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8-31 07:04
一个黑人姑娘在歌唱
在那楼梯的边上,
有一个黑人姑娘,
她长得十分美丽,
一边走一边歌唱……
她心里有什么欢乐?
她唱的可是情歌?
她抱着一个婴儿,
唱的是催眠的歌。
这不是她的儿子,
也不是她的兄弟;
这是她的小主人,
她给人看管孩子;
一个是那样黑,
黑得像紫檀木;
一个是那样白,
白得像棉絮;
一个多么舒服,
却在不住地哭;
一个多么可怜,
却要唱欢乐的歌。
1954年,诗人受智利众议院议长和智利诗人巴勃罗·聂鲁达的邀请,前往南美洲智利进行访问,参加巴勃罗·聂鲁达的五十寿辰,同时利用这机会做世界和平运动的工作。这历时两个月的旅行,使诗人感触颇多,他的诗情一次又一次被激发起来,写下了一批诗篇,《一个黑人姑娘在歌唱》就是其中一首。
在巴西的里约热内卢停留期间,这个城市黑人区的贫困情况使诗人的心颤动了。黑人们有的看门,有的推车,有的当石工,有的当褓姆,甚至有的以卖淫为生。他们做着社会上最下贱、最沉重的体力工作,在简陋的木屋里过着衣不裹体、食不果腹的穷苦生活。当时,诗人面对这个很不发达又很不公道的世界,在内心里不能不作深入的思考,不能不对黑人的处境鸣不平。于是他写下了《一个黑人姑娘在歌唱》,对这不公道的世界以及不人道的种族歧视进行揭露和谴责。
《一个黑人姑娘在歌唱》所描写的场景在巴西并不少见,也很普通,可在诗人朴实无华的笔下,却产生了动人的艺术力量。诗中几乎没有作任何雕饰,朴实地对生活真实进行白描,并用对比手段,加强了诗的震撼力量。而对比,对这首诗起了重要作用。
前三节,一层层推进。先写一个黑人姑娘在歌唱,继而写她唱的歌是催眠歌,再写她为什么唱催眠歌。因为她为人家看管孩子,那孩子是她的小主人。这三节,很朴实也把人物处境写出来了,似乎还不使人感到什么。下面两节,给整首诗赋予了震撼力。写的完全是生活的真实,诗人并没有作任何夸张。可是,经诗人这么朴实地、又是巧妙地一点,其艺术魅力跃然纸上了。
一个黑人姑娘抱着一个白人小孩,孩子在哭,姑娘在唱歌,这是生活提供出来的。诗人的高明在于,把这种强烈的反差抓住了。这既是生活的真实,又是艺术的真实。从这反差中,不仅使人深切感到这世界的不公道,使人同情黑人姑娘,使人产生关心黑人命运的感情,而且,就艺术上来说,也是颇为精彩的。最后两节是黑与白的对比,又是两个人的对比,使诗十分鲜明地勾画出一幅图画,而且有声有色。
《一个黑人姑娘在歌唱》提供了这样一个成功的范例:艺术手段的产生和运用,必须依据生活,依据所描写的对象。离开了生活,艺术手段不可能产生,也不可能运用。该诗它所描写的生活和对象,本身就提供了一种启示,诗人准确地抓住了这种启示,使这首诗浑然天成了。它启迪读者:要注重生活,要善于观察,并善于抓住生活的启示,再贴切地运用艺术手段,就会达到极好的效果。脱离了生活,任何艺术技巧都可以是无用武之地。
华中师范大学退休教授黄济华《语文教学与研究》:巴金老人曾说,文学的最高技巧是没有技巧,这是一种很不容易达到的高境界。《一个黑人姑娘在歌唱》可以说达到了这种境界,也可以说是炉火纯青吧。这首诗用了欲擒故纵、把笔宕开、故意设问、造成悬念和鲜明对比等手法。可是,这一切都是那么自自然然,顺顺当当你简直很难看出诗人用了什么技巧,这就是没有技巧的技巧。所有这些,也许可以用一句话来说,就是绚烂归于平淡的美学境界。最后稍稍说一说,这首诗在诗形上比较匀整,每节四行,句式也大体整齐,这与艾青的许多散文化的自由诗不大相同。艾青后期的一些短诗也大多如此,有一种大体匀整的诗形。但完全自自然然,决不削足适履。而且,即使在自然匀整的诗形中,也仍然保留着他一贯追求的诗的散文美。《一个黑人姑娘在歌唱》不就是这样的吗?
中国作家协会会员唐达成《文艺赏析词典》:如果说造物主将人类涂上不同的肤色是自然形成的民族差异的话,那么殖民主义者将人类分为三六九等的民族歧视政策则是人为制造的罪恶。作者善于从日常的生活现象中寻找并发现诗情,进行深刻的哲理开据。此可谓平中见奇、质朴自然、由浅入深、意蕴丰厚。而作者在进行这一诗情诗意的发现和开掘时,又是通过艺术感党和具体形象来完成的。作者由浅人深地推进诗的内在情绪,最后又深沉、尖锐、一针见血地刺向殖民主义者的骨髓——民族压迫和世间不平,从而完成诗人和作品主持正义呼唤平等的主题与宏旨。
诗歌评论家叶橹《中国新诗名篇鉴赏辞典》:这首诗的语言看似朴实平易却处处以平中见奇取胜,如“她长得十分美丽/一边走一边歌唱”这样的诗句,初读时绝不会想到她的悲剧命运,等到一旦道出她的处境之悲惨时,就感到了这类诗句所蕴含的感情之深沉了。还有那“紫擅木”和“棉絮”的比喻,虽然看似信手拈来的物喻,可是那言外之意却让人回味不已。诗的语言不在于追求表面上的奇突,而在于能溶奇巧之意于平淡之中。能如此者,方为大手笔。
艾青(1910年3月27日—1996年5月5日),原名蒋海澄,浙江金华人,当代诗人。1928年入杭州国立西湖艺术学院绘画系学习。1929年赴法国留学,专攻绘画,兼写诗歌。1932年回国,在上海加入中国左翼美术家联盟,同年7月被捕入狱。1935年出狱。1937年抗日战争爆发后,曾在山西民族革命大学任教。1941年去延安,曾在鲁迅艺术学院任教。1957年被错划为右派。1958年后,在黑龙江、新疆农场劳动。1978年重返诗坛。著有《大堰河》《向太阳》《旷野》《北方》《黎明的通知》《宝石的红星》《归来的歌》《彩色的诗》等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