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志愿军抗美援朝出国作战70周年”纪念章

更新时间:2023-02-20 22:52

“中国人民志愿军抗美援朝出国作战70周年”纪念章是为了纪念中国人民志愿军抗美援朝出国作战70周年而颁发的纪念章。

颁发进程

2020年7月2日,新华网报道:2020年是中国人民志愿军抗美援朝出国作战70周年,将以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名义颁发“中国人民志愿军抗美援朝出国作战70周年”纪念章。

图案样式

“中国人民志愿军抗美援朝作战70周年”纪念章由一个红色木盒盛放,木盒内写有“中国人民志愿军抗美援朝作战七十周年”和“中共中央 国务院 中央军委”两行字。

纪念章使用紫铜胎镀金、银材质,通径为50毫米。纪念章核心部分为志愿军战士形象和70束光芒,以和平鸽水纹和中朝两国国旗元素编制的绶带环绕四周,外围采用五星、桂叶和象征五次战役的箭头等元素,组成金达莱花的五瓣造型,象征中国人民志愿军抗美援朝出国作战70周年,寓意伟大的抗美援朝战争是保卫和平、反抗侵略的正义之战,伟大的抗美援朝精神永远是中国人民的宝贵财富,彰显了我国不畏强敌、维护世界和平、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坚定决心和信心。

颁发对象

党和国家功勋荣誉表彰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负责人介绍,“中国人民志愿军抗美援朝出国作战70周年”纪念章颁发给下述对象中符合条件的人员:

——参加抗美援朝出国作战的、健在的志愿军老战士老同志。

——出国为抗美援朝战争服务的、健在的医务、铁道、运输、翻译人员,参加停战谈判等工作的人员,民兵、民工,新闻记者、作家、摄影等人员。

——1953年7月停战后至1958年10月志愿军全部撤离朝鲜期间,在朝鲜帮助恢复生产建设的、健在的人员。

2020年1月1日以后去世的,在该次发放范围之内。

人员统计

该次人员统计采取组织统计和个人申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以组织统计为主,个人申报作为补充。组织统计不能覆盖且符合颁发条件的人员,可于2020年7月25日前,填写“中国人民志愿军抗美援朝出国作战70周年”纪念章个人申报表,由本人或授权代理人向其户籍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提交申报材料,申报表下载地址及各地区受理部门情况详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网站表彰奖励专栏。审核确认后,于2020年10月开始陆续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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