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9-28 16:52
五三纪念园是位于西护城河南段的公园,1986年为纪念山东省济南市“五三惨案”而建。
五三”纪念园,位于西护城河南段,1986年为纪念济南“五三惨案”而建。1928年,国民革命军进占济南,日本帝国主义借口保护日侨,出兵干涉。5月3日,凶残杀害国民政府山东特派交涉员蔡公时等17名外交人员,进而强占全城,恣意杀戮中国士兵和市民近万人,制造了震惊中外的济南“五三惨案”。紧靠西城根外的顺城街,房舍悉数被烧,居民无一幸免,事后改称“五三街”。“五三”纪念园即建于此。
河东岸,竖一石碑,四棱锥体形,上刻“济南五三惨案纪念碑”九字,系仿照当年(1929年5月)山东省政府建于泰安岱庙的纪念碑原样制做。碑的南、北侧,桧柏簇拥,花廊相映。碑的东侧,为1995年9月纪念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50周年之际新落成的“五三惨案”纪念碑。该纪念碑由卧碑和浮雕墙两部分组成,呈南北走向,高4.25米,长17米,黑色花岗石砌就。东侧为卧碑,南北东三面围以铁索护栏。碑体上刻当代书法家武中奇题写的“济南惨案遗址”六个大字。卧碑的正中是凸起的巨型白色大理石台历,右页镌刻“五三惨案”发生的年月日期,左页镌刻《济南惨案纪略》,由武中奇书丹。台历左右两边,饰以汉白玉雕刻的花圈。碑西侧为浮雕墙,面西,上刻《国耻》浮雕。该浮雕采用汉画像石刻艺术技法,运用纪实、象征、寓意相结合的手法,再现了济南“五三惨案”的场景。两端雕刻的洪钟,上勒“勿忘国耻,警钟长鸣”八字。
河西岸,多植雪松、腊梅、翠竹。园内,清溪中备有小舟,浓荫下设置石桌石凳。在凭吊之余,游人可荡浆畅游,饱览两岸秀丽风光,亦可坐在石凳上小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