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11-21 17:41
梵名 Āryavācāprakaraṇa-śāstra 。凡二十卷。又称总苞众义论、广苞众义论、显扬论。印度无著造,唐代玄奘译。收于《大正藏》第二十一册。本论为显扬《瑜伽师地论 》要义之最著者,古称瑜伽论十支之一;为唯识宗十一论之一,《成唯识论》之所依。
《显扬圣教论》为无著菩萨所造,是显扬《瑜伽师地论》要义最重要的论著,古称瑜伽论十支之一,也是唯识宗十一论之一。据《开元释教录》记载,唐太宗贞观二十年正月十五日,玄奘法师于弘福寺译成此论。
《显扬圣教论》,无著菩萨造,玄奘法师译本共二十卷。《显扬圣教论》是显扬《瑜伽师地论》要义最重要的论著,古称“瑜伽论十支”之一,也是唯识宗十一论之一。全书分十一品:一、摄事品,二、摄净义品,三、成善巧品,四、成无常品,五、成苦品,六、成空品,七、成无性品,八、成现观品,九、成瑜伽品,十、成不思议品,十一、摄胜决择品。共二百五十二颂半,卷末附有《显扬圣教论颂》。
此外,由于玄奘将显扬论与显扬圣教论颂分别译出,以致引起学界对于论、颂之作者是否为同一人之议论。日本学者宇井伯寿主张《显扬论》为世亲所作,《显扬圣教论颂》方为无著所作。其所提论点之一,谓南朝陈代真谛所译之《三无性论》相当于《显扬论》中成无性品之长行释文,而《三无性论》与同为真谛所译之《转识论》,皆属于《无相论》之一部分,又《转识论》为世亲《三十唯识颂》之同本异译,故知《无相论》为世亲所作;复由此推知《显扬论》当为世亲之释文。[大唐内典录卷五、开元释教录卷八]
另有注释书《显扬疏》一卷(唐代窥基作)、《显扬论疏》八卷(新罗璟兴作)等,然皆已不传。
玄奘(600~664),唐代高僧,中国佛教史上四大译经家之一。姓陈,俗名袆,偃师人。玄奘法师于唐太宗贞观年间西行,跋涉万里,于贞观七年至印度,在印游学多年,深受戒日王之敬重,戒日王曾为法师设大会,敕使诸国义解之徒于曲女城汇集,玄奘法师受请登床,专扬大乘论意,被尊为“大乘天”。法师于贞观十九年回到长安,以所获梵本六百五十七部献于朝,太宗使于弘福寺传译之。高宗永徽三年,于慈恩寺以西域之法建大塔。显庆四年,高宗以玉华宫为寺,次年法师于该寺译《大般若经》。麟德元年二月,命弟子普光抄录所译之经论,凡七十五部、一千三百三十五卷。同月五日示寂,寿六十五。玄奘法师一生事迹,详见《大唐西域记》《广弘明集》《续高僧传》《大慈恩寺三藏法师传》《佛祖通载》诸书。
欧阳渐评《显扬圣教论》
《显扬论》者,错综《瑜伽地》要,而以显教为宗。有染有净,然后有教,以染净事摄《瑜伽地》,《摄事》第一。既有教事必有教义,《摄净义》第二。教以四谛为根本,但是苦集而非是染,但是灭道而非是净,染净是假,谛之为实,增谛而七,《成善巧》第三。教以四法印为观行,综瑜伽义,诠染净事,《成无常》、《成苦》、《成空》、《成无性》第四至第七。教为闻熏,必极见道,《成现观》第八。现观资粮,要先思议,《成瑜伽》第九。不可思议尤应远离,《成不思议》第十。最胜十相,抉择九事,《成摄胜抉择》第十一。
