空推出了名为“XL-29”的原型机,第一架采用英国西德利公司的蝰蛇引擎,于1959年4月5日首飞;第二架则换装了捷克制M-701引擎,随后该型号的飞机都采用了这一引擎。
L-29海豚的基本设计概念是简约、易于生产和易于操控。其简单和耐用的特性体现于全手动飞行操控、大的襟翼和机身两侧使飞机平滑、稳定地航行的穿孔气闸,这些特性使它获得了良好的安全飞行记录。L-29海豚能够从草地、沙地或无道面的机场跑道上起降。教练及学生的座椅都是弹射椅,采用串列式布置,后方的教练座椅略高于学员座椅。
1961年,L-29海豚与TS-11火星、雅克-30进行评估,L-29海豚最后脱颖而出。除了波兰选择了继续开发本国研制的TS-11火星外,所有其他华约成员国都在经济互助委员会的协议下采用了L-29海豚。
L-29海豚于1963年4月投入生产,持续11年,共产出3,500架。另外,一种单座、用于特技飞行的L-29被命名为“L-29A Akrobat”,而在机鼻装有摄影机的侦察型则被命名为“L-29R”。
L-29教练机采用T型尾翼;直线形中单翼;单台M 701C涡轮喷气发动机;翼尖油箱。
L-29的最大速度650千米/小时,比初教-6大360千米/小时;而着陆速度只有135千米/小时,比初教-6只大20千米/小时,估计初上飞机比较容易掌握。L-29的最大高度可达11000米。
L-29教练机参考数据:
中国1968年从捷克斯洛伐克购买了L-29初级喷气教练机,当时中文名称为勒-29教练机。
1966年3月8日,时任中国空军司令员吴法宪,政治委员余立金等向杨成武代总参谋长、彭绍辉副总参谋长并周恩来总理汇报:
当时中国训练歼击机飞行员的飞行程序是,初教-6---乌米格---歼-5---歼-6或歼-7,训练时间比较长。此后几年歼-6、歼-7要大量生产,需要培养大量飞行员,并且需要尽可能缩短训练时间。
关于歼-6、歼-7飞机生产同型教练机的问题,正在解决,不过初级教练机也需要改进,需要一种喷气式初级教练机。
经过对各国初级教练机比较之后,认为捷克斯洛伐克制的L-29喷气式初级教练机比较好,而且苏联和东欧国家都已经采用。
L-29教练机适合今后航校转到西北地区使用,因此建议向捷克斯洛伐克订购4架L-29飞机,在航校中试用、研究、摸索经验。经过试用如果可行,再建议中国试制生产这种飞机。
1966年6月11日捷克斯洛伐克也向中国推销这种飞机,中方同意订购4架,要求捷方1966年第4季度提供,但捷克斯洛伐克方面认为不能按时交货,所以双方没有签订合同。
1967年7月,捷克斯洛伐克再次向中国推销这种飞机,但单价为110550卢布,比1966年的报价上涨9850卢布。双方于1967年9月22日签订了合同,飞机于1968年3月运抵北京。经过试飞,1968年6月,这4架飞机被交给航校试用。
1968年9月,捷克斯洛伐克驻华商务代表建议于1969年提供20架L-29飞机,但由于这种飞机不适应中国空军的要求,所以中方予以谢绝。
L-29飞机已经退役,在中国航空博物馆和南京航空航天大学航空馆都有收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