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经济伙伴关系协定

更新时间:2024-11-01 13:52

《数字经济伙伴关系协定》(Digital Economy Partnership Agreement,DEPA)由新加坡智利新西兰三国于2020年6月12日线上签署,是旨在加强三国间数字贸易合作并建立相关规范的数字贸易协定

协定历史

2020年6月12日,新加坡、智利、新西兰三国签署《数字经济伙伴关系协定》。

2021年10月30日,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在出席二十国集团领导人第十六次峰会时宣布,中国已经决定申请加入DEPA,随后两天,中国正式提出加入申请。

2021年11月1日,中国商务部部长王文涛致信新西兰贸易与出口增长部长奥康纳,代表中方向《数字经济伙伴关系协定》(DEPA)保存方新西兰正式提出申请加入DEPA。11月4日,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以视频方式出席第四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开幕式并发表主旨演讲。习近平强调,中国将深度参与绿色低碳、数字经济等国际合作,积极推进加入《数字经济伙伴关系协定》。

2022年8月18日,根据《数字经济伙伴关系协定》联合委员会的决定,中国加入DEPA工作组正式成立,全面推进中国加入DEPA的谈判。

2023年3月31日,智利信息技术公司协会主席蒂埃里•德•圣皮埃尔表示,智利将大力支持中国加入《数字经济伙伴关系协议》(DEPA)。

2024年3月26日,中国加入《数字经济伙伴关系协定》(DEPA)工作组举行第四次首席谈判代表会议。

2024年5月3日,韩国产业通商资源部宣布,该国正式加入《数字经济伙伴关系协定》(DEPA)。

2024年5月7日,中国加入《数字经济伙伴关系协定》(DEPA)工作组第五次首席谈判代表会议在新西兰奥克兰举行。

协定内容

《数字经济伙伴关系协定》以电子商务便利化、数据转移自由化、个人信息安全化为主要内容,并就加强人工智能金融科技等领域的合作进行了规定。

DEPA包括16个模块:初步规定和一般定义、商业和贸易便利化数字产品及相关问题的处理、数据问题、广泛的信任环境、商业和消费者信任、数字身份、新兴趋势和技术、创新与数字经济、中小企业合作、数字包容、联合委员会和联络点、透明度、争端解决、例外和最后条款。

其中,模块2——商业和贸易便利化(Business and Trade Facilitation)涉及无纸化贸易Paperless Trading)、电子发票(Electronic Invoicing)、电子支付(Electronic Payment)等。DEPA要求各国及时公布电子支付的法规,考虑国际公认的电子支付标准,从而促进透明度和公平的竞争环境;同意促进金融科技领域公司之间的合作,促进针对商业领域的金融科技解决方案的开发,并鼓励缔约方在金融科技领域进行创业人才的合作。

模块4——数据问题(Data Issues)涉及个人信息保护(Personal Information Protection)、通过电子手段进行的跨境数据流动(Cross-Border Transfer of Information by Electronic Means)、计算机设施的位置(Location of Computing Facilities)等。DEPA允许在新加坡智利新西兰开展业务的企业跨边界更无缝地传输信息,并确保他们符合必要的法规;成员坚持他们现有的CPTPP协定承诺,允许数据跨边界自由流动

模块8——新兴趋势和技术(Emerging Trends and Technologies)涉及金融技术合作(Financial Technology Cooperation)、人工智能(Artificial Intelligence)、政府采购(Government Procurement)、竞争政策合作(Cooperation on Competition Policy)。DEPA采用道德规范的“AI治理框架”,要求人工智能应该透明、公正和可解释,并具有以人为本的价值观;确保缔约方在“AI治理框架”在国际上保持一致,并促进各国在司法管辖区合理采用和使用AI技术。

协定生效

2021年1月,《数字经济伙伴关系协定》在新加坡和新西兰生效。

2021年11月23日,智利外交部发布公报宣布,《数字经济伙伴关系协定》2021年8月通过智利议会批准程序后,当天在该国正式生效。

中国加入DEPA

商务部表示,申请加入DEPA,符合中国进一步深化国内改革和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的方向,有助于中国在新发展格局下与各成员加强数字经济领域合作、促进创新和可持续发展。

DEPA确实是一个比较新的协定,尽管它的体量规模较小,由新加坡、智利、新西兰三个经济体量较小的国家提出,但是它有一个非常重要的特点,即它代表了一个趋势——在现有贸易和投资协定之外,单独提出关于数字经济的协定,这是全球第一个关于数字经济的重要规则安排。

当下无论是投资还是贸易,都越来越多地以数字化形式呈现。据美国布鲁金斯学会测算,全球数据跨境流动对全球GDP增长的推动作用已超过贸易和投资。所以,数字领域国与国之间规则安排的重要性就愈加凸显。由此产生的数据跨境流动、数字本地化存储、数字安全、隐私、反垄断等一系列问题,需要规则和标准来协调。所以,数字经济、数字贸易在当前全球和区域经济规则安排,以及全球经济治理体系中越来越重要。

全球数字经济规则制定存在两种趋势:一种是数字经济的单独规则安排,例如DEPA;另一种是RCEP、美墨加协定、CPTPP等(区域安排)中,包含有电子商务、数据跨境流动、本地存储等方面的相关章节。当下中国申请加入DEPA,可以看出我国参与全球经济治理的决心很清晰坚定。

2024年10月28-30日,中国加入《数字经济伙伴关系协定》(DEPA)工作组第七次首席谈判代表会议在上海举行。中方同DEPA成员智利、新西兰、新加坡、韩国共同梳理了谈判进展情况,并就相关议题和推进数字经济领域合作深入交换意见。其间,与会代表共同参观考察上海自贸试验区临港新片区,并与地方政府和有关企业代表举行座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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