无著大悲,救恶取空,既请慈尊说瑜伽教,复为难持,约文标旨说十一品。阶梯已得,升进无难,踊跃欢喜,得未曾有。然有数义,此略抉择。染净为教,不称染净而称摄事者,诸佛语言,九事所摄。此之九事,虽是异门,然不离事,故名摄事。《显扬》九事摄《瑜伽》十七地者,初之五事摄瑜伽境,次之二事摄瑜伽行,后之二事摄瑜伽果为诠染净。错综地义,不以地名。四呬柁南不称无我品而称无性品者,翻显无性但为无我,非一切无,生空属空,法空无我。虽简二乘实诠法有,是为《显扬论》以显教为宗义。
(摘录于《瑜伽师地论叙》)
吕澂《显扬圣教论大意》
说诸事素呾缆藏(经藏),说别解脱及相应法毗奈耶藏(律藏),以种种相无倒显示诸法摩呾理迦藏(本母=论藏)。 (本论二十) 故于法善巧应学素呾缆、毗奈耶,于法相善学应学摩呾理迦。瑜伽一论,十七地备陈宗要,四摄决取精微,摩呾理迦正宗在是。(本论六) 然而该摄汪洋, 异说交绾,非夫上智,或怖广文。唯显扬论依趣圣教,撮其大端,辞约义繁, (本论一) 意存总略。(本论六云十种义为总略本母,五云此论摄十种义。) 傥谓法相枢机,大论肝髓,其在斯欤。
今谈论要,初通,后别。通义又三﹕曰圣教,曰瑜伽,曰法相,所显,能显,正宗,意各别故。
初圣教者,诸佛所说, (本论十七) 言诠所表 (本论二十)。正法离言,智随顺取,诸佛如来因智有说。 (本论十七) 此则教说染净, (本论四) 而摄于二谛,依四谛分别故。 (本论十九) 法依二谛, (本论五)而归诸一胜义,由言离言是胜义相,为顺胜义说世俗故。(本论五) 摄事九种,二十九种,而归诸闻依学觉四事,(本论二十又六) 总为得清净故。 (本论十三) 教导十二差别,(本论六) 而归诸事想二门,语言差别乃无量故。(本论四)以是圣教宗于四含,通乎诸乘。 四事总摄九事即依杂含而说,事分别于增十广义集异门三经即依长含而说。 (旧译长含二经,曰众集,十上) 乃若二谛即摄四谛,中观初颂,显扬重成,无大无小,无空无有,同其宗依。故以四含为教,二谛为教,教则是一。今论所显扬者唯此。
次瑜伽者,因行应理,能依所依悉名瑜伽。故行者,正行,依地,人事处三成瑜伽道。 (本论四又二十) 然论其体唯有般若波罗蜜多,即此正慧菩提方便得瑜伽名(本论十七)以是三学六度贯摄以般若, 即贯摄以瑜伽,即一即二教有诚言,龙猛慈尊宣说无异。若泥迹象,瑜伽中观饮水分河,抑又末矣。十七地瑜伽备境行果,今但言因行者何耶﹖曰﹕因行贯境果故,行依闻起有持任瑜伽,则摄诸一切境。行趣所期有转依瑜伽,则摄诸一切果。举行瑜伽,意无不尽。今论能显扬者唯此。
后法相者,云何法,云何相﹖法谓诸事法,别解脱法,即诸契经之所详说。弟子分别,厥有三类﹕谓依,谓染,谓净。昔贤拟论阿含,归三法度。 (旧论三法度译为依、恶、德)。 今论九事,同此凭依。克求所本,无过五法,心、心所、色、不相应行以及无为。 论曰摄菩萨藏,不曰唯菩萨藏,盖在声闻亦说五事。(见世友品类足论)由此应知佛及弟子所分别法。法有其相,佛根本说,广以十一,归纳于三,世俗,胜义,觉分,境行三各别故。 (本论五又二十) 略以五相,自共假等, (本论四) 此成摩呾理迦。弟子决择广以十相,数相别等, (本论十七) 此顺阿毗达磨。约以三相,增益相等, (本论一) 此顺佛说密意,堪用解释一切大乘。 (见摄论所知相分) 由是应知佛及弟子所分别相。此法此相,今论正宗。
