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16 08:50
WAPI标准是中国颁布的无线局域网安全国家标准,具体是指在中国无线局域网国家标准体系《信息技术 系统间远程通信和信息交换 局域网和城域网 特定要求第11部分:无线局域网媒体访问和物理层规范》、《信息技术 系统间远程通信和信息交换 局域网和城域网 特定要求第11部分:无线局域网媒体访问和物理层规范:2.4GHz频段较高速物理层扩展规范》中的无线局域网安全机制,该机制采用的是中国自主发明的一种无线网络安全协议技术WAPI安全协议。
WAPI标准是中国颁布的无线局域网安全国家标准,具体是指在中国无线局域网国家标准体系《信息技术 系统间远程通信和信息交换 局域网和城域网 特定要求第11部分:无线局域网媒体访问和物理层规范》、《信息技术 系统间远程通信和信息交换局域网和城域网 特定要求第11部分:无线局域网媒体访问和物理层规范:2.4GHz频段较高速物理层扩展规范》中的无线局域网安全机制,该机制采用的是中国自主发明的一种无线网络安全协议技术WAPI安全协议。
WAPI安全协议学名为无线局域网鉴别和保密基础结构(WLAN Authentication and Privacy Infrastructure),作为一种新的无线网络安全协议,可以防范无线局域网络“钓鱼、蹭网、非法侦听”等安全威胁,为无线网络提供了基本安全防护能力。
· 2001年6月,原信息产业部科技司下达制定无线局域网行业标准立项(后国标委批准国家标准立项)。
· 2001年8月,中国宽带无线IP标准工作组(ChinaBWIPS)成立。
· 2003年5月,中国宽带无线IP标准工作组负责起草的无线局域网两项国家标准《信息技术系统间远程通信和信息交换局域网和城域网特定要求第11部分:无线局域网媒体访问和物理层规范》、《信息技术系统间远程通信和信息交换 局域网和城域网特定要求第11部分:无线局域网媒体访问和物理层规范:2.4GHz频段较高速物理层扩展规范》由信息产业部报送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正式颁布,这两项标准中的安全机制部分采用WAPI技术。
· 2003年11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联合发布2003年110号公告,宣布自2003年12月1日起强制性实施国家标准《信息技术 系统间远程通信和信息交换 局域网和城域网特定要求第11部分:无线局域网媒体访问和物理层规范》、《信息技术 系统间远程通信和信息交换局域网和城域网特定要求第11部分:无线局域网媒体访问和物理层规范:2.4GHz频段较高速物理层扩展规范》。
· 2004年3月 WAPI标准的颁布引起美国政府和企业不满,美国三位内阁部长(美国国务卿鲍威尔、商务部长埃文斯和贸易代表佐立克)签名致信中国政府,要求中国放弃WAPI标准。美国USITO等十六个产业组织联合游说中国政府部门放弃WAPI标准,并鼓动美国有关部门将WAPI标准定性为“技术贸易壁垒”提交至中美商贸联委会和WTO大会,逐步将WAPI标准提升到中美贸易纠纷层面。
· 2004年4月,第15届中美商贸联委会上,中国政府做出策略性调整,宣布6月1日起暂不强制实施WAPI国家标准,并修改、完善WAPI标准和推进为国际标准。同时,美方承诺支持WAPI推进成为国际标准。
· 2004年4月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联合发布2004年第44号公告,宣布2004年6月1日将延期强制实施WAPI标准,同时,无线局域网产品强制性认证的强制实施时间后延。
· 2004年5月,WAPI国际标准提案完成,并由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向国际标准组织ISO/IEC提交。但在ISO/IEC JTC1 SC6 奥兰多2004年会上,美国国家标准学会承担的秘书组“无故突然取消中国WAPI标准方案”。
· 2005年11月,按照国务院安排,建立了八部委联席会议机制;连续召开2次联席会议推进WAPI标准化工作。
· 2005年12月,财政部、国家发改委、信息产业部联合印发《无线局域网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用财政性资金采购无线局域网产品和含有无线局域网功能的设备时,应当优先采购符合国家无线局域网安全标准的产品。
· 2005年,ISO/IEC JTC1 SC6法兰克福特别工作会议上,JTC1主席詹姆森在会议进入实际议程之际突然宣布取消WAPI提案,引起中国代表团强烈愤慨并宣布退会以示抗议。
· 2006年1月,国家密码管理局公开SMS4密码算法。
· 2006年1月,中国根据WTO/TBT有关规则,就WAPI 2.0等无线局域网3项国家强制性标准向WTO/TBT履行了紧急通报义务,并明确了实施时间。过程中未收到反对和任何异议的意见。这意味着中国随时可实施,无需再通知。
