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3-13 18:12
《我国民族历史没有奴隶社会之探讨》,系历史学家黄现璠于1979年发表的一篇名作,它是20世纪中国古史分期讨论中主张“中华民族历史没有奴隶社会”的第一篇论文,影响重大。文中对中华民族历史是否经历过奴隶社会进行全面探讨。
中国历史有无奴隶社会的问题,早在20世纪二、三十年代就在中国学者当中引起了争论。最早认为中国历史没有经历过奴隶社会的学者有可能是陶希圣,但是不久他又改变了自己的主张,认为中国历史经历过奴隶社会。而针对中国马列史学创始人郭沫若当时主张的中国历史经历过奴隶社会的史观,陈邦国、李季、刘兴唐、李立中、王瑛、王斐荪、陈独秀等学者相继撰文反驳,否定中国历史存在奴隶社会。由于论战双方没有一位史学专业者,加之传统正宗史学家对于中国历史有无奴隶社会以及古史分期问题一直不感兴趣,皆未参与。这种论战随着抗日战争的爆发而逐渐归于沉寂,争论的结果,中国古代史上有无奴隶社会的问题并未得出任何明确结论。
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随着马列主义历史唯物论普行于世,郭沫若当年提出中国历史经历过奴隶社会的“有奴论”成为了人文科学和社会科学领域的“政治信条”。正如李学功指出:“从中国古代社会性质的讨论来看,绝大多数学者都对‘中国历史上经历了一个奴隶社会发展阶段’坚信不疑。可以毫不夸大地说,相信这一点,即中国不能没有奴隶社会,已成为几代中国学人坚定不移的信念,一种难以解开的情结……”。换言之,在有奴无奴的问题上,郭沫若成了史学界最大的“奴隶主”。加之,以郭沫若为首的“三论五说”的五大家郭沫若、范文澜、吕振羽、翦伯赞、侯外庐长期主导着主流史学思潮,他们又与上层意识形态关系密切,这些“有奴论”的大老们“畅所欲言”所造成的“唯我独尊”话语特权,使得“有奴论”未再进行任何学术讨论和争鸣便已成为定论,定为一尊,继而成为禁区或雷区,史学者大多噤若寒蝉,几近无人敢持异议,唯有史学家黄现璠、雷海宗和学者李鸿哲等人唱起了反调。黄现璠于1957年6月出版的中华民族史上第一本简略通史<广西僮族简史>中说:“唐以前和唐末宋初,僮族的社会是奴隶社会或封建社会,抑是氏族部落社会,值得提出研究。依汉族社会发展史,由氏族部落社会,经奴隶社会,进到封建社会。但社会性质的决定,应该根据社会生产力、经济、政治等发展的实际情况而定,不能公式化机械的硬套。唐以前和唐末宋初,认为僮族社会是奴隶社会或封建社会,文献上都没有记载,惟有氏族部落社会尚可由各方面材料加以推断。”可说黄现璠是新中国成立后最初挺身而出反对“有奴论”的第一位学者。这种反对之声事实上早在此前的“大鸣大放”期间已初露端倪。1957年春的“大鸣大放”期间,黄现璠以全国人大代表和中央民委委员身份在广西各县视察工作和作报告时便谈到了诸如此类的主张,公开反对将科学的马克思主义教条化以及史学界流行的公式化生搬硬套作风,反对“大民族主义中心观”,明确提出了僮族没有经历过奴隶社会阶段的“社会发展跳跃论”。同年7月,史学家雷海宗发表《世界史分期与上古史中的一些问题》一文,文中主张:“马克思称铁器时代为亚细亚生产方式的阶段。我们认为马克思的判断,在一百年后的今天也没有理由予以怀疑,新资料的积累只足以更加强马克思的判断,唯一的问题是名称的问题。我们今天知道这是普遍全世界的一个大时代,并非亚洲所独有。仍用马克思的原名而予以新的解释,也无不可。但如可能,最好是另定新名。无论如何,早期奴隶社会一类的名称是难子考虑的。