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美中国”全国大学生摄影及微电影创作大赛

更新时间:2023-11-09 22:39

“最美中国”全国大学生摄影及微电影创作大赛是为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展现当代大学生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和文化追求,在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网络新闻宣传局和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的指导下,文汇报人民网中国大学生在线共同主办的创作比赛。2013年01月16日,大赛在上海举行颁奖典礼。

大赛简介

为进一步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展现当代大学生文化追求与创作才华,由教育部思政司、国信办网宣局指导,文汇报、人民网、中国大学生在线主办,易班网和文汇网参办,中国移动视频基地、上海教育电视台

自2012年7月正式启动、8月在京沪举办特训营以来,全国高校广泛关注,青年学子热情参与。9月以来,“最美中国”大赛线下征集活动已进入沪上30余所高校。

参与单位

指导单位: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网络宣传局、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

主办单位:文汇报人民网中国大学生在线

参办单位:易班网、文汇网

协办单位:中国移动视频基地、中国移动上海公司、上海教育电视台、新浪网、PPS、上海电影集团、SMG、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湘潭大学、江苏悦达、浦发银行、春秋航空、伽蓝集团。

奖项设置

摄影奖项设置

微电影奖项设置

大赛方案

微电影竞赛方案

(一)悦达微电影特训营

在作品征集过程中,为了给全国有才艺的大学生提供更多机会,同时提升参赛作品质量,推动精品工程,大赛组委会特在暑期举办一期“悦达微电影特训营”,对能提供优秀剧本的大学生进行专业培训。

1. 队伍遴选

拟向全国高校大学生征集优秀剧本,数量在60个左右。剧本提交团队原则上为1-3人,剧本内容为拟拍摄参赛的大纲文字资料。优秀剧本团队将有机会参加为期5天的特训营。初步预计人数在120人,培训地点为上海,培训时间为8月中上旬。方案另发。

2. 特训方式

参加特训的大学生自己承担往返交通费用,大赛组委会负责培训期间的食宿、培训及其他与培训有关的费用。

采用“集中培训,分散拍摄”的方式。在培训基地内,实行专业授课、小组讨论、导师指导、室外采风、作品研讨等培训形式,使参训大学生在短时间内掌握微电影的拍摄手法、技巧、后期制作等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结束后,各参赛团队根据各自选题分散拍摄。

3. 项目扶持

在特训过程中,各拍摄团队在导师的指导下完善拍摄大纲,培训结束前提交详细的拍摄剧本。评审委员会将评选出若干优秀剧本,每个优秀剧本将获得最多8000元的资助。优秀剧本拍摄前将给予30%的经费,作品提交符合规定后再补齐剩余的70%费用。

(二)微电影作品要求

微电影片长限定在5-15分钟,要求对本次大赛主题“最美中国”进行形式多样的演绎,突出大学生的全新创意和独特视角。

1. 参赛微电影作品创作者应是在校大学生。作品应为原创,内容积极健康向上,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 可以以个人,或具备法人资格的单位作为主体参赛,一个参赛主体仅限一部作品获奖,多部入围者从中择优。鼓励个人组建工作团队参与比赛。凡是以法人单位为主体参赛的,其所有主创人员和工作人员均须为高校在校大学生。团队提交作品之版权和著作权等相关事宜,由《微电影创作大赛作品申报表》上所签署的“申报人”负责。

3. 作品投稿时间限于2012年7月11日-11月30日。

4. 投稿方式:视频作品上传至大赛官网。所有作品应附《微电影创作大赛作品申报表》(大赛官方平台提供下载),由人民网对其进行资格审核。为做好参赛作品的宣传推广,上传整部影片的同时须提交1分钟作品片花。

5. 提交视频的格式要求 wmv.avi.rmvb.mpg.flv等常见视频格式。

6. 参赛作品必须由参赛者本人原创,参赛者应确认拥有作品的著作权。主办方不承担包括(不限于)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著作权、商标权等纠纷而产生的法律责任。如出现上述纠纷,组委会保留取消其参赛资格及追回奖项的权利。

7. 严禁剽窃、抄袭。关于剽窃、抄袭的具体界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及相关规定。所有提交的作品著作权归作者所有,作者授权中国移动视频基地获得该作品唯一的使用权(不少于1年)。

