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1-06 05:06
《资本主义经济制度》是奥利弗·威廉森著经济学著作,于1985年首次出版。
在《资本主义经济制度》中,作者具体考察了资本主义的各种主要经济制度,包括市场组织和对市场的限制、工作组织、工会、现代公司(包括联合企业与跨国公司),公司治理结构,垄断与反垄断和政府监管等等。他把每一种经济制度都还原为一种特殊的合同,在合同签定之前是交易,合同签定之后是治理。因此全书以交易为基本的单位,以合同为研究对象。研究合同,目的是为了提高治理的效率和制度的效率,由制度的效率而至整个经济的效率。基于这种分析,作者得出两个论点。一是用简单的治理结构去解决复杂的交易问题会把事情搞乱;而用复杂的治理结构去解决简单的交易问题成本太高。二是交易的属性不同,治理结构即组织成本与组织的权能也应不同;因此,不同的交易就需要不同的治理结构与之相匹配。这些论点都有助于人们从客观规律的层次上把握问题。
1、市场失效
(1)有限理性。有限理性是说,主观上追求理性,但客观上只能有限地做到这一点的行为特征。也就是说,通常人们的经济活动的动机是有目的、有理性的,但仅仅是有限的条件下的理性。威廉姆森认为,正是有限理性的主观理性部分导出了最小化交易成本的动机。既然人们的理性是有限的,交易当事人既不能完全搜集事前契约安排相关的信息,也不能预测未来各种可能发生的变化,从而在事前把这些变化——讨论清楚写入契约的条款中,则契约总是不完全的。在这种情况下,交易当事人也许就要消耗资源选择某种仲裁方式以便发生不测事件、双方出现分歧时合理地解决问题,而这必然增加交易成本。正如威廉姆森所说: “有限理性是一个无法回避的现实问题,因此就需要正视为此所付出的各种成本,包括计划成本、适应成本,以及对交易实施监督所付出的成本。”
(2)机会主义。威廉姆森明确指出,机会主义行为是交易成本研究的核心概念,它对于涉及交易专用性的人力资本和物质资本的经济活动尤为重要。所谓的机会主义行为,是指人们在交易过程中不仅追求个人利益的最大化,而且会通过不正当的手段来谋求自身的利益,如投机取巧、有目的和有策略地提供不确实的信息,利用别人的不利处境施加压力等。机会主义与谋求私利者的不同点在于:后者虽然也最大限度地追求自己的利益,但却不会食言或有意歪曲他掌握的信息;而机会主义者在有可能增加自己的利益时会违背任何戒条,如他会不守信用,并会有意发出误导他人的信息,或者是拒绝向别人透露他持有的而别人需要却又缺少的信息。如果契约人采取机会主义行为,那么他不仅不一定守约,而且还会见机行事,使事后的实际结果不是按契约而是按有利于他的方向发展。此时,怎样采取措施遏止机会主义也就同时带来了新的成本。
(3)资产专用性。按照威廉姆森的解释,资产专用性是指“在不牺牲生产价值的条件下,资产可用于不同用途和由不同使用者利用的程度,它与沉淀成本概念有关”。一项资产的专用性与该资产用于其他用途或由不同使用者利用时其生产价值的损失程度成正比。当损失程度很大时,该资产为专用性资产,反之,该资产则为通用性资产。当一项耐久性投资被用于支持某些特定的交易时,所投入的资产就具有专用性。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交易过早地终止,所投入的资产将完全或部分地无法改作他用,这是因为在投资所带来的固定成本和可变成本中都包含了一部分不可挽救的成本或沉淀成本。因此,契约关系的连续性意义重大,当契约双方中有一方投入了专用资产时,一旦另一方采取机会主义行为提前终止交易,投资一方就可能蒙受损失。因此,契约的或组织的保障可以大大降低交易成本,这就是经济联系紧密的上、下游企业间追逐纵向一体化的内在动力。
