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2-24 01:53
芦笙舞——(苗语称“究给”)是种以男子边吹“芦笙”同时以下肢(包括胯、膝、踝)的灵活舞动为主要特征的传统民间舞蹈。它流传广泛,普及各苗族地区。其中尤以贵州东南部、西北部和广西西部山区最为活跃。在那里,人们从儿童时代起就开始学吹芦笙和跳芦笙舞。凡是在演奏和舞技上出众的芦笙手和芦笙队,都深受群众的尊敬和爱戴。在过去,青年小伙子会不会吹芦笙,能不能跳芦笙舞甚至都成为姑娘们择偶的重要条件之一。
苗族有朴素和美妙的传说。相传盘古开天地之时,大地一片荒凉。那时,苗族祖先是靠狩猎飞禽走兽作衣食的,为了解决捕获鸟兽的困难,当时一个心灵手巧的小伙子,在林中砍下树木和竹子,做了支芦笙模仿鸟兽的鸣叫和动作,吹跳起来以引诱各类鸟兽。从此,人们每出猎均有所获,于是芦笙舞就成了生活的必需而世代相传。这类传说与现今仍流传着众多模拟鸟兽鸣叫和形态的芦笙曲调及舞蹈动作的现象虽相吻合,但要弄清它的起源,仍有待从史料方面进行研讨。关于芦笙舞活动的历史,过去文献中多有涉及;明清以来,更广见于文献和志书之中。明人倪辂《南昭野史》有“每孟岁跳月,男吹芦笙、女振铃合唱,并肩舞蹈、终日不倦”的记载。足见芦笙舞早已是苗族人民传统节日活动的重要内容并风糜一时了。
过去,芦笙舞除在举行祭祀活动时跳之外,举行婚礼,丧葬仪式或新屋落成时也跳。后来,每逢年节、欢庆丰收和男女青年进行传统社交活动时都跳。它具有宗教、民俗和文化娱乐等多种性质,在苗族人民的社会生活中起着不同的作用。按其活动内容和性质,一般可分为自娱性、习俗性、表演性、祭祀性以及礼仪性的五种。
自娱性芦笙——最为普及,因对舞者年龄、性别不限,故参加人数甚众,通常在草坪、河坝或山坡空地上活动。常见的活动形式有二种,一种是男的吹小芦笙、女的持花手帕,男一圈、女一圈的把一群吹大芦笙的舞者围在中间,踩着乐曲的节奏、轻轻地摆动着身体绕圈而舞。有的地方还有高达丈余的特大号芦笙和各种长短不一的芒筒(一种用大竹筒制造的低音簧管乐器)在旁伴奏。还有一种是由一对以上的芦笙手作领舞,众人(多为女性)尾随其后围圈而舞。动作随领舞者吹奏的曲调而变化。自娱性芦笙舞,从动作特点上看,又可分为“踩”和“跳”两种,“踩”以两膝的轻微屈伸并踏着节奏向前移动为特色,“跳”是由动力脚落地后,下肢的颤动以及抬脚踹动,上身随之自然地摆动为特色。前一种娴雅、端庄,后一种柔和、潇洒。
第一种是每年过“花山节”时跳,这是男女青年联欢和选择配偶的佳期,这天所跳的芦笙舞,古时就称为“跳花”或“跳月”,多在月明风清之夜进行。有这类习俗的苗族山寨,一般都设有“跳月”的月亮场或“跳花”的花场。这类芦笙舞尤以黔东南地区盛行的“讨花带”和黔中地区盛行的“牵羊”较有代表性。“讨花带”是小伙子边舞边吹着芦笙曲“讨花带子”向自己爱慕的姑娘求爱。在这种场合,姑娘若与小伙子情投意合,就会把自己精心编织的花带,含情脉脉地拴在小伙子的芦笙上。这种形式主要是以芦笙吹歌传情,所以舞蹈动作幅度不大,舞步也并不复杂。“牵羊”是男青年在前面边吹边跳,尾随而舞的姑娘若爱上了某个小伙子,就把自己亲手编织的美丽花带作为定情的信物,拴在他的腰上,然后牵着花带的一端,跟在小伙子身后踏节而舞。技艺出众的芦笙舞好手,有时竟会同时牵着几个姑娘舞着走呢!当然,在这种情况下,最终能与谁成眷属,那就不尽是月亮场或花场上能见分晓的事了。
