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9 18:25
商标使用许可合同也称为商标许可合同,是商标权人同意被许可人按约定使用其商标,被许可人支付使用费的合同。商标注册人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必须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
商标权的许可也称为商标使用许可,是指商标权人将自己的注册商标按照合同约定的条件许可给他人使用。其中,商标权人是许可人,使用商标的人是被许可人。通过商标权许可,商标权人可以进一步发挥商标的作用,被许可人可以借助他人的商标在短期内拓展市场、获取利益,消费者可以在市场上买到自己想要的名牌产品。
商标使用许可,是指商标权人或其授权的人将注册商标许可他人使用,被许可使用人支付使用费的行为。
(1)商标权的许可不改变商标权的归属,被许可人取得的只是使用权,只能在被许可的范围内使用许可人的商标,一旦许可的期限届满,商标使用权即回归许可人。
(2)商标权许可的标的不是商标而是商标权,可以是商标权中的全部或部分权利,被许可人只能按照约定的方式、期限和地域等使用许可人的商标。
(3)对于许可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或服务,许可人负有质量监督义务,被许可人负有质量保证义务,并且必须在其上标明被许可人的名称和商品产地(201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43条)。
(1)独占许可:是指商标注册人在约定的期间、地域和以约定的方式,将该注册商标仅许可一个被许可人使用,其他任何人包括商标注册人均不得使用该注册商标。在发生注册商标专用权被侵害时,独占许可的被许可人可以单独起诉。
(2)排他许可:是指商标注册人在约定的期间、地域和以约定的方式,将该注册商标仅许可一个被许可人使用,商标注册人依约定可以使用该注册商标但不得另行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在发生注册商标专用权被侵害时,排他许可的被许可人可以和许可人共同起诉,在许可人不起诉时可以单独起诉。
(3)普通许可:是指商标注册人在约定的期间、地域和以约定的方式,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并可自行使用该注册商标和另行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在发生注册商标专用权被侵害时,普通许可由许可人起诉,被许可人获得许可人明确授权后方可起诉。
根据被许可人使用权的效力范围,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可分为以下三种类型:
(1)普通许可。
即许可人允许被许可方在规定的期限、地域内使用某一注册商标。同时,许可人保留自己在该地区内使用该注册商标和再授予第三人使用该注册商标的权利。
(2)排他许可。
即许可人允许被许可方在规定的期限、地域内使用某一注册商标,许可人自己可以使用该注册商标,但不得再另行许可他人使用。
(3)独占许可。
即许可人允许被许可方在规定的期限、地域内独家使用某一注册商标,许可人不得使用,也不得将同一注册商标再许可他人使用。
商标注册人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必须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订立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应当遵循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虽然,根据新《商标法》,提交商标使用许可备案申请不再需要提交“商标使用许可合同”,但许可备案之前双方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是必不可少的环节。许可合同一般应包括如下条款内容:
(1)许可人和被许可人的名称、地址;其中,许可人的名称和地址应当与商标局记载的被许可商标注册人名称和地址相符。
(2)授权范围
①包括商标使用许可的性质(独占、排他或者普通使用许可)。
②许可使用的商标信息,包括名称、注册号、类别、注册有效期、许可使用商品。
③许可使用的商品或服务范围,不得超出被许可商标注册核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务范围,而且项目应当与注册核定商品或服务名称相同。
④许可使用的地域范围和许可期间等。许可期间应在被许可商标有效期。
(3)为保证商品质量而约定的有关措施,如技术、设备、服务等。
(4)许可人保证被许可商标持续有效的有关条款,如许可人应当按期续展,不得在合同存续期间注销被许可商标等。
(5)是否授权再许可。
(6)合同终止或解除条件。
(7)商标使用费(许可费)数额及支付方法。
(8)违约责任。
(9)法律适用及争议的解决方式。
(10)合同生效日期;注意:合同的生效不以备案为必要条件。
(11)合同签约日期。
(12)许可人、被许可人签字盖章。
(13)合同应约定的其他条款。
(四)商标权许可合同备案
(1)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自签订之日起3个月内,许可人应当将许可合同副本报送商标局备案。
申请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应当按照许可使用的商标数量提交书件和缴纳备案费。需要提交的书件包括:
①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表;