· 2006年3月,ISO/IEC JTC1 SC6 WAPI标准项目DIS快速流程投票期内,因美IEEE采取了违背国际标准程序规则和道德规范的行为,导致WAPI未能通过国际标准投票。
· 2006年3月,在发改委、工信部、财政部、科技部、商务部等八部委的支持下,WAPI产业联盟成立。
· 2008年4月,中国重启WAPI国际标准进程,并经SC6会议研究确定WAPI以独立标准和技术报告(属ISO标准文献类)作为WAPI推进为国际标准的两个最终考虑方案。
· 2008年底,WAPI标准被中国移动、中国电信和新联通三大电信运营企业标准采纳。
· 2009年2月,WAPI标准成为中国移动和中国电信采购WLAN设备测试的A类必测项。
· 2009年4月,国务院发布的《电子信息产业振兴调整规划》,明确继续发展以WAPI标准为基础的无线局域网。
· 2009年4月,《移动用户终端无线局域网技术指标和测试方法》制订并发布,工业和信息化部电信管理局正式启动具备WAPI功能的移动用户终端进网检测工作。
· 2009年6月,在ISO/IEC JTC1/SC6日本东京会议上,WAPI国际标准提案获得包括美、英、法等10余个与会国家成员体一致同意,以独立文本形式推进其成为国际标准。
· 2009年10月,根据ISO/IEC JTC1/SC6 2009年6月全会及工作组会议(日本东京)决议,宽带无线IP标准工作组和WAPI产业联盟相关成员单位提出的WAPI国际提案,并通过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提交至ISO/IEC JTC1/SC6秘书处,并于10月29日获SC6秘书处文件分发。这标志着WAPI提案已正式进入国际标准制定流程。
· 2010年1月,WAPI国际提案顺利通过NP阶段投票,成为正式的国际标准立项项目。
· 2010年6月,WAPI安全协议使用的核心鉴别机制TePA三元对等实体鉴别机制正式成为国际标准。
· 2011年6月,在美国圣地亚哥召开了国际标准化组织ISO/IEC JTC1/SC6 2011年全会及工作组会议。会前,美国再度以签证为由干扰中国WAPI国际标准进程,再度引发业界及海内外媒体广泛关注。
· 2011年10月,鉴于ISO/IEC JTC1/SC6内部不平等的国际标准化工作环境已经对WAPI国际标准化形成事实性的干扰和障碍,中国国家成员体做出了暂时撤回WAPI国际提案的决定。
虽然中国政府在2004年4月为应对美方贸易层面的施压做出策略性调整,宣布暂不强制实施WAPI国家标准的决策,但事实表明中国政府推行WAPI标准的意志并未发生实质性的动摇,而且在事实上也在各个层面积极推进WAPI标准的实施和产业化应用。
此后不久,在2005年11月,在中国国务院的安排下,建立了八部委联席会议机制推进WAPI标准化工作。2006年1月31日,中国政府根据WTO/TBT有关规则,就WAPI 等3项国家强制性标准向WTO/TBT履行了紧急通报义务,并明确了实施时间。在接下来的数年中,中国政府明确将对WAPI标准的支持列入政府相关产业规划,在2009年国务院颁发的《电子信息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和2012年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电子信息制造业“十二五”发展规划》均明确提出对WAPI标准实施和产业化的支持。
在这种情况下,WAPI标准已经成为一项在事实上实施的无线安全标准,围绕着WAPI 标准的“技术研发、标准制定、芯片开发、系统设计、产品制造、系统集成、运营应用”等环节的完整产业生态也已成型。
依据负责推进WAPI标准产业化的WAPI产业联盟相关信息,截止到2014年底具有WAPI能力的无线局域网芯片全球出货量累计已超过40亿颗,包括笔记本、PAD、手机、上网卡、电子书、家庭网关等在内的WAPI产品型号已超过6千款;截至2014年底,国内近9千余款款行货智能手机均已支持WAPI功能,累计出货量达到6亿部。
WAPI标准也已被中国移动、中国电信、中国联通这三家中国最具代表性和专业能力的运营商积极挖掘并推广应用,完全具备了推广应用的基础。中国三大运营商对WAPI的选择也进一步促进了其他国家,以及有关行业市场和消费者的关注,除公共宽带无线运营网络之外,WAPI应用领域也正迅速扩展到航空、交通、电力、广电、金融、医疗、教育、工商等诸多行业。
当前世界各国均对新兴产业发展寄予厚望,抢占产业制高点的竞争日趋激烈。但在WTO框架下核心游戏规则就是技术标准与知识产权,标准竞争是最高层次的竞争,它是一个国家及其企业群体参与国际竞争的根本所在,也是其建立和维护国内产业、市场秩序的必要条件。
围绕着WAPI标准的中美争端实质上是中美在全球化大格局下的国家安全和政治、经济主导权之争。
网络空间已成为继陆海空天之后国家间竞争的第五空间,网络安全技术是构造网络空间和信息社会的重要技术基础,因其具有的国家特性和战略性、基础性等特点,一直是发达国家谋求技术垄断和控制的战略制高点。
