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8-31 04:34
“长江—伏尔加河”高校联盟(Sino-Russian University Alliance of the Upper and Middle Reaches of Yangtze River and the Federal District along Volga River)成立于2017年6月16日,是中国和俄罗斯联合建立的一个非营利性、非法人的学术交流机构。
2013年,中国和俄罗斯建立了“中国长江中上游地区和俄罗斯伏尔加河沿岸联邦区”(简称“长江—伏尔加河”)合作机制。这是中俄双方着力从国家层面推动两国地区合作的战略部署,开拓了两国地方合作的新领域。
2016年8月31日,四川大学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正式批准为中俄“长江-伏尔加河”高校联盟中方牵头高校,随后启动了中俄“长江—伏尔加河”高校联盟筹备工作,成立了中方工作组,与俄方牵头高校下诺夫哥罗德国立技术大学对接。
2017年1月12日,“长江—伏尔加河”高校联盟中方秘书处成立大会在四川大学举行;同年6月1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国务委员杨洁篪在合肥同俄罗斯总统全权代表巴比奇共同主持召开中国长江中上游地区和俄罗斯伏尔加河沿岸联邦区地方合作理事会第二次会议;四川大学与下诺夫哥罗德国立技术大学作为“长江-伏尔加河”高校联盟牵头高校共同签署了《关于建立中国长江中上游地区与俄罗斯伏尔加河沿岸联邦区高校联盟的协议》,标志着“长江-伏尔加河”高校联盟正式成立;同年10月27日,“长江—伏尔加河”高校联盟在中国成都正式启动。
2019年4月12日,“长江—伏尔加河”高校联盟中方成员高校工作组会议在成都举行;同年5月23—24日,中俄“长江—伏尔加河”地方合作理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二届“长江—伏尔加河”高校联盟论坛在俄罗斯切博克萨雷市举行。
(1)牵头高校:中国-四川大学、俄罗斯-下诺夫哥罗德国立技术大学。
(2)依照第五章加入的新成员单位。
联盟向认可其章程、宗旨与任务的中国和俄罗斯教育机构开放。
新成员加入联盟,按以下程序受理:
1. 有关高校递交入联盟申请。
2. 入联盟候选高校评价标准:
(1) 在所在国教育部正式注册备案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高等教育机构;
(2) 同意并遵守本章程的各项规定。
3. 若申请院校满足候选高校评价标准,可由联盟中俄双方秘书处审议提名,经联盟大会(或联盟工作例会)批准,吸纳成为联盟成员院校,并参加联盟相关活动。
4. 联盟成员院校连续两年不参与联盟活动,经委员会成员大会表决,取消其联盟成员资格。
(1) 对联盟成员大会议题进行表决的权利;
(2) 联盟成员的全权代表拥有进入联盟领导机构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3) 向联盟的领导机构提出有关联盟工作的建议,并参加相关问题的讨论;
(4) 在联盟框架内组建各种协会、分支机构、俱乐部和其他拥有独立章程的组织机构,但不能出现与本章程相悖的相关协议;
(5) 利用联盟的资源与各大学、国际组织和中俄企业开展合作与交流活动;
(6) 利用联盟所拥有的信息、科研和教学资源、社会文化基础及服务体系拓宽和完善其业务范围及内容;
(7) 参加联盟组织的学术会议、展览会、进修及其他活动;
(8) 为联盟实施工作方案及活动计划提供便利条件;
(9) 退出联盟。
(1) 遵守联盟章程;
(2) 积极落实联盟工作任务,加强联盟成员院校间的合作;
(3) 及时传递联盟工作所需的信息资料,包括最新的全权代表、联络员及联络方式;
(4) 确保不泄露任何有损联盟及其成员利益的信息;
