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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机构破产的法律问题》一书的出版社是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作者是刘仁伍 著,作者是刘仁伍 著,出版时间是2007-05-01。
版 次:1
装 帧:平装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金融机构同一般企业一样必须遵从优胜劣汰的竞争法则,破产倒闭不可避免。但是同一般企业相比,金融机构破产在破产原因、破产程序启动、破产重整程序、破产清算程序、破产责任等诸多方面都有明显的不同。正是鉴于金融机构的特殊性,各国在处置涉临破产的金融机构问题上均表现出谨慎的态度,制定并完善了相应的金融机构破产法律制度。
《金融机构破产的法律问题》在构建我国金融机构破产法律制度时,既结合了我国经济、金融、法治等现实状况的本土性,又充分借鉴了国外金融机构破产立法的先进性,既考虑了金融机构破产的特殊性,又不忽略金融机构与一般企业的同质性。总之,构建了一个包括破产重整、破产清算、破产保障、跨国破产、破产法律责任等制度在内的综合型金融机构破产法律体系。
刘仁伍,男,1955年生于吉林。经济学博士。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的专家。现任中国人民银行海口中心支行行长、国家外汇管理局海南省分局局长,中国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等多所大学兼职教授。主要研究领域为货币政策与宏观调控、金融风险防范与处置,以及农村金融。目前,已经出版《新农村建设中的金融问题》、《金融稳定:机理与评价》、《东南亚经济运行报告(2006)》、《金融监管前沿问题》,以及《区域金融结构研究》等著作7部;在《金融研究》、《中国金融》,以及《银行家》等学术期刊上发表《结构失衡下的宏观调控》、《反外贸失衡的金融政策》等论文数十篇。
主要内容
第一章 概念及文献综述
第一节 问题的提出
第二节 破产、破产立法、金融机构及金融机构破产立法
一 破产
二 破产立法
三 金融机构及金融机构破产立法
第三节 研究文献述评
一 法律制度与金融发展研究
二 金融机构破产立法的差异化研究
三 我国金融机构破产法律问题的研究
四 简单的小结
第四节 结构安排和研究方法
一 结构安排
二 研究方法
第二章 金融机构破产立法法理基础
第一节 金融机构破产法立法价值分析
一 现代金融机构破产立法价值体系的构建
二 金融机构破产立法价值的经济学模型分析
三 结论
第二节 金融机构破产立法本位分析
一 金融机构破产中的四重利益平衡机制构架
二 金融机构破产中有效利益均衡机制的构建
三 金融机构破产立法社会本位观的确立
四 结论
第三节 金融机构破产立法体例分析
一 金融机构破产的一般性与普通立法体例
二 金融机构破产的特殊性与特殊立法体例
三 结论
第四节 金融机构破产立法权力结构分析
一 金融机构破产中行政权力行使的正当性
二 行政权在金融机构破产中的适度行使
三 在金融机构破产中行政权如何保持适度
四 结论
第五节 金融机构破产法律责任分析
一 金融机构经营者破产责任的理论基础
二 金融机构破产法律责任形式
三 金融机构破产法律责任适用条件
四 结论
第三章 西方金融机构破产立法模式比较与经验借鉴
第一节 国外金融机构破产法律制度概述
一 普通破产立法模式
二 特殊破产立法模式
第二节 美国的金融机构破产法律制度
一 美国金融机构破产与普通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不同
二 美国金融机构破产法律实践
第三节 英国金融机构破产法律制度
一 英国普通公司及金融机构破产法律制度的主要特点
二 英国金融机构破产法律的实践
第四节 美、英金融机构破产法律制度的比较分析