(4)交易的不确定性。这里的不确定性是广义的,它既包括事前只能大致甚至不能推测的偶然事件的不确定性和交易双方信息不对称的不确定性,而且包括可以事先预料,但预测成本或在契约中制订处理措施的成本太高的不确定性。不确定性的意义在于使人们的选择成为必要。当交易受到不同的不确定性的影响时,人们就会在交易成本尽量低的情况下对不同的契约安排进行选择。行为的不确定性即由于人的机会主义行为及这些行为的千差万别(人们往往无法预见)而产生的不确定性。不确定性在不同的交易协调方式中所起的作用和约束交易的程度是不同的。因此,这也给交易的契约安排与协调方式的选择留下了广阔的空间。而且它和有限理性密不可分,如果没有有限理性,也不会存在不确定性。同样地,如果没有机会主义,不确定性问题也可以根据有关协议加以调整。因此,当交易过程中的不确定性很高时,交易双方对未来可能发生的事件就无法预期到,因此也就很难把未来的可能事件写入契约中。在这种情况下,就必须设计一种交易当事人双方都能接受的契约安排,以便在事后可能的事件发生时保证双方能够平等地进行谈判,做出新的契约安排,这样就必然会增加交易成本。
(5)交易频率。交易频率是指交易发生的次数,它并不会影响交易成本的绝对值,而只影响各种交易方式的相对成本。一种治理结构的确立和运转是有成本的,这些成本在多大程度上能被带来的利益抵消,取决于在这种治理结构中所发生的交易的频率。多次发生的交易,较之于一次发生的交易,更容易使治理结构的成本被抵消。交易成本与交易频率的关系是在重复性交易中,交易成本随交易频率的增加而递减。但交易成本不能随交易频率的增加而无限地减少,或者说,在重复性的交易中,交易成本不会趋近于零。交易的市场环境是指潜在的交易对手的数量。威廉姆森指出,交易开始时有大量的供应商参加竞标的条件,并不意味着此后这种条件还会存在。事后竞争是否充分,依赖于所涉及的产品或服务是否受到专用性人力或物质资产投资的支持。如果没有这样的专用性投资,最初的赢家就不能实现对非赢家的优势。尽管它也许会继续供应相当长的一段时间,但这只不过是因为它一直在对付来自合格对手的竞争性叫价。相反地,一旦存在了专用性投资,就不能假定竞争对手还处于同一起跑线上了。在这种情况下,最初的完全竞争市场就被垄断市场所代替,最初的大数目竞争条件就让位于事后的“小数目条件”,而这一个过程被威廉姆森称为“根本性转变”。这样,如果持续交易关系终止,就会造成经济价值的损失,并且使交易处于垄断一方的机会主义行为的可能性增加,非垄断一方将为此交易的继续维持付出相当大的成本代价。
2、对资本主义经济制度的具体分析
(1)激励。市场激励有无所不在的普遍性特征,但是在公开的讨价还价过程中,机会主义者也就有了较大的自由。在内部组织中,成员之间的关系是长期的,不同部门之间核算的内部转让价格也是长期的,不同部门之间核算的内部转让价格也是由一定的内部规则确定的,这些都会使机会主义本质的表现只剩下极少的自由。当然,当市场激励的副作用极小时,其正效应也会丧失,而且在企业集团或内部组织的成员之间,约定共同利润最大化或实行共有资产等激励手段本身,也并不总能保证各成员行为目标的一致性。但是仍然有可能制定出转让定价的规则和可操作的内部激励机制系统。这是因为如果在市场中,人只是作为“经济人”而做出市场反应,那么在内部组织中人就作为“组织中的人” “社会的人”和“文化人”而做出组织反应。马斯洛早就指出,人的需要本来就是多层次的,除了基本的生理需要外,还有安全的需要,实现每一种需要都会成为一个现实的人的行为动力,成为一种激励。在市场中,一切激励都唯一地以货币为制度来表达,而在组织内部可以有多种多样的、力度各不同、表现各异的激励手段,其中有的激励可以用货币来表达,但更多的却并不具体以货币为媒介,这就使得在组织内部完成同样的激励只需要较少的货币成本。交易越复杂,越有可能综合地采取多种激励手段,组织内部的激励成本就有可能更低,这就使得市场关系内部化颇有吸引力。
