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有品牌

更新时间:2024-09-06 10:51

广义的自有品牌定义:

发展历程

2012年7月16日,经上海市政府批准成立上海市品牌授权经营企业协会,专注于推进授权经营市场发展

2012年底,正值第三届全球自有品牌产品亚洲展(以下简称PLF)结束。

上海市商务委对PLF给予很大的关注与支持,提议上海市品牌授权经营企业协会主要业务是推进自有品牌在中国乃至亚太地区发展。

并于2013年9月成立自有品牌专业委员会(简称PLSC)。

PLSC成立之后,始终牢记“成就自有品牌”的使命,倡导零售企业通过搜集、整理、分析消费者对某类商品需求特征的信息,

提出适合零售企业需要的新产品功能、价格、包装、规格、造型等全方面的开发设计要求,

同时设计并注册零售商品牌logo,选择自建工厂或者授权给合适的生产企业进行开发和生产,直接面向目标消费群体推广销售。

PLSC提出了新的自有品牌概念——即自有品牌是零供双方将消费者需求意识形态转化成可售商品的过程。

纵观自有品牌发展历史,从销售份额占比来讲,欧美远比中国高,欧洲的市场份额在36%左右,美国18%,而中国仅仅为2.8%。

中国自有品牌的发展南方好于北方,沿海优于内陆。因此,怎么样把欧美先进的理论运用到中国,如何将南方和沿海地区成功的经验传授给其他地区,共同把自有品牌做大做强,“成就自有品牌”这是中国自有品牌人共同的目标。

自有品牌运营的4种方式:

委托加工:零售企业将品牌授权给制造企业,委托制造企业生产产品,通过零售企业销售给客户端;

自建工厂:零售企业自建工厂生产产品,直接销售给客户端;

一件代发:电商平台将品牌授权给制造企业,委托制造企业生产产品,通过平台进行售卖,

由制造企业一件代发;

个人品牌:打造个人品牌及产品,通过线上平台直播、微商等渠道直接销售给客户端。

共同努力,打造自有品牌,为品质生活代言。

发展案例

国内连锁超市虽发展了多年,但很多业内人士还没有真正了解自有品牌。一提起自有品牌,大多数人均会认为是零售商品牌、是商店品牌。实则不然,早期自有品牌的概念是基于当时的市场环境,针对制造商品牌提出来的。自有品牌一般是指分销商中间商创立并拥有的品牌,具体可以分为批发商品牌和零售商品牌。其中,批发商品牌是主要收入来自于批发业务的公司所拥有的自有品牌,在这方面国内学术界少有研究。

随着国内商品流通渠道的变革,制造商、批发商、零售商之间更多地呈现出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市场格局;电商的迅猛发展、虚拟店铺的存在,延展了传统意义上商店的概念,传统意义上的批发商和零售商概念显得越来越僵化。自有品牌的概念,也应该随着市场的发展而与时俱进。自有品牌狭义的传统定义没有包含批发商品牌,仅包含了商品自有品牌。毕竟自有品牌既可以是商品品牌,又可以是服务品牌

狭义的自有品牌定义:

自有品牌(Private Brand,PB),又称为商店品牌,是指零售企业从设计、原料、生产到经销全程控制的产品,由零售企业指定的供应商生产,贴有零售的企业品牌,在自己的卖场进行销售。

自有品牌在国外已有几十年的历史,目前日益受到商业企业的重视,尤其是大型零售企业的重视。欧美的大型超级市场连锁商店百货商店几乎都出售标有自有品牌的商品。例如英国最大的零售企业集团马狮百货公司,所有的商品都使用自有品牌“圣米高”。其实,“圣米高”这一品牌的商品并不是马狮集团自己生产的,马狮集团只是对商品提出品种、规格、质量的要求,直接向制造商订货。再如美国最大的零售集团公司沃尔玛拥有20000个供货商,其中较大的制造商有500个,这些制造商必须根据沃尔玛公司设计的造型、装潢、质量要求进行产品生产,生产出的产品印上沃尔玛的自有品牌。又如日本最大的零售商大荣连锁集团有40%的商品使用自有品牌。实施自有品牌营销战略使企业能产生较大的影响,取得良好的业绩。

零售企业都有特殊消费群体,零售企业之间商品同质化比较强、可洽谈的利润空间有限,部分消费者的需求无法满足。所以,零售企业为了差异化的商品策略和追求利润化,需要对这些需求进行整理和分析,全程参与产品选择、包装设计、品控管理各个环节,推出属于零售企业自己品牌的商品,差异化的满足顾客不断变化的需求,进而实现利润化。

