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4-22 19:59
越剧界的典故。1947年,上海越剧界一批“头牌”聚会商议联合义演的具体事宜。为郑重起见,她们特意请了平衡做证明律师,起草了一份“合约”,上面写着:“兹为共同发扬新越剧及谋同仁福利起见,经过数次讨论,人人志趣相同。为此共同发起,集合同人力量,组织公司,谋建新型剧场一所。此后为剧院及剧务上一切进行事宜,发起人都须共同负责,各尽力量,以期越剧前途发扬光大……”在“合约”上签字作为“发起人”的共10位演员:尹桂芳、徐玉兰、竺水招、筱丹桂、袁雪芬、张桂凤、吴小楼、傅全香、徐天红、范瑞娟。这10位发起人,后来被称为“十姐妹”,联合义演的剧目为《山河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