说通义已,次别义者,初分判大文,后逐文决择。
初判文者,论十一品,义有二类。经论所详,摄于三品,谓摄文摄义也。入道精微,成于八品,谓待建立而知也。故于诸摄品应知其约论依教存要去繁,于诸成品应知其补苴阐发、详析未详。然十一品如彼次第,何耶﹖曰﹕所简择者法相是论体性,故先列事法则有摄事品,次出义相则有摄净义品。能简择者瑜伽是论所依,故先明所缘则有成善巧品,次明简择方便则有成无常、成苦、成空、成无性四品,次明正简择则有成现观品, (本论十三简择法相为现观), 次明简择法体则有成瑜伽品,次明简择所离则有成不思议品,次明简择胜义则有摄胜决择品,故十一品如彼次第。
后逐文决择,初摄事品,论说九事以为法体,与经九事云何异耶﹖经九事者,系于弟子结集如彼品目、如彼次第,而举九事以概佛说。实则类例不一,或是所说,或是能说,或所为说,义无次第。今论据瑜伽地别出诸事,散摄经言,不拘文段。故所谓事不同,所以有九事亦不同。
谓论九事,据瑜伽地,何耶﹖瑜伽十七地,判境行果,各有所详。今论分依染净,次第举彼。一切事是五识身地、意地所说,界事、杂染事、谛事是有寻有伺地所说,依止事是三摩呬多地所说,觉分事、补特伽罗事、果事、功德事是声闻地乃至有无余依地所说故。有无心地是诸地通相,故论不别出,然闻所成等地诸事不厕杂间列,何耶﹖彼地或说通相,应是总分别摄,或说别相,应是净义摄故。瑜伽一论以地系义,法若法相文便而明,至于显扬事义厘然,纲斯举耳。
九事依五法不依三科,何耶﹖摩呾理迦分别法相总略五事, (本论一百) 阿毗达磨次第法相遵依三科,今论则宗摩呾理迦故。摩呾理迦与阿毗达磨,有以异耶﹖曰摩呾理迦摄一切了义经推源佛说,阿毗达磨则唯弟子无倒宣扬。 (本论十二译文稍晦,应勘大论八十一) 摩呾理迦释经宗趣,法义所本,阿毗达磨遵以简择类分,唯务其末。 (本论十二) 以是大论总摄诸佛言教三事有摩呾理迦而不说阿毗达磨, (本论十三,又八十五,又一百), 决择如来言音三种亦出摩呾理迦而不说阿毗达磨, (大论七十八引深密经), 惟声闻藏随转理门阿毗达磨列于三藏,然犹兼举摩呾理迦而言。 (大论二十五) 盖文判本末,义殊广略,说摩呾理迦可摄阿毗达磨,但说阿毗达磨则不足以相概。梵土古学于此辨析似甚精严,以故义理决择自杂含戒本摩呾理迦 (大论摄事分所引)繁衍极于瑜伽本地,皆集经要, (瑜伽论释作如是说) 理无不涵,义无不尽。次第决择自诸根本阿毗达磨推阐至于婆沙诸家,皆随分释,智慧拣别不逾八门。 (摄相应成就因缘果,自相、共相见入论) 而在小执,经量有部异宗,罽宾外国异说,大抵与此区别相关。 (如经部宗,阿毘达磨传是佛说,意在推崇摩呾理迦。顺正理宗则以阿毘达磨摄彼,谓集异门法蕴施设是其种类。此殆各本罽宾外国诸师异说而然。) 乃若大乘二类异同,杂集显扬取譬亦迩。