从制造商的角度来说,自有品牌是其降低企业综合成本,拓宽产品渠道的一种方式。制造企业以自有品牌的合作模式和零售企业共同研发、生产自有品牌,填补其富余的生产能力,分摊企业的综合成本,提高企业的经营业绩,同时提高企业自身包括包装设计、产品研发、价格策略食品安全管理等各方面在内的能力。制造企业和零售商合作自有品牌可以节约广告费等费用,而且通过协商包材数量、起订数量、包材等合作细节,大大降低了企业经济成本财务风险,将人力物力投入到提高产品品质上,推出更多“质优价美”的好产品

实施途径

自有品牌营销战略的实施有两条基本途径:

1、零售企业委托生产者制造。即商业零售企业根据市场动态对商品的质量、规格、类型、原材料、包装等方面自行设计,然后委托生产企业按照设计要求制造,在销售时使用自有品牌。其特点是:商业零售企业与生产企业是一种较为松散的协作关系经营风险较大,放弃使用制造商品牌的生产企业生产的产品质量虽然较好,但因其规模小无法与其他较大的企业竞争,从而和大型零售企业联合,双方互惠互利。

2、零售商业企业自设生产基地,即自己投资办厂生产自己设计开发的商品。其特点是:生产企业和商业企业不是交易关系而是协作关系,有共同的利益,稳定性较强,交易费用低,但需要商业企业要有相当的规模与一定的经济实力。

竞争优势

信誉优势

敢于使用自有品牌的零售商业企业往往有良好的声誉和企业形象。企业在长期的经营实践中,以一种或几种经营特色形成了自己良好的信誉,树立了一定的品牌形象,使商业企业创立的自有品牌从一开始起就具备了名牌的许多特征,极易被顾客接受与认可。如今,商品供给日益丰富,而消费者又较少拥有特定的商品的专业知识,认牌购买往往成为消费者的惯常购买行为,特别是在假冒伪劣产品泛滥的时候,良好的企业形象和品牌信誉几乎成了消费者的“避难所”。广大消费者总是喜欢到“放心店”、“信得过”商店购物即是明证。

价格优势

质优价廉是自有品牌商品的一大优势。欧美商业企业中使用自有品牌的商品一般比同类商品价格低30%以上。日本大荣集团的自有品牌商品分为三类:10000 种优质商品比同类全国畅销货便宜10%—20%,150种低价商品比一般商品低15%,另外40种商品则比品质相近的名牌商品便宜30%。使用自有品牌的商品之所以具有价格优势,第一,大型零售商业企业自己组织生产自有品牌的商品,使商品进货省去许多中间环节,节约了交易费用和流通成本。第二,使用自有品牌的商品不必支付广告费,零售商已有的良好信誉就是自有品牌商品最好的广告。第三,自有品牌商品仅在开发商品的商业零售企业中销售,可省去为打通流通渠道所需的费用。第四,大型零售企业拥有众多的连锁店,可以大批量销售,取得规模效益,降低商品的销售成本。

特色优势

使用制造商品牌的商品,通常各零售企业都可以经营,这使得各零售商业企业在所经营的产品品牌上的差异日趋缩小。“走一店等于走百店”,从而造成零售企业经营上雷同有加而特色不足,加剧了竞争的激烈程度,甚至出现了过度竞争。而实施自有品牌营销战略,大型零售企业首先要对其品牌进行准确的市场定位,企业要根据自身的实力状况、竞争者市场地位目标市场的需求特点来确定自有品牌商品在市场中的地位。品牌定位一旦明确,企业的经营特色随之形成。另外,零售企业的自有品牌与制造商品牌的最显著区别在于零售企业的自有品牌只能运用于开发商品的企业内部,其他企业不能使用,因此,使用自有品牌也就本企业经营特色体现出来,以特色经营赢得顾客。

领先优势

市场营销的核心是把握、满足消费者的需求。零售商业企业直接面对广大的消费者,能比较准确地把握市场需求特点及其变动趋势,从而能根据消费需求特点来设计、开发、生产、组织商品,这样就使自有品牌的商品比制造商品牌的商品,更能快捷地体现市场需求,领先一步,在市场竞争中处于先发制人的有利地位,掌握竞争的主动权。

市场效应

自有品牌是商业零售企业自己创意并经营的商品品牌。近年来国际大型商业企业普遍采用自有品牌的经营战略,通过自有品牌建设,提升企业的信誉,

最终提高了企业效益,使企业得到更好的发展。自有品牌实施成功的典范莫过于英国的马狮百货集团,在该公司,所有的商品都使用公司自己的品牌—“圣米高”牌,被称为世界上最大的“没有工厂的制造商”。据欧洲市场的一次调查显示,1980年所有的零售商中17%使用自有品牌,1988年这个比例已上升到23%,已超过40%,而且零售业自有品牌的发展显现出越发加快的趋势。

