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12-19 23:15
巴厘宣言是《世界国家公园大会的巴厘宣言》之简称,1982年9月在印度尼西亚巴厘召开的第三届世界国家公园大会上通过。主要内容是:人是自然的组成部分,生态伦理应摆脱人类中心说的思想,树立生态中心观念;(2)地球是已知宇宙中生命能够延续的唯一处所;(3)全球经济秩序的混乱和人类的不理智是环境与生态破坏的重要原因,(4)保护区在保护环境方面具有特殊价值;(5) 国家应承担不损害他国和邻近公共区域的环境的义务。
《巴厘宣言》即第三届世界国家公园大会(1982年在印度尼西亚巴厘岛召开)宣言。该宣言指出:地球是宇宙唯一能够维持生命的地方。我们的后代,从自然和生物资源中所能享受的利益,将由今天做出决策所确定。经验表明,保护区是保护生物资源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大会宣布六项基本行动,简述如下:①扩大和加强全球和地区性的国家公园和保护区网;②建立和管理保护区;③立法中规定保护区的永久性;④应用可能获得的科学资料规划和管理保护区;⑤加强当地对保护区的支援;⑥全面执行有关保护区的国际公约。
2008年3月10日至12日,九个人口大国(孟加拉、巴西、中国、埃及、印度、印度尼西亚、墨西哥、尼日利亚和巴基斯坦,即E-9国家)的教育部长、高级官员和代表,齐聚印度尼西亚巴厘岛,共同致力于加强各国之间的合作,推进全民教育。与会代表一致通过了《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第七届九个人口大国全民教育部长级会议宣言》即《巴厘宣言》,巴厘会议在2006年墨西哥蒙特雷宣言之后召开,重点关注教育体系改革重点——“促进教师教育及培训”,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巴厘宣言》指出E-9国家仍然存在全民教育问题,提出要进行以提高教师教育和培训为重点的教育体制改革,对教师再一次强调充足的、积极的、具有合格专业技能的师资队伍在全民教育目标的实现中所起的核心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