因论生论,摩呾理迦若出佛说,彼瑜伽论亦佛说耶﹖六十四说,十七地四摄是摩呾理迦所摄。伦记一解,佛说摩呾理迦如是五分,弥勒重明,即同佛说。又解,弥勒释尊同揆,佛说无妨。今勘最胜子释,弥勒集经为论经即有名瑜伽师地,安知五分十七地者不出彼经,而论循环研核摄于圣言﹖以是佛说摩呾理迦,瑜伽亦通。摩呾理迦总要五事,彼品类足阿毗达磨非说五事耶﹖曰﹕彼论本事不尽于五,故复说处,说界等七,是犹依三科也。阿毗达磨宗说三科,今显扬摩呾理迦,非于善巧有蕴等耶﹖曰﹕此因想差别而明, (本论四) 即是义相所摄, (本论五) 固不以为本事。
论依五事,数相决择,若彼何耶﹖依圣言故。心心所法大小最异,今摄菩萨藏最胜义说。心识有八,对声闻乘唯六,唯一,故引佛说为教证成。心所有五十一,对声闻乘四十五,或四十九等,复引诸经为教证成。心王诸教解深等等非小共许,故云薄伽梵说而不举经。心所诸教皆在阿含,大小同诵,故云经说而鲜举薄伽梵。自余色等法亦大小互异,而不引教证者,论崇心法,意乐故尔。 (世友说五事,犹依五蕴,先色后心,显扬百法乃俱以心心所导首,用意可知。) 诸法依一切事,彼一切亦有依耶﹖曰﹕有阿赖耶识为依,大论说八识,先五识身而后意地,今论列八识,先阿赖耶而后余识,意以赖耶为余法依。故说眼等识谓从赖耶种子所生,说心所亦谓从赖耶种子所生,色等则有彼执受执持之义,心不相应行则有彼非一异义,乃至无为又有彼法性义,故一切法得依赖耶,所知依体固不待摄论始建立已。
说五法已,复说三相,亦法与法相文便而明耶﹖论意在说一切法自性,而不在相,说相能显彼性故,彼性是一切法所有故。一切法中无为亦有遍计性耶﹖即彼是遍计因,似彼而有遍计,亦说无为遍计性。无为又有依他性耶﹖虚空无为,心相变似而缘。亦说无为依他性。兔角龟毛遍计所执,亦有有彼法耶﹖彼无体有所依,即所依法有彼性。
界杂染合说为染,何耶﹖成能所依故。所依诸界,能依杂染,以是烦恼杂染则有三界所系,业杂染则身语意有三界所摄,生杂染则于三界设施,杂染与界故合为染。
云何谛说六耶﹖成通别相故。通相世俗、胜义二谛,别相苦等四谛,合以为六。五十五非说四谛唯胜义摄耶﹖五十五于共相一苦说胜义谛,彼集灭道亦成胜义。今于八苦分别说有世俗,彼集灭道亦成世俗。今论意以二谛赅诸言教,分别故尔。
依止事说等引,云何唯静虑无色耶﹖清净瑜伽惟依止此,余复是此所生定功德故。 (六十四) 建立依止备引经说,何耶﹖摄经宗要,显示论体,故于大论所略更详。经文出处,勘法蕴足。
觉分等事详三乘行果,亦有别耶﹖曰﹕三十七觉分行通三乘,发心等行唯大乘别。无量等果德通三乘,相好等唯大乘别。补特伽罗及果则三乘合说。引释诸经,随应可勘。
九事料简,事据三经,何耶﹖弟子集法,最详尽故。正法思惟,算数,称量, (二十五), 故结集四含终于增一,佛教应知处相亦由增十法门,数相立言三经其先例已。想依四颂,何耶﹖闻思修义,大略具故。初二颂摄闻,三颂摄思,四颂摄修。闻依于句,大小所释不同。小乘释句通诸毗昙,而其次第与身子毗昙相近,三科以入为首故。大乘释句概括一菩萨地,彼文当于菩萨藏摩呾理迦故。有二料简,而后知蕴界处等唯想分别,相名等亦唯想分别,克求体性,无过心等五事,论说为依则此意也。摄事品决择竟。
次摄净义品。义云净者,何耶﹖具四清净故。内明胜相,四净尽摄,故大论 (六十四) 标目,今文别详。义有九十等异者,分别瑜伽知法知义 (七十七引解深密) 是所依故。此品说相,九义指前九事染净等义 (本论四),与九事法亦不相杂。