质优价廉是自有品牌商品的一大优势。据统计,商业企业中使用自有品牌的商品一般比同类商品价格低30%以上。使用自有品牌的商品之所以具有价格优势,主要是由于:第一,自产自销商品,省去许多中间环节,节约了交易费用流通成本;第二,使用自有品牌的商品可以少支付广告费,零售商已有的良好信誉就是自有品牌商品最好的广告;第三,大型零售企业拥有众多的门店,进行大批量生产、销售,可以取得规模效益,降低商品的销售成本

经济效益

2006年以前,屈臣氏个人护理用品商店(下称“屈臣氏”)尚未挺进国内二线城市,但贴有“屈臣氏”注册商标的燕窝精华养颜净白面膜骨胶原护手霜、粉色化妆棉等产品已是名声大噪,在二线市场的美誉度甚至不亚于一些知名品牌。屈臣氏自有品牌产品之所以受到人们的关注,与其“创新、优质、低价”的市场策略息息相关。比如从价格上看,屈臣氏自有产品的售价比同类产品便宜20%~30%。用自有品牌,从终端零售商向产品直营商转型,屈臣氏在这条路上越走越顺畅。8年之间,屈臣氏发展了2000多种自有品牌产品。截至2008年底,其自有品牌商品比例已占到店内商品总数的15%,自有品牌销售额则占总销售额的10%,市场份额占到34%。

高毛利

沃尔玛与旗下好又多超市合推“惠宜”食品;“家乐福”牌的特供猪肉,“华润万家”牌的卷纸,“卜蜂莲花”牌的护手霜,越来越多的零售商启动了“自有品牌”策略。什么原因促使各大零售商越来越热衷于开发自有产品?国内零售商自有品牌专家冯建军研究发现,零售商在店内增加自有品牌商品,不仅可以完善商品线和产品结构的合理覆盖,还可以增加商品的条码数量,无形中也提供了更多的商品交易机会,从而提升了商品销售总额及顾客客单价等业务指标。同时,自有品牌还是制衡品牌商的秘密武器,一旦自有品牌自成体系后,强大的“免疫力”便可压制一线代理品牌供应商的话语权。更重要的是,推出自有品牌产品,可拉高零售商的平均商品毛利率从而改善其经营收益。自有品牌毛利比供应商品牌要高,这个是肯定的。相反,他坦承“实现高毛利”正是屈臣氏以及其他零售商涉足自有品牌产品的开发,并且不断研发更多自有品牌商品的原动力。罗敬仁解释说:“有些自有品牌的毛利与供应商品牌的出厂价虽然一样多,但因为自有品牌省掉了渠道费用,省掉物流成本,批发商、中间商成本,被省掉的这部分费用就构成自有品牌的价格优势。”

复制热销商品

一件自有产品是如何诞生的?有意思的是,屈臣氏自有品牌的商品绝大部分都是模仿热销商品。屈臣氏自有品牌的开发团队中,有一组人员专门对各分店的销售趋势和顾客需求跟踪调研,再根据产品销售情况、顾客反应和市场分析等数据确定新的自有品牌产品。 通常屈臣氏会统计出店铺内当月最热销的代理品牌商品,只要边际利润合乎利益,屈臣氏便会按照一套严格的内部产品质素指引,从众多的生产商中筛选出代工厂商,并在2~6个月的时间里复制出与该热销代理商品近似的自有产品。

推广新品有方

2009年屈臣氏自有产品会增加240多种产品。“有更新包装或优化配方的升级产品,也有根据消费需求的变化开发推出的全新产品。”屈臣氏在推广新的自有产品时,一般会采取员工重点推荐、新品降价促销、买新品送明星产品等方式集中火力进行推广。 随着屈臣氏自有品牌的受欢迎度不断提升,其销售业绩不断提升,2009年截止到目前的销售额增幅与去年相比增长了25%。毫无疑问,自有品牌已经成为屈臣氏的“金字招牌”。 发展自有品牌存在风险。比如屈臣氏毕竟没有生产工厂和研发队伍,过快发展自有品牌战略,只得借助OEM代工生产支持,长此以往产品品牌和质量很难持久保证,即便是将过程控制、结果评估和信息反馈跟进三者结合,当出现危机时,可能会对品牌造成巨大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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