②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副本;
③许可使用商标的注册证复印件。
此外,人用药品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应当同时附送被许可人取得的卫生行政管理部门的有效证明文件;卷烟、雪茄烟和有包装烟丝的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应当同时附送被许可人取得的国家烟草主管部门批准生产的有效证明文件;外文书件应当同时附送中文译本。申请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应当按照许可使用的商标数量填报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表,并附送相应的使用许可合同副本及《商标注册证》复印件。但是,通过一份合同许可一个被许可人使用多个商标的,许可人除了应当按照商标数量报送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表、《商标注册证》复印件和缴纳备案费以外,可以只报送一份使用许可合同副本。
(2)根据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书件的齐备程度,商标局做出如下处理:
①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书件齐备,符合《商标法》及《商标法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的,商标局予以备案,向备案申请人发出备案通知书,并集中刊登在每月第2期《商标公告》上;
②不符合备案要求的,商标局予以退回并说明理由,许可人应当自收到退回备案材料之日起1个月内按照商标局指定的内容补正再报送备案。
(3)商标局不予备案和要求重新备案的情形:
商标局不予备案的情形:①许可人不是被许可商标的注册人的;②许可使用的商标与注册商标不一致的;③许可使用商标的注册证号与所提供商标注册证号不符的;④许可使用的期限超过该注册商标的有效期限的;⑤许可使用的商品超出了该注册商标核定使用的商品范围的;⑥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缺少《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办法》第六条所列内容的;⑦备案申请缺少本办法第七条所列书件的;⑧未缴纳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费的;⑨备案申请中的外文书件未附中文译本的;⑩其他不予备案的情形。
商标局要求重新备案的情形:①许可使用的商品范围变更的;②许可使用的期限变更的;③许可使用的商标所有权发生转移的;④其他应当重新申请备案的情形(原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1997年《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办法》第4条、第7条、第9-14条)。
①商标使用许可备案申请书。许可人与被许可人签章,其中许可人章戳应与注册申请文件使用的章戳或签字保持一致;许可人为中国企业的,必须加盖公章。
②许可人或被许可人身份证明文件。为个人的,应当附送其个人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护照等)影印件;为企业的,应当提交其营业执照影印件或其他可以证明其依法存续的主体资格证明文件。
③代理委托书。委托代理机构提交备案申请的,应当提交由许可人签署的代理委托书原件。许可人为中国企业的,必须加盖公章。委托书不得涂改,如有涂改,必须由许可人在修改处签字(中方为企业的需盖公章)。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商标使用许可人(甲方)_________
商标使用被许可人(乙方)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六条和《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商标使用许可合同。
一、甲方将已注册的使用在_________类_________商品上的第_________号_________商标,许可乙方使用在________类_________商品上。
商标标识:
二、许可使用的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合同期满,如需延长使用时间,由甲、乙双方另行续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
三、甲方有权监督乙方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乙方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具体措施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乙方必须在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上标明自己的企业名称和商品产地。
五、乙方不得任意改变甲方注册商标的文字、图形或者其组合,并不得超越许可的商品范围使用甲方的注册商标。
六、未经甲方授权,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将甲方注册商标许可第三方使用。