说四净德二颂,论自解为显示胜相, (本论十三末) 余有五颂显论自体,二谛分别,概括圣言。盖于九义为义染净,于五义为义遍知,于三义为义义,一切殊胜,唯此谛矣。悟入彼故,复广推衍。 (本论六结广解文曰悟入已) 广世俗谛乃说五蕴。我法作用藉以设施,补特伽罗依以除遣,道理世俗 (本论六及六十四) 于诸胜义初随入故。广胜义谛乃说五三法,四真实,谛审不异,是为菩萨乘所入事故。又说四寻思,通达加行,是为能入因故。又说四如实智,寻思后起,是为正能入故。(本论六)菩萨一地真实,即此胜义悟入尽之,大心所务,不亦梗概可见欤。
论次又有二颂显清净相。为得还灭,余相说教,有彼四门。名,数,次第,复为广释。 (本论六) 广闻六义。初举名数﹔闻受五明,着提方便 (本论七末) 摄教于中,即说为处,次释内明。先有建立,事则十二分教,想则大小所释句等,皆有声闻广乘之异,故说为摄。次起多闻,应具十相,(六十四末) 说为清净。闻随义相,能作修习有十法行,即说为行。所作修习略释决了有六理门, (六十四) 说为理趣。决择准依,义不了,即说为义。故此六门次第,无容增减。由闻入教,相次三事。先授归依,次制学处,教导出离。(本论四) 广释归依,以三门成就其名,谓真归趣,佛法僧是。建立其数,谓因料简,唯有三宝得为所归。差别其次第,有自证觉,有证觉果,有行随他,成佛法僧。 (六十四略解,今论大广) 广释学处以十二门。声闻出离诸瑜伽处, (二十八以下) 此所从出。初差别门明其名数,所余分别皆明次第。广释菩提以五门。三菩提依种姓立,故有初门成其名数。方便等门,分说三乘次第各别。
论次又有总标一颂,广释十一颂,皆显辨教相。二谛为义,四法为事,既于前文二番成教,然而广文广义方等独详,正能辨者端赖乎此,故复赅括广乘以为诸颂。是则先明义相,能作修习举四圣行,始从菩萨胜解行地乃至究竟,一切诸行略摄清净。(四十九) 次所修习教理行果举五无上乘,始从菩萨种姓乃至菩提建立,一菩萨地略摄清净。而后菩提功德要其始终,于大论文 (四十六) 复为广引。义相既明,次有简择。教导差别,初观他宗,与所摧伏,总略外小十六异论。 (文同六、七) 举能摧伏,依处因明七种论法。 (文同十五) 后观自宗,于诸分教如理宣示,列摄释分。 (文同八十一、二)是皆征引大论,不厌繁文。盖欲遍行一切由此方隅,广略权衡固别有在。 (如一百云,遍行一切摩呾理迦,如摄释分应知其相。今引摄释,即于摄事全分少所涉入,亦不病其疏略。)
自性等门分别五蕴,应是建立善巧, (五十三至五十六) 今于俗谛广说,又五三法等唯是大乘真实, (七十二等)今于胜义谛广说,何耶﹖依如来说十相决择故。 (十相见本论十七) 能知智是善巧,(本论十四) 所知境是善巧所缘,(本论四) 即此所缘假名安立能显世俗,故于俗谛中明。佛说胜义无二为相, (七十五引深密) 入不二门藉如实智,实智生起待四寻思,寻思所依诸真实义,故五三法等真谛中明。
三学十二种分别,依诸声闻瑜伽,即唯说声闻学耶﹖曰﹕不如是。三学相因以为方便,定资于戒,慧资于定。故举要言,三摩钵底出生智度,瑜伽胜行是其总略。菩萨广乘大往大来,六度四摄,无所拘限,然亦根本瑜伽,圆满三学,不闻异辙。唯在声闻,务此偏勤,局念自私,期速解脱。是以大论文便,于声闻地广说瑜伽,显有三乘所共。今论取意,依彼地文,不唯彼学。
