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8-31 07:36
《十六国春秋》突破既往传统,将各国国书改名为“录”,各国主纪改名为“传”,“不附正朔,自相君长”,记录各国史事时,系以各自之年号。各国国主之事迹,则按正史本纪之体例,不采用汉民族之“贵中华而贱夷狄”观念。又有序例、表、赞,体例完备。
《十六国春秋》历史地位很高,后来的魏收编写《魏书》,唐朝时编修《晋书》,都将此书作为重要参考资料。不过到北宋时已经残缺得只剩二十多卷。司马光编修《资治通鉴》时曾引用过,但已非全貌。
《十六国春秋》最大缺点是记时有误、人物混淆,“多有违谬”,如“天兴二年,姚兴改号鸿始,而鸿以为改在元年;明元永兴二年,慕容超禽于广固,鸿又以为在元年;泰常二年,姚泓败于长安,而鸿亦以为灭在元年。如此之失,多不考正。”
刘知几评价,“(崔鸿)考核众家,辨其异同,除烦补阙,错综纲纪,易其国书曰录,主纪曰传,都谓之《十六国春秋》,……由是伪史宣布,大行于时”。唐初修《晋书》大量采录《十六国春秋》的本文。
明代中后期,出现了两种《十六国春秋》刊本,均非原书。
对于其来源,多存疑虑。一种观点以全祖望、钱大昕、王鸣盛为代表,认为是万历以后,明人依据《晋书·载记》编排而成。第二种观点以汤球为代表,他认为简本就是《隋志》中的十卷《纂录》,即《崇文总目》中《十六国春秋略》以及司马光《通鉴考异》中的《十六国春秋钞》。其内容与《太平御览·偏霸部》所引崔鸿书各录基本一致,部分国家多出的内容亦基本见于《晋书·载记》,恐怕也是很晚出的本子。
其二是明朝万历三十七年屠乔孙、项琳之刊行的一百卷本(以《晋书·载记》《魏书》《北史》《册府元龟》《资治通鉴》以及《艺文类聚》《太平御览》等书补缀而成辑本一百卷,史料丰富,然欠考证,是今日的流行本),径题为“崔鸿撰”,并署“屠乔孙、项琳之同订”,实际上如屠、项原序所言,是他们「博采赜探,诠次补葺」、「多方采拾,编次遗忘」的作品。此后流传的屠本,大多不见这些声明了该书重辑性质的原序,因此清初以来学者多斥为伪书。屠本一百卷分为十六国录,各录顺序也与《魏书·崔鸿传》所载一致,但它的取材并不限于崔鸿之书,而是把各种有关十六国的资料汇为一编,不标注出处,大体可视为一部明人重撰的十六国编年史。
清代修《四库全书》时,将以上两种版本的《十六国春秋》同时收录,并将何本易名为《别本十六国春秋》。在汤球重辑以前,清人见到的主要就是这两种《十六国春秋》。
清代汤球辑有《十六国春秋辑补》一百卷,所辑史料力求信而有征,并有考证工作,是研究十六国史的重要参考书。
在正式辑补《十六国春秋》以前,汤球先校订了十六卷本《十六国春秋》,这是由于他认为十六卷本就是《隋书·经籍志》著录的《十六国春秋纂录》,也是《崇文总目》中的《十六国春秋略》、《通鉴考异》所说的《十六国春秋钞》。这种观点过于理想化,没有强硬的证据。不过由于十六卷本与《御览·偏霸部》内容极为接近,而《偏霸部》明引作崔鸿《十六国春秋》,且引用形成体系,非他处零散的《十六国春秋》佚文可比,以此为基础辑佚,从效果而言不失为合理。汤球把十六卷本与《御览·偏霸部》进行校勘,依《隋志》著录卷数改定为十卷,题为《十六国春秋纂录校本》。
十六卷本、别本(同名)
十六卷简本,十六国各有一录,记各国主五十八人,与《晋书》大同小异。载于明代何镗《汉魏丛书》。
屠本(同名)
百卷本即屠本,托名为崔鸿。明神宗时,屠乔孙、项琳之根据《晋书·载记》《魏书》《北史》《册府元龟》《资治通鉴》以及《艺文类聚》《太平御览》等涉及十六国史实的书籍补缀而成,仍提《十六国春秋》,收入在《四库全书》中。纪昀评价屠本虽非崔氏旧书,但其“皆执诸书所引鸿书,联贯排比而成,与他伪书究不同也”。
明代屠乔孙、项琳之以《晋书·载记》《魏书》《北史》《册府元龟》《资治通鉴》以及《艺文类聚》《太平御览》等书补缀而成辑本一百卷,仍题“崔鸿撰”,并署“屠乔孙、项琳之同订”,史料丰富,然欠考证,被清人斥为伪书,是今日的流行本。
屠乔孙在明代编修的这个版本,后人往往称之为屠本《十六国春秋》。
汤辑本(异名)
其中以第三者最具参考、阅读价值。
崔鸿(478年~525年), 字彦鸾,清河(今山东省夏津县)人,是北魏名臣崔光之侄。崔鸿年轻时就有志于修史。西晋灭亡后中原地区先后出现了匈奴族刘渊、羯族石勒、氐族苻健等建立的政权,历史上总称为十六国,这些政权各有自己的史书,但是体例不一,记述差距也较大。所以,崔鸿根据旧的记载,加以综合汇编,写成一百卷,此外还有序例一卷,年表一卷,草成《十六国春秋》102卷。 “五胡十六国”之名因《十六国春秋》一书而得名。《十六国春秋》突破既往传统,将各国国书改名为“录”,各国帝纪改名曰“传”,“不附正朔,自相君长”,记录各国史事时,系以各自之年号。各国国主之事迹,则按正史本纪之体例,摒弃汉民族之“贵中华而贱夷狄”偏见。又有序例、表、赞,体例完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