一个名词必须有确定的含意,此时若称奴隶社会(尽管是“早期”),奴隶社会一词定又必须重订,更不必说所谓奴隶社会问题本身尚有问题了。”虽然雷海宗于文中并没有直接谈及中国历史有无奴隶社会问题,没有明确否定中国奴隶社会存在论,但对“奴隶社会”一词以及用“奴隶社会”名词来代替马克思的“亚细亚生产方式”提出了置疑。同年10月,李鸿哲接着发表了《“奴隶社会”是否社会发展必经阶段?》一文,公开置疑主流史学定为一尊的“有奴论”,最后得出结论:“奴隶社会说在理论上站不住脚,不符合历史事实,违背历史唯物主义,多年来为人所信从,实在是一种教条主义的偏向。但这一种教条却不是从马克思的精典著作中得来的,它是由郭沫若先生、斯特鲁威院士等提倡起来的。由于这一种教条的存在,苏联和我国史学家们曾花费很多力气在古代各国历史上找寻奴隶。假若奴隶社会说本身根本不能成立,那么这些工作和争论皆非徒劳无功!”这些文章发表后,史学界尚未来得及回应,黄现璠、雷海宗、李鸿哲三人即相继被错划为右派分子。黄现璠因“地方民族主义者”和“史观反动”等多项“罪名”,被错划为壮族“头号大右派”。从此之后,“费孝通、黄现璠、吴泽霖、林里夫等右派分子的反动理论再也没有市场了”。雷海宗因“宣扬马克思主义停滞论”、“史观反动”等多项罪名,被错划为史学界“名右派”,含冤于1962年病死;李鸿哲同样以所谓“反马克思主义”等罪名被错划为“右派”。勇于冲锋陷阵踏“雷区”的黄现璠、雷海宗、李鸿哲,不是被“炸得”伤痕累累,就是被炸得面目全非,重伤者最终家破人亡。
李洪岩研究员曾明确指出:20世纪30年代“论争的价值和意义,本来应该在于加深人们对中国历史特点和社会结构的认识,但不幸的是,由于政治性的原因,它却成为了意识形态交锋的一个战场。这种学术与政治夹杂在一起交互为用、相互论证的局面,虽然使得论争无法在纯然学术的语境中进行,但在当时却是无法避免的。然而更加可叹的是,在几十年的时间段里,奴隶制问题不但没有转入正常讨论的轨道,反而成了雷区和禁区。学者们惟一所能做的,就是论证奴隶制的普遍性。”这是新中国成立近30年中史学界存在的普遍现象,但是尚有个别例外,例如黄现璠先生于1962年春刚被“摘脱右派分子帽子”不久,再次勇敢地挺身而出,连续推出<侬智高起兵反宋是正义的战争>,<土司制度在桂西>两篇长论文,他于文中从少数民族史出发,彻底否定了中国“奴隶社会存在论”。黄现璠于前文中认为:“相买为奴,时代甚古,蓄奴之多,甚至万人数千不等。我们能说战国时吕不韦、缪毒所处之秦是奴隶社会吗?又能说明代的吴中(江苏)也是奴隶社会吗?”接着他于后文中主张:“领主制封建社会之构成,有些在奴隶社会崩溃之后,有些在氏族部落社会的基础上,这要看具体的各个社会历史发展情况而定,不能一般的公式化硬套。马克思的经典著作,对此记载很多,即在《资本主义生产前各形态》一书已一再提及。所以,学术主张,理应百家争鸣,不能随便戴上违反马列主义或不符合社会主义发展规律的高帽。看过马克思著作的,首先应该认同这一点,始好讨论问题。桂西土州县在侬智高起义前,不是奴隶社会,而是氏族部落联盟社会。”文中明确反对将科学化的马克思主义教条化、公式化,公开反对史学界一些“风派”人士肆意给人戴上“反马列主义”、“反社会主义”高帽的“一言堂”作风,强烈呼吁“学术主张,理应百家争鸣”,坚信不移地主张壮族历史没有经历过奴隶社会,始终不渝地倡导“奴隶社会跨越论”。“众所周知,60年代,正是我国民族学界‘禁区’森严壁垒,‘框框’层出不穷,民族学研究稍有越‘雷池’一步就‘帽子’横飞,所谓‘研究社会科学危险,研究民族学就更危险’盛行于世的时期。我(指黄现璠——笔者按)不怕又戴上‘政治帽子’而敢于‘闯禁区’、‘跳火坑’的胆识,绝非源于对自己曾被划为右派的‘结果不满’,而是完全出于自己终身信仰的‘治学贵疑辨误求真求实’的科学精神以及对于学术界一些‘乡曲之士’观点的深感不满。”