此品余文,如十六异论具见佛时佛后外小偏执 (文中引经多是长含梵动及沙门果经), 又七种论法具见慈氏以来因明结构,又摄释分,具见一切摩呾理迦制作宗依,皆有精要堪以研寻,今不繁出。决择摄净义品竟。
次成善巧品。自此以去皆说大乘不共瑜伽,大论未详,今广建立。是则糅集散词,随为敷畅,或名数之更张,或文相之演绎,或后先立说互有发明,或类例剖分别为损益,要其缔构大同声闻诸处瑜伽。譬若瑜伽所缘,彼说五善巧四圣谛等, (二十七) 此则先有成善巧品明诸观境。又若瑜伽修习,彼说趣出世道加行应由无常等观苦等, (三十四) 此则次有成无常等四品明初方便。又若瑜伽成就,彼括始终现观六类, (三十四、七十一) 此则次有成现观品详其体义,次有成瑜伽品出其法性。又若瑜伽思惟,彼说应离六不思处,(二十五)此则次有成不思议品广其所离。而后决择微言,思惟教导,胜决择品取以终篇。故读声闻地而知瑜伽通行详谙方便,读本论诸成立品而知广乘不共得所依归,行者熏修,未可偏废。
大论决择善巧数极于六, (五十七) 今益谛为七,何耶﹖由此得尽瑜伽所缘故,复由此尽破邪执故。瑜伽四境, (本论十六) 遍满,净行,依所知事,一切所知即四谛摄。 (二十六) 善巧所缘为五善巧,净惑所缘复说四谛,故增善巧为七,四所缘境含摄略尽。又对治执,增上邪计或于境界受用主宰,或于染污净净,故于根善巧外增谛善巧,知非由我还灭流转,治执乃尽。
次决择成无常品。文段有三﹕初明法相,体性一颂,差别五颂。次正成立,教理证成六颂,对破邪计六颂。后释观智,所治执因三颂半,能治智及因果二颂。成苦成空二品,文段略同于此。释差别中,变异等义,声闻同说,(三十四)云何不共﹖无性无常则是不共,非声闻智所知故。 (本论十四末)此性常无,无性恒有,不二不异,空智甚深,以故非是声闻境界。释教理证成中刹那灭义,有部已成,世间俱了,云何不共﹖世间唯了心法刹那无常,有部唯成色相变坏念念不住,今畅摄境唯心之理,以心刹那成色刹那,义即不共。故说气增上生行而赖耶种子之理明,说定心转变影现诸境而心法所缘唯心所现之义着。阿含教证有一一处,即此已成色随心转同其刹那,况复灭不待因念念不住道理成就﹖
次决择成苦品,成立行苦,世间不共,于声闻乘亦有不共义耶﹖曰﹕略五取蕴,胜义说苦世间不共,遍至说苦声闻不共。五取蕴苦遍行界趣,深心菩萨感此切肤,即以苦遍而悲遍,悲遍而捄护遍,捄护遍而功德成就无所不遍。故菩萨苦智遍灭自他一切诸苦,声闻则唯智灭自苦。今论成五十五苦广其苦观,此义即是声闻不共。
次决择成空品。初说三相,世间不共,于声闻乘亦有不共义耶﹖曰﹕三相总说二空,声闻未具,即是不共。又生无我,说空自相,众生性无,无我性有,非有非无,不得定执。又说甚深,取舍有无,而不增减。又说差别,始自胜义至于一切法无性自性亦空。空相一味,非小智知,故此诸门义皆不共。
空相说二无我,今亦总成二无我耶﹖曰﹕声闻四行,空离我所,无我离我,局于生空。广乘四行,空离主宰,无我离自性,通二无我。然今论建立偏从胜相,于空唯成生无我,于无性而成法无我,不总成也。云何成生无我耶﹖曰﹕对破我执而得成立。摄净义品广引异论,即有我计,已为征破。 (本论十) 今品取彼文义重结伽陀,约要而解。勘读两文,应详所指。