(2)控制。威廉姆森认为,组织相对于市场较具特色的优点是控制手段的多样性和较高的灵敏度。这些控制手段不仅对促进企业内部的资源配置活动是有效的,而且对集团内部各企业之间的资源配置活动也是有效的。组织内部,不仅拥有合法的进行控制的权威,可以以低成本取得对各个企业、各部门、各个雇员进行更明确的评估的信息,而且它的奖罚手段也更为巧妙。例如,组织内部可以有选择地采用雇用和解聘、提升和降职、报酬的增加和减少,以及分配一件更吸引人的或更不吸引人的工作等来进行内部控制。这种灵活性是市场所无法比拟的,与这方面尤为相关的是,当冲突发生和发展时,内部组织具有比较高效的解决冲突的机制。举例来说,调解和打官司相比是常见的较有效地解决小冲突的办法。在组织之外,亦即包括市场关系在内,其冲突即使不是根本不可能,也至少是少有可能被命令所解决的。于是,一旦发生冲突,不是陷入无休止的争论中,就是不得不付诸法律解决。冲突要被调解,首先,就需要当事人商定一个公正的仲裁人,而达成这个商定本身可能就是代价高昂的。其次,需要制定明确的被双方所认可的规则和程序。而这些,在组织内部都是现成的:各级经理就是当然的权威,而决定冲突的规则和程序是科层组织一般的运行规则和程序。因此,采用调节的方式来解决内部的问题是普遍的事,这就大大地降低了控制的成本。
(3)内在结构优势。内部组织在运行过程中,逐步实现了功能化,并形成了内在的结构。一定的结构形态有利于提高组织内信息传输的效率和降低信息成本。各部门传输出的信息已被专门化了,传递的途径也经过了优选。如果在这个进程中发展出简洁的代码,则关于复杂事件的通信就会便捷得多。而且,人与人之间相互作用的积累,甚至可能发展出更进一步的通信中的经济:在熟悉的环境中,微小的变化就能够产生明显的影响,而在不熟悉的关系中则需要付出很大的努力才能得到同样的效果。熟悉的上、下级之间只要稍做抬手、眨眼等动作,就可以传递微妙的信息。因此,厂商可能出于信息成本的节约而采取交易的内部化——实行企业合并。
以上三种有利因素的综合作用,是使企业组织内部的资源配置方式有利于市场机制的原因。同样要指出的是,内部运作费用在不同的企业及其不同发展阶段也是各不相同的。例如,企业内部的管理方式,在以泰罗勒制为代表的管理思想阶段,激励、控制的手段对市场的优越性是有限的;经过霍桑试验的冲击,行为主义管理思想出现并发展到当代管理思想,使激励和控制日益多样化,而且更多地放弃了以金钱来表达的胡萝卜加大棒的激励和控制,才使内部组织的优势日益明显。而新技术的使用,如信息管理的电脑化,也是使内部组织优势上升的一个条件等。
(4)企业边界的变动:纵向一体化。纵向一体化也被称为纵向兼并,是指处于生产同类产品的不同生产经营阶段,具有投入产出关系的企业之间发生的兼并。威廉姆森认为,企业在市场失效时具有超越市场的潜在协调能力,也就是说,他认为生产的纵向一体化的成因,是市场交换可能失效。在涉及不同资产专用性程度的情况下,交易成本会存在差异,此时就可能出现内部化(把交易纳入统一所有权的治理结构)对市场交易的替换以使交易成本最小化,即纵向一体化的根本动因在于降低交易成本。具体地说,影响是否纵向一体化的因素有以下两个。
①交易谈判环境的因素。
第一,在静态市场条件下(产品技术既定且不需要对变化环境的要求进行调整),当存在独占垄断或寡头垄断的情况时,为避免在交易的价格条件方面出现无休止的讨价还价式的争论,可以采取两种调整方法:一是实行纵向一体化使这项交易内部化;二是订立永久性契约,此时可能会发生纵向一体化,但是在静态市场条件下,其并不比永久性契约具备必然优势而必然发生。
第二,若静态市场条件不满足,即产品技术复杂且需要对不断变化的环境做出反应,以及对技术进行定期的重新设计或调整时,由于可供选择契约的不完备性,则对可供选择交易契约关系的不同安排会带来不同的结果。
第三,若选择长期契约,则会陷入两难困境:在所订立的契约不够详尽的情况下,各个独立的当事人出于自利,会对有关条款采取机会主义的解释方式和相关行为,而巨细无遗地订立契约一般不可能,即使可能也终将会使成本高昂,这两方面都将使企业适应性、连续性的决策过程受到扭曲。