第二种:在广西融水一带。舞时手挽手、身体前倾、顺圈往前跳,动作比较简单。参加舞蹈的人数常见为十二人,队形呈三人一横排、四人一竖排的长方阵。
表演性芦笙舞——一般都在节日或集会中以竞技或献技的方式进行表演。有的地方盛行以村寨芦笙队为单位进行集体比赛,如黔东南的从江县、傍洞一带,每逢年节,邻近各村寨以百十人为队同时吹跳比赛,参加比赛的芦笙队以能吹奏乐曲的多寡、声音是否优美、谐和以及动作和步法是否丰富、舞蹈的时间是否持久定优胜。有的地方则以个人竞技的方式进行。这种竞技一般都不设规定动作,每个芦笙手都有施展个人技艺的机会。这类芦笙舞的动作以矮步、蹲踢、旋转、腾跃等为多。竞技者有的以动作的节奏多变,迅疾激烈见长;有的则以能完成较多的高难度动作取胜。表演性芦笙舞内容十分丰富。盛行于黔西地区的有“巧喝酒”、“蚯蚓滚沙”、“滚山珠”和“芦笙拳”;盛行于桂西山区的有“过门坎”、“猴子上树”和“滚地龙”;盛行于黔东南地区的有“牛打架”、“斗鸡”等多种。前两地区所盛行的主要以炫耀高难技巧博取观众的喝彩;后一地区所盛行的主要是模仿禽兽的习性、神态,以表现出生活的谐趣引人入胜。
“蚯蚓滚沙”、“滚地龙”是舞者跪地下板腰,以头顶地为轴心,随后挺起,边吹奏芦笙边翻身舞动。
“巧喝酒”是在长凳上置一盛满米酒的杯子,然后,舞者围着长凳边吹、边舞、边下腰喝酒。
“滚山珠”是边吹奏着芦笙边作向前和向后翻滚或倒立、叠罗汉等动作。
“芦笙拳”的形式独具一格,这种舞蹈以舞芦笙者为伴奏和指挥,其余男、女舞者在其指挥下时而互相穿插时而挥拳对打。有时也插入花棍的对击。
祭祀性芦笙舞——通常是在木鼓、铜鼓的伴奏下跳的。舞者多为中、老年人。吹奏的大芦笙长达三尺至丈余。过去,这类芦笙舞只在“吃牯脏”(杀牛祭祖)时才跳。在庄严、肃穆的气氛中,表现出对祖灵的尊敬和怀念,动作稳重、迟缓。随着社会、文化的进步,现在苗族已很少举行这种有原始宗教色彩的祭祖活动了。因此,这类舞蹈现已不见了。
也因其活动时的内容不同,而具有不同的活动形式和特点。凡属男婚女嫁、新屋落成等喜庆活动,则以动作跳跃、轻快,气氛热烈欢腾为特色。舞者也多在堂中起舞以示祝贺。在丧葬的仪式上,芦笙舞蹈的作用主要是对死者家属的安慰和向死者致哀。在这样的场合,除在入棺仪式上有跨过棺木的跳跃动作外,其余动作均沉稳而有节制。
鼓舞——是一边击鼓边舞的苗族民间舞蹈。鼓为木制,以牛革蒙于两端,置于架上敲击。苗族“鼓舞”有悠久的历史渊源。历史上有关苗族击鼓歌舞的文字记载,较早的可见于唐代《朝野佥载》卷十四:“五溪蛮,父母死,于村外闾其尸,三年而葬,打鼓路歌,亲戚饮宴舞戏一月余日。”的记述。说明“鼓舞”早在唐代就盛行于苗族民俗之中,至今已有上千年的历史了。苗族“鼓舞”主要分布于湖南西部和贵州东南部清水江流域一带。由于长期分散居住,以及语言、服饰、风习方面的差异,各地“鼓舞”风格特点和形式各不相同。在湖南省西部的凤凰、保靖、花垣等县有“花鼓舞”(包括后来在此基础上发展起来的男子和女子“双人鼓舞”),古丈等县有“团圆鼓舞”“跳年鼓舞”,保靖、花垣有“猴儿鼓舞”,在贵州省东南部,清水江沿岸的台江、镇远等县有“踩鼓舞”,黔东南地区的台江县和湘西地区个别地方有“木鼓舞”,施秉、铜仁等县有“调鼓”。