次决择成无性品。此品何所成耶﹖曰﹕成三自性。不说三无性耶﹖曰﹕三无性是密意,三自性乃究竟,说三无性即说三自性,是以体相本无有初无性,应知即说假法设施为诸法中遍计性相。非自力起有次无性,应知即说缘生幻事诸法中依他性相。胜义无我有后无性,应知即说二空所显为诸法中圆成性相。故三无性密意初宣,三种自性究竟法释,知一知二,乃善取空。云何成三性耶﹖曰﹕相名等五事而成三性。随名转义,执有相称实性,即缘相名相属而成遍计。 (同七十三) 假法成立,此为依因,即依分别正智而说依他。若此为境,心得清净,即于如如而说圆成。
成立依他,说是假法因依,何耶﹖对治恶取空故。闻密意经一切唯假,迷理取执是恶取空。彼乃不知假法言诠有待而起,所待依他不应亦无。故实义言,由彼 (假法) 故空彼实是无,于此 (所依) 而空此实是有,由是道理证空不倒。(三十六) 今正对彼,说依因言成依他起。即此一义,于掌珍论时至重诤,则以真性有无为其论旨,与此文义关涉较疏。
论说圆成实自性无执着故起于熏习则成清净,此何义耶﹖勘论上文于依他性执着初性生起熏习则成染污,例此应言于圆成性无彼执着生起熏习则成清净。故非圆成自起熏习,乃于圆成无执而起熏习。彼无执法唯是正智,能熏习者亦唯正智。不尔,真如作净因缘,将同小乘成相似教。正智远离颠倒,不可摄属圆成而说圆成能熏耶﹖曰﹕本论尝说圆成自体是法性相, (卷一) 又说圆成诸法真如圣智境界, (卷六) 又论第三自性五相摄一, (真如,见卷六) 又说圆成诸法真如自体, (卷十六) 又说圆成清净所缘, (卷十六) 曾无文说圆成亦摄正智。盖从法相,立义应尔。三性性相贯于诸法,说真如是圆成可谓是诸法真如,说正智是圆成不可谓是诸法正智﹔法与法相训释异故。此犹法相家言依他性是诸法缘生自体,不谓诸法分别自体,遍计性是诸法依名起执自体,不谓诸法龟毛自体也。
次决择成现观品。文段分二﹕初十三颂成能所入,后十二颂成其修习,即六现观。现观,智见明慧名之差别, (本论十三) 于诸谛中决定智慧为体,彼因果相应俱有等法皆名现观 ,(五十五) 故论始终六类差别。今说现观,于声闻乘亦有不共义耶﹖曰﹕证无分别,有义不共。声闻现观胜义思惟真如离相成无分别, (七十一) 菩萨现观于法法空不别有无成无分别。 (本论十六十九右) 法与法空无分别故遍计本无体不可得,遍计不可得故菩萨于诸有情展转互异亦不可得,乃至流转寂灭差异有无漏过失功德差异亦不可得。 (本论十七又二十) 由此发起大我阿世耶,广普阿世耶,解脱有情,不住涅槃。 (本论三) 故诸菩萨菩提初心方便究竟,广因广果远非声闻所能几及。
现观有相,此何相耶﹖曰﹕是圣智境,未可拟思,且藉论言明其一二。加行究竟,遂无加行,于诸所知智生决定。故现观无余相,以十决定相为相。有十决定,非徒证空,亦证空性﹔非徒知无,亦知无性。然而无相一味归无所得,于遍计相不见自性,于依他起正无取着, (本论十六) 所谓于遍计所执无所得时亦不观彼依他自相。 (本论二十) 若常途言彻悟境界,虚空粉碎大地平沉,如返太初洞然无物,此断灭见耳,于现观乎何有。