(5) 执行联盟成员大会决议。
5. 如联盟成员不履行其义务,或违反联盟章程和相关国家法律,依据联盟成员大会决议可取消其联盟成员资格。
联盟的管理机构是联盟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负责联盟定期会晤等事宜。委员会成员包括联盟各高校校长(或负责人)。
联盟双方主席原则上由中俄双方牵头学校校长担任,任期5年,可连任。
委员会决定新成员加入或退出联盟。
委员会负责起草联盟决议草案及其他工作性文件,组织管理执行联合项目,组建联盟工作组。
联盟可根据委员会决议重组或解散。
2017年10月27日,在“长江—伏尔加河”高校联盟启动大会上,正式聘任联盟首届学术委员会22名委员。
据2020年6月联盟官网显示,“长江—伏尔加河”高校联盟下设智库学术委员会,分别由中俄双方各11名专家学者组成,委员的主要职责为:为联盟的发展献计献策;参与确定联盟的研究方向;参与遴选项目申报者;参与项目的成果质量鉴定、验收;接受联盟相关研究任务等。
联盟下设秘书处,由中方秘书处和俄方秘书处组成,分别负责联盟的中方和俄方的日常事务并相互协调。
联盟每年举行两次国际会议,分别是联盟委员会成员大会和联盟成员校长论坛,校长论坛可结合中国长江中上游地区和俄罗斯伏尔加河沿岸联邦区地方合作理事会和中国长江中上游地区和俄罗斯伏尔加河沿岸联邦区青年论坛同时举行,由联盟中俄方成员高校轮流举办。
1. 促进中俄关系发展。
2. 加强双方在教育、科研领域经验交流,分析中俄教育体制异同,推动双方互学互鉴。
3. 推动发展统一国际教育空间。
4. 联盟成员致力于以下领域:
(1)为中俄两国培养优秀人才;
(2)进行联合科研;
(3)开展国际交流;
(4)开展教育、科技、文化、体育、青年交流和人文合作。
5. 在开展联盟成员高校教学计划国际交流合作方面加强合作。鼓励学位、学历与学分互认。积极推动中国与俄罗斯政府间学位学历互认工作,鼓励和支持成员间的学分互认。
6. 促进人员交流。鼓励联盟各成员申请政府奖学金并设立奖学金,鼓励成员高校领导、行政人员、教师长短期交流,学生交流及联合培养项目,以培养具有国际视野、通晓国际规则、能够参与国际事务和竞争的国际化人才。
7. 举办代表团交流和考察活动。各成员互派代表团,联合举办学术论坛和专题讨论会等,发挥成员在文化艺术等领域的独特优势,鼓励和支持开展文化、艺术等领域的特色活动。
8. 开展合作科研和联合攻关。鼓励成员间建立全面、务实的校际或院系级合作关系,开展学术交流、科研合作、创新与成果转化。
9. 吸收政府、社会组织、国有企业和私有企业资金和物质资源,用以支持人才培养。
10. 鼓励开展专业领域内的深度合作与交流。
11. 提升联盟成员在中俄两国教育、社会经济、技术和文化发展中的角色和地位。
联盟是非营利性、非法人的学术交流机构,无任何物质和非物质财产及资金往来。
联盟中方秘书处日常运行经费由四川大学下拨,联盟开展工作、举办活动等其他费用由各方协商解决。
截至2019年5月,联盟已在教育、科技、文化等方面展开一系列合作,助推中俄两国人文交流:举办了由中俄32所高校参与的“首届大学生文化推广视频大赛”;伏尔加沿岸联邦区14个联邦主体和湖南签署协议,派遣本科学生赴湘学习;四川省高校与伏尔加河沿岸联邦区17所高校签署了23个涉及留学生交换、国际课程班、教师交流的合作协议。
联盟本着“相互尊重、平等互利、合作共赢”的原则,通过搭建中国与俄罗斯高校间的合作伙伴关系与合作平台,发挥成员高校的主动性与积极性,整合与共享资源,深化中国与俄罗斯的教育交流与合作,为促进中国长江中上游地区与俄罗斯伏尔加河沿岸联邦区地方合作的需要,培养更多合格人才,推动双方学术研究以及在教育、科技、青年和文化合作经验交流。
“长江—伏尔加河”高校联盟标识为“长江”“伏尔加河”的英文名首字母“Y”和“V”的变体,联盟英文名称环绕标识上方,下方为两束麦穗和联盟英文简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