上述各种形式的鼓舞,在不同的历史阶段、各有不同功能,在社会生活中发挥着自己的作用。如原来“木鼓舞”,仅为祭祀祖先、祈神禳灾、娱神、娱祖灵所用,“调鼓”则主要用于丧葬仪式告慰亡灵,“团圆鼓舞”“踩鼓舞”“花鼓舞”等,主要是在每年春节和隆重的传统节日中娱乐。如今,都演变为节庆活动和人们劳动之余不可缺少的一种文化娱乐形式。功能的转化,也促使鼓舞的节奏及击鼓动作发生更为复杂的变化,而具表演性质。湘西地区的苗族男、女单人“鼓舞”和“猴儿鼓舞”就是明显的例子。
花鼓舞——通常活动于春节及“六月六”“八月八”“赶秋”“赶夏”等民族传统节日。它的活动形式是由两人各持两根尺许长的鼓槌、分别站在鼓的两面同时击鼓,另有一人持单棒居中击鼓腰作伴奏。两者节奏要求统一,动作讲究对称。围绕着他们舞蹈的男女均可,多寡不限。唯舞蹈开始之前,须按惯例首先唱一首颂扬制鼓工匠功德的古歌,以示对祖先的纪念。“花鼓舞”的动作多来自生活,如插秧、割稻、打谷、以及梳妆等,也有取材于武术的,如“青龙缠腰”、“雪花盖顶”等。其动作特点为男的健壮有力,女的洒脱、柔美。从“花鼓舞”派生出来的鼓舞有“双人鼓舞”(男、女均可),特点是击鼓时两人可各打一边或同时敲击一边,也可一人击鼓,另一人以舞姿作陪衬。动作可随机应变,但十分讲究对比、协调。
是种有歌有舞的鼓舞形式,舞时由一鼓手在场子中央击鼓伴奏,参加舞蹈的人则围绕着他,踏着节奏明快、时轻时重的鼓点,晃手摆腰地绕圈而舞。每跳完一段后就唱一段山歌、歌和舞交替进行轮回不断,直至兴尽方休。歌词多反映劳动生活和男女爱情的内容。舞蹈基本动作有“大摆”“小摆”“细摆”三种。晃手摆腰是“团圆鼓舞”独有的韵律和风格。
跳年鼓舞——除在伴奏上多用一铜锣外,其活动形式及动作风格特点与“团圆鼓舞”大致相同。
单人鼓舞——是湘西苗族普遍喜爱的表演性舞蹈。常在欢庆丰收及其它传统节日里表演。有男子表演、女子表演的两种。男子双手持鼓棒击鼓或双手握拳击鼓,舞蹈动作丰富,有模拟动物形态的动作和武术等多种,动作粗犷有力;女子则是在伴奏者敲击鼓边或铜锣的音响声中,双手各持鼓棒一根、边敲击着斜放在木架上的大鼓边舞蹈的。舞蹈动作多是表现劳动生产和日常生活,有挖土、插秧、纺纱、织布和照镜、梳妆等,其风格特点除个别地方能见到激烈、豪放者外,大多较文雅、端庄。
猴儿鼓舞——是种技巧性较强的男子表演性舞蹈。它的近代从“单人鼓舞”和“双人鼓舞”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历史不过几十年,由于从事这种表演活动的人都必须是训练有素的,故至今苗族民间仍不甚普遍。在表演时,舞者的击鼓方法也有用槌击的和以拳击的两种。舞蹈的内容主要是表现猴儿进庙偷吃供果时无意中敲响了更鼓后惊慌和对鼓嬉戏的情景。动作有“倒上树”“偷桃”“抓痒”“滚球”“戏鼓”等,十分滑稽、风趣,富有戏剧性。