次决择成瑜伽品。菩提因力总说瑜伽,六类现观并此为体。盖瑜伽者,止观双运, (五十五) 无分别止, (论初二颂) 无分别观, (论三四颂) 而成出世无分别智,所谓般若波罗蜜多。曰无分别,何耶﹖论说有非有无分别,即法法空离二戏论,皆无分别。一切所知总惟三义,能增益,所增益,为法,法性为法空。 (本论二十) 法无分别者,见能增益无,即唯所增益有。法性无分别者,见彼空性有,即能增益无﹔离言自性,假说自性,平等有无不二通达, (本论六) 亦是甚深空相。 (本论十六) 以是法与法空皆离有无分别。即所知无分别故,如实能知亦无分别。 (本论二) 故无分别智云者,以无分别为所缘所行,固非愚痴,固非木石,有无相行相,有离言相取,说为胜智。若常途言能所冥合,此谓两极随顺,不可为无分别。所谓如刹帝利与刹帝利和合无乖得现观察,决定智境亦复如是和合,究竟所知, (三十四) 又即所谓能缘所缘平等平等得心一境。 (二十) 故可以无分别行得无分别,不可以契合一体为无分别,瑜伽正智,应如是知。。
次决择成不思议品。二十五说思惟正法离六不思处,今说为九,何耶﹖圆满瑜伽方便故。不可记事起于推寻,非正法事动于利养,烦恼所摄导心散乱,是皆引无义利障碍止观,故思法离七处者,修法应离于九。曰不思议,何耶﹖或无庸思议为不思议,或难思议为不思议,或思议不及为不思议。盖颠倒计执唐劳纷争,道理法尔应待亲证,行者方便期于切实而不尚戏论。然则应思议者,何耶﹖曰﹕应思议因果染净,即是四谛世俗胜义。
最后决择摄胜决择品。决择云胜,何耶﹖因果染净是最胜思议处故。又或不共小乘为胜,一切决择中最为胜。譬如心事决择初成赖耶,此是小乘不共,又是胜义道理建立, (六十三) 故成其胜。余例可思。此品简择九事,概要无遗,义相剖分,应知依据。今为汇列义目,幸学者能详焉。心决择三事﹕一证成建立赖耶,二心差别二门,三心作业五门。心所决择二事﹕一心所所缘,二心所作业。色决择六事﹕一色边际,二色处所,三假色二门,四微造和合,五色善恶性,六色差别二门。心不相应行决择一事,成立假有。总上四法决择因性二事﹕一破不如理因,二建立如理因果五门。无为决择一事,三因建立。以上决择一切事竟。次界决择三事﹕一相差别,二能所治差别,三释经四句。 (见五十八) 杂染决择,烦恼三事﹕一末那相应惑,二烦恼界系,三烦恼差别七门。业五事﹕一业差别二门,二业果,三业位,四业决定,五业报差别四门。生三事﹕一命终四门,二生有相续,三生处二门。谛决择七事﹕一二谛,二四谛染净摄,三十六相,四十六行,五遍知等因果,六二谛得名,七二谛三性。依止决择七事﹕一三种所依,二二种善巧,三释经诸句,四广静虑十门,五决择八等至六门,六静虑差别三门,七静虑进退三门。觉分决择二事﹕一总建立,二释经念住九门。补特伽罗决择一事,三门建立。果决择二事﹕一明断二门,二明果二门。功德决择八事﹕一建立,二差别,三所应思惟九门,四大乘四义,五佛事功能,六三藏,七诸经略义,八略说瑜伽道。
(原载一九二四年十二月《内学》第一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