七、注册商标标识的提供方式;
八、许可使用费及支付方式;
九、本合同提前终止时,甲、乙双方应当分别自终止之日起一个月内书面商标局及其各自所在地县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
十、违约责任;
十一、纠纷解决方式;
十二、其他事宜;
本合同一式 份,自签订之日起三个月内,由甲、乙双方分别将合同副本交送所在地县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存查,并由甲方报送商标局备案。
商标使用许可人(甲方) 商标使用被许可人(乙方)
(签章) (签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 地址
邮编 邮编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甲方:中国______________(接受方) 合同编号:
乙方:____国________公司(许可方)
鉴于乙方拥有一定价值并经注册的商标;甲方希望在制造、出售、分销产品时使用这一商标;双方授权代表通过友好协商,同意就以下条款签订本合同。
一、合同范围
1.根据以下条款的规定,甲方同意从乙方取得,乙方同意向甲方授予单独使用附件一所指的注册商标的许可权利,且只在制造和出售、分销合同产品时使用。这种权利是独占性的,是不可转让的权利。乙方同意在合同的有效期内不再授予别人销售合同产品时使用这一商标。
2.许可只在____地区有效。甲方同意不在其他地区直接或间接使用或授权他人使用这一商标,且不在知情的情况下向有意或有可能在其他地区出售合同产品的第三者销售该产品。
3.乙方负责向甲方提供注册商标的有关资料,包括注册商标的文字、图案、申请情况和编号等。
4.甲方同意在出售合同产品或在合同产品的广告、促销和展示材料中根据规定标明“注册商标____公司____年”,或其他乙方要求的标志。
二、合同价格
1.本合同使用费的计算时间从合同生效之日后的第____个月开始,按日历年度计算,每年的12月31日为使用费的结算日。按当年度合同产品的净销售价计算,提成率为____%。
2.在使用费结算日后____天之内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完整、精确的报告,说明甲方上一年度合同产品的销售数量、净销售额和应支付的使用费。如发现报告或支付中有不一致或错误,乙方应在收到该报告____日内提出质疑,甲方应及时改正。
3.甲方同意建立和保留所有有关本合同项下交易活动的会计账本和记录。乙方如需查核甲方的账目时,应在接到甲方根据上述第二项规定开出的书面报告后10天之内通知甲方,具体的查账内容和程序详见本合同附件四。
三、支付条件
本合同第二条规定的使用费,甲方将通过________银行(此处为甲方的业务银行)和________银行(此处为乙方的业务银行)支付给乙方,支付中使用的货币为________。乙方在收到甲方按第二条的规定发出的书面报告后应立即开具有关的单据,甲方在收到乙方出具的下列单据后30天内,经审核无误后,即支付使用费给乙方:
(1)使用费计算单一式四份;
(2)商业发票一式四份;
(3)即期汇票一式两份。
四、资料的交付
1.乙方应按本合同附件一的规定向甲方提供注册商标的名称、内容,以及乙方向中国商标局申请注册的有关情况。
2.乙方应在签订本合同的同时,将上述规定的资料交付给甲方。
五、商品质量
1.甲方同意合同产品将符合高标准,同时合同产品的生产、出售、分销将符合销售地的法律,并不得影响乙方以及其商标本身的名声。
2.为了达到这一目标,甲方应在出售合同产品之前,免费寄给乙方一定数量的产品样品,和其包装纸箱及包装材料,以取得乙方的书面同意。
3.在甲方开始出售合同产品后,应乙方的要求,将免费向乙方提供不超过________件的随机抽样样品及相关的纸箱、包装箱和包装材料。
六、侵权和保证
1.乙方保证是本合同注册商标的合法持有者,并且有权授予甲方使用,如果在合同的执行过程中一旦发生第三方指控侵权时,则由乙方负责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和经济上的责任。
2.甲方负责为自己和/或乙方就其非经授权使用合同产品商标、专利、工艺、设计思想、方法引起的索赔、诉讼或损失,就其他行为或产品瑕疵导致的索赔、诉讼或损失进行辩护,并使乙方免受损失。
3.甲方同意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帮助来保护乙方就该商标拥有的权利。甲方在可知的范围内应书面告知乙方就合同产品的商标的侵权和仿制行为。双方可以各自以自己的名义或以双方的名义针对这样的行为提起诉讼或索赔。
七、促销资料
1.在任何情况下,甲方如果期望得到合同产品的宣传材料,那么生产该宣传材料的成本和时间由甲方承担。所有涉及本合同商标或其复制品的宣传材料的产权应归甲方所有。如果乙方要求使用或将其许可给他方使用,乙方应支付有关费用。
2.甲方同意,在没有得到乙方的事先书面批准的情况下,不在电台或电视台做使用本合同商标的合同产品的宣传或广告。乙方可以自由决定同意批准或不批准。
3.甲方同意将恪尽勤勉,并且持续制造、分销或销售合同产品,而且还将为此作必要和适当的安排。
4.甲方在没有得到乙方的书面同意前,不得将合同产品销售给那些以获取佣金为目的的、有可能将合同产品当做促销赠品的、以促进其搭售活动目的及销售方式有问题的批发商、零售商、零售店及贸易商等。
八、存货处理
1.合同根据第十项的条款终止后,在甲方已支付使用费,并已按照第三条要求提供报告的情况下,如合同中没有另外规定,甲方可以在收到终止合同通知后____天内处理其手中的和正在加工中的合同产品。
2.如果甲方生产的合同产品的质量、式样不符合乙方的要求而导致合同终止,甲方不得再生产、出售、处理任何合同产品。