第四,若选择订立一系列的短期契约,则会带来两方面的问题:一是针对专用性资产的投资所需的最优投资方式是订立长期契约而不是短期契约,而这与最优的连续性调整过程相冲突;二是这将受到“买进”策略的威胁,最初中标者所具有的最早行动者优势,将使后期的契约调整过程失去竞争性。
第五,实行纵向一体化会使有效率的投资与有效率的连续性决策二者之间的冲突得以避免,使各方利益协调一致,并可运用富有效率的决策程序。而且,对于可能存在的事前不确定性和事后不确定性,内部化则显示出企业事后获取相关数据资料的途径和更加具有选择性的控制机制两个方面的优势。
②企业相对于市场的结构优势。
首先,企业可以实现信息的交换经济,这主要表现在:第一,由于信息阻塞,外界无法了解一名企业家的履约能力,不能接受与他订立长期契约关系,所以愿意实行一体化;第二,契约性分享信息将受到机会主义的限制,而采取共同所有权,可借助一体化实现信息共享;第三,在连续的生产阶段之间有着相互依赖风险且经常出现不可预见的需要进行调整时,为了做出协调的反应,保持生产各部分预期的一致,适合采取一体化。相对而言,长期契约和短期契约均受到限制,难以奏效。
其次,企业可以实现谈判成本的节约。对于纯粹经济性的制度调整而言,因对财产权利的具体界定存在困难而实行的纵向一体化,可以协调原本存在分歧的利益,消除财产权利未加界定或界定不当时导致的谈判成本;对于其他制度调整而言,由于风险厌恶程度和初始资产状况的差异而形成的风险承担职能的专业化,会带来企业与市场的结构效应。而且,考虑到社会行为规范的影响,若其他情况相同,则纵向一体化在一种低信任度的文化中将比在一种高信任度的文化中更有优势。
因此,纵向一体化的根本目的是为了节约交易成本。威廉姆森列举了纵向一体化可以节约交易成本的例子:第一,通过纵向兼并可以避免双头垄断或寡头垄断下的交易成本;第二,对于那些技术上很复杂或要求定期地重新设计或改变产量的产品,在契约中可能会有不明确的地方,因此只能通过讨价还价的方式来解决,而一体化可以在内部来协调各方利益,并且允许进行有效的(连续性和适应性的)决策;第三,在一些行业中,由于不确定性而导致战略性错误的风险很大,内在化削弱了出于机会主义目的而企图利用不确定性的动机,减少了在制订契约过程中的道德风险问题;第四,一体化改进了信息处理过程;第五,一体化增强了机构在避开法规的限制及避税等方面的适应性,因此纵向一体化比市场机制配置资源更有效率。
(5)经济组织与技术结构的匹配。威廉姆森在成功地分析了企业垂直一体化过程中对市场的替代之后,进而研究了经济组织与交易技术结构的相容和不相容问题。
正如阿罗指出的,配置资源的是市场和组织。在组织的概念下,除了企业和政府之外,日本学者今井贤一在分析市场组织相互渗透时,还提出了“中间体组织”的概念,这是一种介于市场与组织之间的体制,它既有市场的特点,又具有组织的特点:其成员拥有独立的利益,并且可以进入和退出,类似于市场关系;但是,成员之间的交易借助某种保障机制而具有一定的长期性质,因此,成员一般并不能轻易地进入和退出,并且形成了共同利益最大化的行为倾向,这又类似于企业内部组织之间的关系。一家大型企业与众多稳定的零配件承包小企业之间组成的企业集团,就是一种中间体组织。中间体组织按其成员关系特征又可区分为两种:由交易双方及仲裁者构成的三方规则结构的中间体组织和仅由交易者本身组成的双方规则结构的中间体组织。
交易,是制度经济学的最小单位,它是指具有可分离性的物品在人们之间的让渡,它反映的是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所谓交易的技术结构,是指被交易物品的技术特性。威廉姆森认为,构成交易技术结构的要素包括资产专用性、交易频率等。资产专用性已如前述。交易频率反映的是同一类交易能够反复出现的次数,它从时间连续上表现了交易状态。对一国居民来说,牙膏、手纸等日用品和电视机、冰箱等耐用消费品的交易频率就很不相同。
