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10-11 07:07
“光荣在党50年”纪念章是党中央颁发的纪念章,2021年首次颁发,颁发对象是党龄达到50周年、一贯表现良好的党员。纪念章通径50毫米,材质为铜和锌合金,主色调为红色和金色。
“光荣在党50年”纪念章通径为50毫米,材质为铜和锌合金,主色调为红色和金色。
主章由党徽、五角星、旗帜、丰碑、向日葵、光荣花、光芒等元素构成。其中党徽象征党的领导核心地位和党员信念坚定、对党忠诚;丰碑寓意党的光辉历程和丰功伟绩;向日葵寓意全党全国各族人民紧密团结在党中央周围;光芒象征党的光辉照耀;五角星代表薪火相传;光荣花寓意繁荣盛世、国泰民安和褒奖荣耀;旗帜象征共产主义崇高理想与事业永续。副章由山河、中国结和红飘带等元素组成,飘带上雕有“光荣在党50年”字样,寓意党员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勇攀高峰、永葆青春。
《通知》明确了“光荣在党50年”纪念章首次颁发对象,即颁发给健在的截至2021年7月1日党龄达到50周年、一贯表现良好的党员。
首次颁发后,一般每年“七一”都将集中颁发一次纪念章。
2021年3月23日,傅兴国在中共中央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说,中央组织部正在组织开展纪念章设计制作等工作,确保符合条件的710多万名老党员,“七一”前都能获颁纪念章。
2021年6月2日,全国多个地方和单位举行庄重简朴的仪式,向健在的截至2021年7月1日党龄达到50周年、一贯表现良好的党员颁发“光荣在党50年”纪念章,全国将有710多万名老党员获颁纪念章。
2021年6月8日,重庆市沙坪坝区、忠县、荣昌区峰高街道、重庆市科技局、重庆医科大学、重庆机电集团等多个地方和单位举行庄重简朴的仪式,向健在的截至2021年7月1日党龄达到50周年、一贯表现良好的党员代表颁发“光荣在党50年”纪念章。重庆市将为22万余名符合条件的党员获颁纪念章。
2021年6月9日,苏州市委组织部举行专场仪式,向9名党员代表颁发纪念章。
2021年6月10日下午,南通市委组织部开展“传承组工精神·汇聚忠诚担当”党史学习教育,为6名离退休干部代表颁发纪念章。
2021年6月10日,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党组组织部按照中央组织部对“光荣在党50年”纪念章颁发工作要求,国铁集团党组正式在全路范围内启动纪念章颁发工作,全路共有1.5万余名“光荣在党50年”老党员将获颁纪念章。
2021年6月11日,乌兰察布市集宁区马莲渠乡在全体党员高唱国歌声中拉开了“光荣在党50年”纪念章颁发仪式,共有45名党员获颁纪念章。随之,乌兰察布市各地陆续举行纪念章颁发活动,届时乌兰察布市共有8962名党员将获颁“光荣在党50年”纪念章。
2021年6月14日,阜新市海州区在三一八红色主题公园举行了庄重简朴的“光荣在党50年”纪念章颁发仪式,标志着海州区“光荣在党50年”纪念章颁发工作全面启动。
2021年6月14日,淮安市首批“光荣在党50年”纪念章在涟水县颁发。涟水县委书记时勇为“光荣在党50年”老党员代表颁发纪念章。涟水县将有5815名党员获颁“光荣在党50年”纪念章。
2021年6月17日,湖北省十堰市郧阳区“光荣在党50年”纪念章颁发工作启动,区委书记等分组上门向部分老党员颁发纪念章。七一前夕,郧阳区将陆续向2501名符合条件的老党员颁发纪念
2021年6月17日,辽宁省法库法院召开“光荣在党50年”表彰大会,表彰6位党龄超过50周年的法院退休老党员。
2021年6月18日,江苏省委举行庄重的颁授活动,向老党员颁发“光荣在党50年”纪念章。2021年江苏省确定符合颁发条件的党员有50.2万名
2021年6月19日,四川省委书记彭清华前往在蓉的部分党龄超过50年的老党员家中颁发纪念章并看望慰问,代表四川省委向全省广大老党员老干部致以亲切问候和崇高敬意。
2021年6月19日上午,巩义市涉村镇在上庄村豫西抗日先遣支队司令部旧址举行“光荣在党50年”纪念章颁发仪式。涉村镇共有142名同志荣获纪念章。
2021年6月20日,山东省临沭县临沭街道工作人员为党龄达到50年的老党员颁发了“光荣在党50年”纪念章。
2021年6月22日上午,天津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和平区委组织部、和平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主办的“矢志不渝强军梦 坚守初心铸忠诚”──“光荣在党50年”纪念章颁发仪式举行。天津市各级党组织陆续向8.4万余名老党员颁发纪念章。
2021年6月23日,文化和旅游部举行“光荣在党50年”纪念章颁发仪式。部党组成员为115名老党员代表现场颁发纪念章。
2021年6月28日上午,公安部隆重举行“光荣在党50年”纪念章颁发仪式,国务委员、公安部党委书记、部长赵克志出席并为公安部老党员代表颁发纪念章,代表部党委向在座的老领导、老同志以及部直属机关592名荣获“光荣在党50年”纪念章的老党员表示热烈的祝贺,向部直属机关及全国公安机关的老党员老同志致以崇高的敬意。
2022年6月29日,吉首大学离退休老同志“七一”表彰大会召开,9名老党员获颁“光荣在党50年”纪念章。
2022年6月30日,全国政协机关举办2022年“光荣在党50年”纪念章颁发仪式,向党龄达到50年的机关老党员颁发“光荣在党50年”纪念章。
2023年,全年共颁发“光荣在党50年”纪念章79.5万枚。
2024年6月27日,在中国共产党成立103周年之际,自然资源部在京隆重举行部机关“光荣在党50年”纪念章颁发仪式。自然资源部党组书记、部长王广华向老党员代表颁发“光荣在党50年”纪念章,并代表部党组对获得纪念章的老党员表示热烈的祝贺和崇高的敬意,也向部系统广大老同志致以诚挚的问候。2024年,部机关有24位老党员荣获纪念章,部系统共有171位老党员获此殊荣。
2024年6月27日,在喜迎建党103周年之际,司法部举行“光荣在党50年”纪念章颁发仪式。部党组书记党组书记、部长贺荣向部直属机关荣获“光荣在党50年”纪念章的37名老党员表示致敬和祝贺。
2024年7月,在中国共产党成立103周年之际,内蒙古各地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光荣在党50年”纪念章颁发活动,向老党员致以崇高的敬意和诚挚的问候。
2024年7月,在中国共产党成立103周年之际,新疆各地各部门单位通过召开会议、举行仪式、上门走访等形式,向符合条件的老党员颁发“光荣在党50年”纪念章。
“光荣在党50年”纪念章2021年首次颁发以后,将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一般每年“七一”集中颁发一次。
2021年3月,经党中央批准,中央组织部印发了《“光荣在党50年”纪念章颁发管理办法》,对纪念章的颁发程序、颁发方式、制作、管理等作出规定。要求各级党组织高度重视,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实际,认真做好统计、组织颁发等工作,确保每名符合条件的党员在7月1日前获颁纪念章,深切感受到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关怀和温暖。
颁发“光荣在党50年”纪念章这项工作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庆祝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增强党员的荣誉感、归属感、使命感,汇聚全党为实现“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持续奋斗的磅礴力量,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在建党100周年的特殊历史时刻,党中央首次颁发“光荣在党50年”纪念章,既是对老党员们的关爱关怀,更是对一路拼搏奋进的共产党人的充分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