1957年<广西僮族简史>出版后,由于黄现璠于书中提出壮族“无奴隶社会论”,结果被戴上“右派分子帽子”,而上述两篇长论文发表后结果如何?按黄现璠回忆文章所言:“事实上发表这两篇论文时我曾考虑再三,主要担心再受政治迫害而祸及家人。不料,政治迫害没有降临头上,只是‘文革’批斗中多了一项莫须有罪名而已。当时的红卫兵小将在一些人的指使下猛批我‘学术上反攻倒算和死不悔改’,从而对我拳打脚踢,四次遭人毒打,两次被人一脚踢昏,批斗、游街、挂牌戴高帽示众、扫厕所扫大街的屈辱经历自然再所难免。当时我已高龄近70,仅凭一股死不甘心的顽强毅力和自少喜欢从事运动的良好体质捡得一条性命。”正如美国当代著名历史学家杰弗里·G·巴罗以及加利福尼亚大学史学教授乔治·V·H·莫斯利相继指出:“传统观点认为:一切社会的发展都不可抗拒地从氏族社会到奴隶社会,然后从奴隶社会进入封建社会。按照这种看法,壮族在宋以前属于奴隶社会,因此,他们不可能有国家……壮族学者黄现璠曾被公认为壮族史学老前辈,他令人信服地提出自己的观点:传统理论不适合解释壮族社会。”“为这个观点他屡遭抨击。”日本国立民族学博物馆博导教授冢田诚之同样指出“黄氏(指黄现璠——笔者按)认为壮族社会的发展阶段系从氏族社会直接进入初期封建社会,转折起点始于唐宋时代,从而掀起了围绕古代壮族社会性质的论争。他主张原始氏族部落未经过奴隶社会而直接进入了封建社会。”反右运动中,黄现璠教授之所以遭到持续不断的猛烈批判,皆与他的这些民族史观关系密切。祝中熹教授亦说“长期以来,五种生产方式的理论,被认为是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定则,是‘放之四海而皆准’的真理,因此,解放后的中国,怀疑奴隶社会的普遍性,往往要以牺牲自己的政治生命作代价。”祝先生所言最后几句用在黄现璠身上再恰当贴切不过。由黄现璠史学体现的追求真理执着精神孕育而出的《中国历史没有奴隶社会》一书,凝结着作者学术生涯中经历的苦难血泪,这是显而易见的。
1954年9月,黄现璠到北京出席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时,“带着疑问拜访了郭沫若先生,试图进行探讨,见面后郭氏对他说:‘璠弟,我送您一本新版自著《奴隶制时代》(人民出版社,1954年4月第1版)’,回去仔细读读,我的主张过去无人驳倒,今后更是无人能驳倒。’黄老回桂后不看则罢,仔细读来更是疑问重重,阅后第一想法即是重操旧业,精研马列,进行挑战。继而托思于文,边学边写”,1955年10月3日完成论文初稿,题名为《我国古史分期应该重新估定》;二稿论文改定于1974年5月8日,题名为《我国历史分期必须重新估定》;三稿论文改定于1976年3月2日,题名为《我国古代史没有经历过奴隶社会》;四稿论文改定于1977年12月6日,题名为《中国古代史没有奴隶社会初探》;五稿论文改定于1978年11月30日,题名为《我国古史分期应该重新估定——古代没有奴隶社会》,1979年论文发表时是第六稿,题名为《我国民族历史没有奴隶社会的探讨》。每稿都有修改、题名不一,内容变动程度不同。
由于作者在这篇长论文中同时谈及了汉族和少数民族历史没有奴隶社会的问题,这与以往学者只论述汉族历史有无奴隶社会的问题有所不同,因而它被视为是20世纪中国古史分期讨论中主张“中华民族历史没有奴隶社会”的第一篇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