威廉姆森提出了特定的交易类型和组织之间最优匹配的模型,并且认为经济组织(包括市场组织)的运行效率依具体的交易技术结构和组织形式的不同组合而有所不同。当同一种交易技术结构与不同的组织匹配时,交易将表现出不同的行为倾向,从而会导致不同的交易费用。同样,当同一组织与不同的交易技术匹配时,其交易费用也不相同。如果某种交易技术结构与特定的体制组织形式相匹配时,其交易费用最低,这时这种资源配置的运行效率最高。对于不同的交易技术结构适宜和怎样的经济组织相匹配,才能有低的交易费用,威廉姆森的观点如下:
①对资产专用性很弱(接近和等于通用性资产)或交易频率低的交易,适合于采取市场机制。市场适应利益最大化行为动机要求具有很强的激励功能。市场能在交易者偏好和能力多样性及理性有限的条件下,按照价格信号有效地配置资源。市场交易的弱点是随机的和易于破裂的,容易受到机会主义者行为的损害。但是当资产专用性很弱,或交易频率较低时,其交易中断并被新交易替代的成本通常很低,因此,在充分利用市场优点的同时,又能使其较少地受机会主义行为的损害。
②对具有中等程度资产专用性或中等程度交易频率的交易,适合采取纵向的中间体组织。例如,通过形成长期的订货、供货合约,或当供方必须进行专用性资产投资时,供需交易伙伴形成相互的产权关系。一方面,由于资产专用性的提高,使得市场中的机会主义行为产生了较高的交易费用而不再适宜;另一方面,交易重复率不高时,企业内的管理成本比较高,同样也不适宜。当市场失效同时存在时,中间体组织是发挥作用的适合场所。
③具有高强度资产专用性或频率很高的交易,适合于由组织内部交易。
④对具有高度专用性资产,但纳入企业体制后明显出现规模不经济的交易,适合于采取政府组织。这类交易具有一方独占的特征,一般是由一个卖者向许多买者提供产品,对于每个买者而言,该产品都具有高度专用性,寻找替代交易伙伴或者不可能,或者要求承担过高的成本。例如,城市供水、煤气供应、公交公司,以及处于自然垄断地位的矿山开采公司与其用户之间的交易等。如果采取市场机制,买者被卖者要挟而遭受损害的概率便较高。然而,对任何一个买者而言,把交易纳入企业内部是规模不经济的。在这种情况下,这类卖方企业由政府直接经营或由政府给予控制就是合理的。政府从社会利益出发,与买者签订价格合理、保障供应的合约,在保持规模经济的同时,可以使买者免受机会主义行为的损害。
《资本主义经济制度》较大地发展了新制度经济学,提出了一个新制度经济学的分析框架——交易费用经济学。该书是新制度经济学中专论交易成本理论的学术专著,已成为经典理论的一部分,是引用率较高的重要经济学著作。作者对此前的有关研究进行了充分的消化吸收,综合鉴别,成就的这一著作,为人们理解签约关系,纵向一体化,工会及反垄断法等问题提供了思想指南。
奥利弗·威廉森(Oliver Eaton Williamson,1932年9月27日—2020年5月),又译为奥利弗·E.威廉姆森、奥利弗·伊顿·威廉森,2009年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新制度经济学”的命名者。1932年出生于在美国威斯康星州的苏必利尔镇。他曾任美国政治学与社会学学院院士、美国国家科学院院士、美国艺术与科学院院士、计量经济学学会会员。自1998年以来,他在美国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担任名誉企业管理学教授、经济学教授和法学教授。主要著作有:《自由裁量行为的经济学》(1964),《公司控制与企业行为》(1970),《市场与等级制》(1975),《资本主义经济制度》(1985),《治理机制》(1996)等。2020年5月逝世,享年87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