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9-06 17:20
《黄书》是明清王夫之的著作。一卷,收入《原极》、《古仪》、《宰制》、《慎选》、《任官》、《大臣》、《离合》等七篇论文,并附《后序》。作于1656年,是作者早年的政论著作。
明清之际王夫之著。一卷,收入《原极》、《古仪》、《宰制》、《慎选》、《任官》、《大臣》、《离合》等七篇论文,并附《后序》。作于1656年,是作者早年的政论著作。通过评述历史阐发了作者的爱国主义思想。提出了民族利益高于一切的原则,解释仁义为“以仁爱人,不授以制而尽其私。以义制我,不私所爱而厚其疑”。(《任官》)仁义的最高意义便是维护民族利益,“仁以自爱其类,义以自制其伦。”若不能保护民族的利益,便失去了仁义的真髓。“今族类之不能自固,而何他仁义之云云也哉!”(《后序》)指出“天下之势,有合者,有分者,有张者,有翕者”(《古仪》),而没有万世一系的天下。强调天下不是一姓的私产,指责“秦私天下而力克举,宋私天下而力自诎”,是孤秦陋宋,导致了天下的祸乱。认为改朝换代是自然的事情,但不能容许他族入主华夏,“可禅,可继,可革,而不可使夷类间之”(《原极》),高度重视“夷夏之防”。指出要永保民族的利益,就必须公天下,“不以一人疑天下,不以天下私一人”(《宰制》)。充满民族自信心,坚信中国可以依靠自身的力量保种保国,进于富强。“是故中国财足自亿也,兵足自强也,智足自名也……休养厉精,士佻栗积,取威万方,濯秦愚,刷宋耻,此以保延千祀,博衣、弁带、仁育、义植之士甿,足以固其族而无忧矣。”(同上)突破了传统的君臣纲常,把民族利益置于高于一切的地位,但把少数民族视为“夷狄”、“殊类”。既反映了作者经历亡国之痛后激发出的强烈爱国主义思想,又包含有一些大汉族主义的思想因素。收入《船山遗书》。1956年北京古籍出版社将此书与作者另一著作《噩梦》合编刊行。
王夫之(1619年10月7日-1692年2月18日),明末清初著名的唯物主义思想家、学者。字而农,号姜斋,别号一壶道人、夕堂、椿杌外史等,学者称船山先生。
王船山的《黄书》既歌颂了黄帝的事功,又称颂了黄帝的美德,其中所包含之深厚的民族主义思想,对于辛亥革命前出现的尊黄思潮,起了酵母作用。近代尊黄思潮的兴起,又极大地促进了民族主义思想的高涨,为辛亥革命的成功奠定了牢固的思想基础。近代的尊黄与西汉时期的尊黄,为中国历史上两次重要的尊黄思潮,它们有力地促进了中国境内各民族在“炎黄子孙”的伟大旗帜下的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