(苗语称“究略”)是种女子自娱性集体舞蹈。每年春节甚为活跃。其传统活动形式是:舞蹈开始时,由一名歌舞兼优的鼓手先唱一首号召青年妇女都来舞蹈的“踩鼓歌”,之后敲鼓为舞蹈者作伴奏。鼓手还具有指挥全体舞者变换动作、掌握舞蹈气氛的职能。舞蹈自始至终都是以鼓手为中心围圈进行的。舞蹈者因以佩戴银头饰、项圈、手镯,穿着厚实的花衣长裙为美,动作受到一定制约,使舞蹈相应地形成一种自然地甩手摆腰、轻轻地抬腿踢脚的风格特点。主要动作有“四方舞”“六方舞”“旋转步”等。
木鼓舞——有的地方也称“跳鼓脏”(苗语称“直质努”),是一种祭祀性舞蹈。过去仅在每隔十三年举行一次全族性祭祀活动“吃牯脏”时才跳,具有原始宗教色彩。最初,跳“木鼓舞”时使用的鼓,是将一根直径约一市尺,长约五、六尺的树干挖空,在两端蒙上牛皮制成的。按古老风俗,舞时要一新一旧同时使用,祭祀活动过后,就将旧鼓送往悬崖陡壁任其腐朽风化,新鼓则放置屋梁上保存起来,待下次“吃牯脏”时取下,与当年新制的鼓并用。关于过去“吃牯脏”时的“木鼓舞”活动,《永绥直隶厅志卷一·苗峒篇》有过较具体生动的记载:“苗族又有所谓跳鼓脏者,及合寨之公祠、亦犹民间之请醮数年间行之,亥子两月择日举行,每户杀牛一只、蒸米饼一石,届期男女早集多者千余、小亦数百……。苗巫擎雨伞、衣长衣、手摇铜铃召请诸神,另一人击竹筒、一木空中二面蒙生牛皮、一人衣彩服挝之,其余男子各服伶人五色衣或披红毡,以马尾置乌纱冠首,苗妇亦盛服、男外旋、女内旋皆举手顿足,其身摇动,舞袖相联、左右顾盼、不徐不疾亦觉可观,而芦笙之音与歌声相应,悠扬高下并堪入耳,谓之跳鼓脏,……”此外,《苗防备览、风俗考》中也有类似记载。如今,随着苗族社会形态的变化和进步,这种大量宰杀耕牛严重影响生产的“吃牯脏”祭祖活动已不再举行了。现在的“木鼓舞”,由于后来仅在男子中传播和普及,鼓手多由寨中男性长者担任,因此无论是活动形式或舞蹈动作、鼓点、击奏方法,均与以前大不相同了。如今在部分苗族山区已成为文化娱乐形式之一。所表现的也主要是一些如“斗牛”、“宰牛”、“狩猎”等与苗族人民生活和劳动有紧密连联的内容。上身前倾弓腰甩胯的舞姿、顺手顺脚的动作,以及在雄浑的木鼓敲击声的伴衬下奔驰跳跃的步法构成了它与众不同的风格特色。
(苗族称“究略高”)是用一头有面、中空无底、呈平面曲腰状称为铜鼓的打击乐器伴奏的舞蹈。也是我国南方少数民族一种有代表性的、源远流长的舞蹈文化,据考古学方面的发现,早在公元四世纪之前(春秋末期),铜鼓就出现在乐舞场面之中了。虽然苗族是在进入封建社会的初期才开始接触铜鼓这一礼器(后来主要用作乐器)的,但在继承和发展我国古代铜鼓文化方面有着重要的贡献。至今,苗族还保存着较完整的演奏形式和舞蹈形式。黔东南地区的苗族人民在欢度传统节日和喜庆之日仍常跳铜鼓舞。在击铜鼓时“以绳耳悬之,一人执木槌力击、一人以木桶合之,一击一合,使其声洪而应远”(贵州《八寨县志稿》)。苗族铜鼓舞的活动形式,现在常见的是将铜鼓悬于庭前或场坝之中,由击鼓者一手执木槌敲鼓腰,另一手持皮头槌击鼓面伴奏。舞者则围成圆圈、踏着顿抑分明、铿锵有力的鼓声,时里时外,且进且退地舞蹈着。至兴高采烈时,还击掌呼号、喊出“嗨哧哧”之声以助兴。其动作主要是来源于狩猎生活、农业生产劳动和对动物形态动作的模拟,如“骑马”“赶鸭”“捕鱼”“捞虾”等。苗族铜鼓舞动作以胯部的扭动和上身的摆动为主要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