8. 大赛官方平台:

人民网

中国大学生在线

易班网

文汇网

中国移动

中国移动手机视频“最美中国”专题展示平台

9.以下两种播映方式,参赛者必选并限选一种:

(1) 微电影作品片花及整片在大赛官方平台提供免费观看、下载

(2) 微电影作品片花在大赛官方平台提供免费观看、下载;微电影作品整片仅限中国移动手机视频“最美中国”专题提供收费观看、下载,申报人将获22%收益分成。

(三)微电影奖项设置

大赛设“最美奖”10个(奖品价值各五千元),并设票房大奖、最佳导演奖、最佳编剧奖、最佳创意奖、最佳剪辑奖、最佳摄影奖、最佳男主角、最佳女主角等奖项(奖品价值各八千元)。

作并对作品原创性进行核实,角逐各项大奖。票房奖由微博转发、视频平(四)微电影竞赛日程安排及大赛规则详见易班网。

摄影创作大赛

摄影创作大赛(暨第九届中国大学生在线摄影大赛)

(一)浦发摄影特训营

为了给全国有摄影才艺的大学生提供更多机会,同时提升参赛作品质量,推动精品工程,大赛组委会特在暑期举办一期“浦发摄影特训营”,对有创意和有专业潜质的大学生进行专业培训。

1. 队伍遴选

从全国高校摄影社团中选拔优秀摄影人才进入特训营,特训营总计营员约150人。每个高校摄影社团限一名成员申报。申报时间从通知之日起至额满为止。营员将参加为期3天的摄影特训,时间为8月15日-8月17日,地点在北京。

2. 特训方式

参加特训的大学生自己承担往返交通费用,大赛组委会负责培训期间的食宿、培训及其他与培训有关的费用。

采用“集中培训,分散拍摄”的方式。在培训基地内,实行专业授课、小组讨论、导师指导、室外采风等培训形式,使参训大学生在短时间内掌握摄影的拍摄手法、技巧等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结束后,各参赛营员根据各自选题分散拍摄。

(二)摄影作品要求

摄影作品要求突出本次大赛主题“最美中国”,体现大学生的全新创意和独特视角。

1. 参赛摄影作品数量不限,每张图片需配140字以内说明。创作者应是在校大学生。作品应为原创,内容积极健康向上,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 可以个人名义或社团名义参赛,个人参赛主体仅限一部作品获奖,多部入围者从中择优。

3. 作品投稿时间:2012年8月1日—11月1日。

4. 投稿方式:摄影作品提交到中国大学生在线网站。所有作品应附《摄影创作大赛申报表》。

5. 提交图片的格式要求:所有摄影作品以jpg文件格式提交,文件不大于500K,必须保留原始文件,原始文件要求600万像素以上。

6. 参赛作品必须由参赛者本人原创,参赛者应确认拥有作品的著作权。主办方不承担包括(不限于)因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著作权、商标权等纠纷而产生的法律责任。如出现上述纠纷,组委会保留取消其参赛资格及追回奖项的权利。

7. 严禁剽窃、抄袭。关于剽窃、抄袭的具体界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及相关规定。

(三)奖项设置

大赛设“最美奖”10个(奖品价值三千元),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若干,优秀社团奖若干。并设最佳人气奖、最佳创意奖、最佳色彩奖、最佳构图奖、最佳瞬间奖、最具感染力奖等奖项(奖品价值两千元)。

大赛结果

2013年1月16日,“最美中国”全国大学生摄影及微电影创作大赛总结颁奖会议在上海交通大学举行。45幅(组)优秀摄影作品和30部优秀微电影作品脱颖而出,分获各类奖项。作为大赛的延续和扩展,“最美中国”微电影新锐支持计划同时启动。

中国700余所高校、数百万大学生积极参与,最终征得摄影作品55000余幅、微电影作品2000余部,体现了百万大学生寻找、记录“最美中国”的丰硕成果,激发了大学生寻找美、歌颂美的热情,为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营造了积极健康的网络文化氛围,以“摄影+微电影”而成的“大影像”方式,多样而集中地展现了大学生眼中的“最美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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