一 美、英金融机构破产制度的法律比较
二 美、英金融机构破产法律制度效率的实证比较
三 美、英金融机构破产法律制度差异的原因分析
第五节 跨国金融机构破产中的法律问题
一 跨国金融机构破产中存在的主要冲突
二 跨国金融机构破产的相关原则
三 部分国家对跨国金融机构破产的规定
第六节 国外金融机构破产模式对中国的启示与借鉴
一 两种立法体例并不存在显著的效率差异
二 金融机构破产立法需要特殊规则
三 将监管标准作为破产原因之一
四 赋予债权人、债务人及监管当局破产申请权
五 建立专业化的接管人与清算人
六 积极发挥监管当局在破产清算中的作用
七 存款保险制度有利于保证存款者利益及市场流动性
八 重点完善金融机构破产重整程序
九 加强国际合作与保护本国债权人利益并重
第四章 我国金融机构破产中的法律问题
第一节 我国金融机构破产立法现状及不足
一 我国金融机构破产立法现状与特点
二 我国金融机构破产立法及实践的不足
第二节 我国金融机构破产立法的必要性及原则
一 我国金融机构破产立法的必要性
二 我国金融机构破产立法原则
第三节 差异性分析下我国金融机构破产立法主导机构及体例
一 我国金融机构破产立法因素与国外的差异性
二 差异性下我国金融机构破产的混合型立法模式选择
三 差异性下我国金融机构破产的立法体例选择
第四节 金融机构破产程序中的相关机构及其职责边界
一 人民法院的职责
二 金融监管当局的职责
三 破产保护基金公司的职责
四 破产管理人的职责
第五节 我国金融机构破产启动程序
一 我国金融机构破产申请人
二 我国金融机构破产的标准选择
第六节 我国金融机构破产的重整程序
一 我国金融机构破产重整程序的申请及审查
二 我国金融机构破产重整计划的制订
三 我国金融机构破产重整计划的表决和执行
四 我国金融机构破产的重整措施
五 我国金融机构破产重整程序的终结
第七节 我国金融机构破产清算程序设计
一 我国金融机构破产时清算程序的开始
二 我国金融机构破产时债权的申报及确认
三 我国金融机构破产的财产处置
四 我国金融机构破产的财产分配
五 我国金融机构破产清算程序的终结
六 我国金融机构破产的责任追究
第八节 我国金融机构破产立法的域外效力
一 我国跨国金融机构破产立法、实践及不足
二 我国跨国金融机构破产立法原则
第九节 我国金融机构破产主要政策建议的归纳
一 关于我国金融机构破产的界定与范围问题
二 关于我国金融机构破产模式选择问题
三 关于我国金融机构破产的申请主体问题
四 关于我国金融机构破产标准问题
五 关于我国金融机构破产管理人问题
六 关于我国金融机构破产保护基金公司问题
七 关于我国金融机构破产债权人会议问题
八 关于我国金融机构破产重整问题
九 关于我国金融机构破产的债权申报、甄别问题
十 关于我国对危机金融机构进行救助的条件问题
十一 关于我国金融机构破产财产的处置问题
十二 关于我国金融机构破产财产分配顺序问题
十三 关于我国跨国金融机构破产问题
十四 关于我国金融机构破产法律责任问题
十五 关于我国金融机构破产的其他问题
第五章 海南信托投资公司的准市场化破产模式案例分析
第一节 海南信托投资公司风险处置工作面临的背景
一 缺乏完善的金融机构破产法律制度导致工作规范难
二 缺乏市场经济应有的诚信制度导致资产追收难
三 缺乏对信托业经营范围的明确规定导致资产确认难
四 缺乏完善的司法保障机制导致资产清收难
五 缺乏风险损失分担机制导致风险处置难
第二节 海南信托投资公司准市场化破产模式的内在逻辑基础
一 海南信托投资公司准市场化破产模式的法理性逻辑
二 海南信托投资公司准市场化破产模式的差异性逻辑
第三节 海南信托投资公司准市场化破产模式的操作机制
一 海南信托公司破产模式中的四重利益平衡机制
二 海南信托投资公司破产模式中的适度行政权力运行机制
第四节 海南信托投资公司准市场化破产模式实现的价值
一 海南信托投资公司破产实践中体现的平等价值观
二 海南信托投资公司破产实践中体现的秩序价值观
三 海南信托投资公司破产实践中体现的效率价值观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