WAPI标准是全球范围内仅有的两个无线安全技术标准之一,也是该领域唯一可与美国IEEE 802.11i竞争的无线安全技术标准。由于其对美国通过IEEE802.11i标准实施网络安全战略形成阻碍,自2003年颁布为中国标准伊始就遭遇到美方的不满与抵制。
2003年5月中国国发布WAPI标准后,以英特尔和思科为首的美国企业率先公开表示不满和抵制。当年12月3日美国《华尔街日报》等媒体开始大肆渲染WAPI标准影响自由贸易,继而通过美产业贸易组织游说美国政府高官发起与中国政府的谈判,要求中国政府放弃实施WAPI标准。
2003年12月9日,美国无线网络标准委员会主席尼克里奇致信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主任李忠海和信息产业部部长王旭东,表达了对WAPI会冲击无线网络市场的担忧。美国信息技术产业协会主席道森公开表示,要推动在中美政府层面解决此问题。2004年2月24日,美国信息技术产业协会(ITI)、美国商会(USCC)以及美国制造商协会(NAM)等联合发表声明反对中国制定的WAPI标准。随后,美国半导体工业协会(SIA)呼吁中国放弃WAPI标准。与此同时,美国信息产业机构(USITO)等组织在国内对多个政府部门、技术支撑机构进行游说,试图在各部门间寻找缝隙和突破口。2004年3月2日,美国国务卿鲍威尔、商务部长埃文斯、贸易代表佐利克联合致函中方。美国副总统切尼在2004年4月访华期间,专门向中方领导人谈及WAPI标准问题。同时,美方将WAPI列入中美贸易谈判议题。
在2004年4月举行的第15届中美商贸联委会上,中国做出策略性调整,宣布“延期强制实施WAPI标准”,作为对价,美国承诺支持WAPI成为国际标准。但在之后的数年间,美国不仅未履行承诺,反而在WAPI标准国际化进程中设置重重障碍。美国电子电气工程师协会(IEEE)曾多次在国际标准组织ISO/IEC内采取违背程序规则和道德规范的行为阻止、分化各方对WAPI标准的支持。美国信息技术产业协会科技与贸易政策部主任罗林丝在美国标准协会2004年会上,曾以“胜利者”的姿态总结了美国成功遏制WAPI标准的原因:一是产业内各个公司之间做到了团结一致;二是产业团体与美国政府紧密合作,让政府出面说话。罗林丝透露,在阻击WAPI过程中,经常召集企业一起开电话会,互相通气,传达信息,力求对华步调一致。虽然涉及WAPI案的美国企业在市场上是竞争对手,但在遏制WAPI标准方面做到了团结一致。
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TO)后,在电信、IT、互联网领域的开放度大幅提高,中国市场成为许多美国企业的重要盈利中心。为保证其在华商业利益,美国企业不希望中国通过制定和实施地区性标准和法规,对其技术选择和市场准入造成限制,更不能忍受被排除在市场大门之外,失去中国这个对其整体盈利状况具有重要影响的巨大市场。这是英特尔、思科等美国跨国公司高调宣布抵制WAPI标准的动机所在,这也是美国十余家商业团体和美国政府联合向WAPI标准发难的根本动机。
但是,在WAPI的发展历程中,我们看到美国政府除了要充当美国产业利益的代言人、出面与中国政府交涉谋求产业经济利益之外,其遏制WAPI有着更深层次的国家安全战略要求。
2013年斯诺登事件中相关资料披露,早在2001年-2003年美国无线局域网安全标准Wi-Fi(IEEE 802.11i)制定过程中,美国国防部、美国国家安全局(NSA)、美国特勤局(USSS)等机构就深度介入,对该无线安全标准施加影响,并对其加以蓄意弱化,以保证美国对无线局域网络的监控能力。表面上看,Wi-Fi标准是英特尔、思科等企业在产业层面引导和推进,其实背后都是美国国家安全意志和战略诉求在暗中推动。因此,美国阻击WAPI标准并推行Wi-Fi,就不单单是美国政府捍卫在华企业商业利益的行动,而是关乎国家安全的战略性安排。
但在美国政府和美国信息产业机构(USITO)等产业组织出面对中国施压时,采取了避实就虚的“问题转化策略”,把此事归结为“贸易”问题,而对“安全”主题采取了回避、否定的态度。这种策略一方面要试图掩盖其推进国家安全战略的真实意图,寻求堂而皇之的攻击理由,另一方面也是要绕过有争议的WTO“国家安全例外条款”,借助WTO规则中的国民待遇、透明度等条款阻挡中国实施相关政策。
中国要在网络安全层面试图有所作为,必须要构筑自主可控的安全技术和标准体系,在知识产权和标准等制高点与美国展开竞争是必然的。因此与WAPI标准必会遭遇到美国动用国家机器在标准、知识产权、技术贸易等多重层面的全方位遏制,这一点也不难理解。
随着中国自入世之后逐步进入重大经贸问题谈判的核心圈,在全球经济治理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在标准和知识产权层面与美国和欧洲展开的竞争与博弈的趋势将日益明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