九、税费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根据其现行税法向甲方征收的有关执行本合同的一切税费,由甲方负担。
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根据其现行税法向乙方征收的有关执行本合同的一切税费,由乙方负担。
十、最后报告
1.在合同期满前60天内,甲方应向乙方出具一份报告以说明手中的和正在加工中的合同产品的数量和种类。
2.乙方有权进行实地盘存以确认存货情况和报告的准确。若甲方拒绝乙方的核查,将失去处理存货的权利。
十一、不可抗力
1.合同双方中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其他事故而影响合同执行时,则延长履行合同的期限。
2.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尽快将发生不可抗力事故的情况以电传或电报通知对方,并于14天内以航空挂号信件将有关当局出具的证明文件提交给另一方进行确认。
3.如果不可抗力事故的影响延续到120天以上时,合同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合同的执行问题。
十二、争议的解决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本合同约定的下列方法之一进行解决:
1.由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向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十三、合同的生效及其他
1.本合同由双方授权代表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____签字,并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满后,本合同自动失效。
2.本合同失效后,除第十二项所述的情况外,甲方不得再对制造、出售等条款做任何变更、修改和增减、分销其自己的产品时使用该商标或类似的商标。乙方可自由地向他人转让在生产、出售、分销协议产品过程中使用该商标的权利。
3.本合同期满后,双方的未了债权和债务不受合同期满的影响,债务人应对债权人继续完成未了债务。
4.本合同双方各持两份。在合同的有效期内,双方通信以英文进行。正式通知应以书面形式,航空挂号邮寄,一式四份。
甲方: ________ (签章) 乙方:________(签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签章)法定代表人:______(签章)
电话:________ 电话: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第四十三条
商标注册人可以通过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许可人应当监督被许可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被许可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经许可使用他人注册商标的,必须在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上标明被许可人的名称和商品产地。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许可人应当将其商标使用许可报商标局备案,由商标局公告。商标使用许可未经备案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
第六十九条
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许可人应当在许可合同有效期内向商标局备案并报送备案材料。备案材料应当说明注册商标使用许可人、被许可人、许可期限、许可使用的商品或者服务范围等事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三条 商标法第四十条规定的商标使用许可包括以下三类:
(一)独占使用许可,是指商标注册人在约定的期间、地域和以约定的方式,将该注册商标仅许可一个被许可人使用,商标注册人依约定不得使用该注册商标;
(二)排他使用许可,是指商标注册人在约定的期间、地域和以约定的方式,将该注册商标仅许可一个被许可人使用,商标注册人依约定可以使用该注册商标但不得另行许可他人使用该注册商标;
(三)普通使用许可,是指商标注册人在约定的期间、地域和以约定的方式,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并可自行使用该注册商标和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
第四条 商标法第五十三条规定的利害关系人,包括注册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注册商标财产权利的合法继承人等。
在发生注册商标专用权被侵害时,独占使用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排他使用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可以和商标注册人共同起诉,也可以在商标注册人不起诉的情况下,自行提起诉讼;普通使用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经商标注册人明确授权,可以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