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01-30 00:39
一家两制一般指一个家庭中有两种制度,比喻一个家庭不团结,家庭成员只为自己着想。
早在20世纪90年代,社会上就有“一家两制”的说法。按照民间的说法,一家两制指的是夫妻二人中,一人在行政机关或事业单位工作,另一人在民营公司从事管理工作。这种“一家两制”可能形成的利益输送,比其他官商勾结更隐蔽。浙江部分干部搞“一家两制”,即夫妻一人在机关一人在公司,利益输送。
一家两制是由于人性的利己性推展到利与“我”亲近的人并且在当事人都所处职位可以利益输送的前提下发生的不良现象,但其主要原因是对于组织内部权利与职能的监管失当而引起的。
属于“一家两制”的官员并不一定就是贪官,但“一家两制”很可能导致出现潜在的利益输送。比如许多民营公司喜欢聘用官员的妻子或儿女,就是因为可以利用官员的关系和资源,从而谋得利益。
“一家两制”是中央巡视组在巡视浙江时发现的问题。巡视组反馈称,浙江“一些领导干部插手土地出让、工程建设、房地产开发问题反映集中,领导干部‘一家两制’、利益输送出现新的表现形式,手段隐蔽”。
1.某单位负责人在其家属参与承包该单位下属企业经营亏损后,在明知其家属违约的情况下,利用职务便利,安排其下属单位某公司接手经营该企业,并由该公司补偿给其家属所谓的设备、装潢投入款10多万元。
2.江总书记考察江苏华西村时,吴仁宝汇报工作谈到了这样一个问题:“华西只搞‘一村两制’,不准干部搞‘一家两制’。”为何?因为“男人当厂长是集体所有制,老婆开饭店是私人所有制。吃一百付一千,甚至不吃也付钱。这怎么行?岂非把集体的钱流失到私人腰包?”所以“有权的人不能搞‘一家两制’,老百姓可以这样搞。”对此,江总书记表示赞同,说:“你这是正确处理了权与钱的关系!”
3.刘铁男受贿案中,刘铁男之子刘德成就以“商人”身份扮演了重要角色,比如2005年,刘铁男帮南山集团解决3万吨氧化铝购销合同,次年南山集团将750万元人民币汇入刘德成控制的公司账户。
“一家两制”形象地点破了某些干部“脚踏两只船”,利用家人、亲属的“障眼法”,借机完成洗钱、项目招投标等利益输送的贪腐行为。不少官员想贪污受贿,又不想落人口实,就选择了通过亲属受贿这种自以为“万无一失”的方式,为贪污腐败行为套上“隐身衣”,增加了查处工作难度,表明反腐工作依然任重道远。
权与钱的界限本来是清楚的。但这些年来一些人有意无意地将这种界限搞模糊了,以致现实生活中出现了以权换钱、用钱买权的怪现象。某些“有权的人”搞“一家两制”,其危害正在于模糊了权与钱的界限,从而为权钱交易打开方便之门。所以,对某些“有权的人”必须严格要求,不许搞“一家两制”。应当说,这体现了对广大党员领导干部的爱护。
然而,现实生活中某些“有权的人”不仅热衷于搞“一家两制”而且借此搞权钱交易的也不乏其人。某地最近查处了一个这样的案件:一对夫妻,男的在私人公司当老板,女的在国有公司当经理,两人串通一气,以多种名目把国有公司的资金打入私人公司的帐上,从而给国有资产造成了巨大损失。据悉,近年来这类事情已非个别。这应当引起我们充分的重视和警惕。
当然,利用“一家两制”搞赤裸裸犯罪的人还是少数,更多的人是借机揩国家集体的油,如把国企的生意悄然转让给私企做,挪用国企资金作为私企业务活动的经费,让国企支付应由私企支付的招待等费用,如此种种,从而中饱私囊,使国家、集体蒙受经济损失。
某些“有权的人”热衷于搞“一家两制”,并借此搞腐败,已成为公开的秘密。问题的严重性在于,有些地方领导对此似乎仍无动于衷。他们或者以为,这是“小事”,用不着去管;或者明明看到问题,也是睁只眼、闭只眼。殊不知,他们的态度客观上正是纵容了这种不正之风。
孟子曰:“法制者,道德之显。道德者,法制之隐。”惟有坚持道德与法制“两手抓”,把两者统一起来,才能有效遏制某些“有权的人”利用“一家两制”搞不正之风。
“一家两制”不仅侵害了公共利益、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秩序,也严重影响了社会公平正义、政府形象和公信力。面对浙江“一家两制”问题突出的腐败新形势,中央第五巡视组组长吉林代表巡视组向浙江开出了两个药方。一是妥善研究应对领导干部“一家两制”造成利益冲突问题,明确界定基本要求,扎牢制度笼子,二是严肃查处领导干部以权谋私、利益输送等腐败问题。双管齐下,“一家两制”将难再持续,贪腐利益输送“暗道”也将无处藏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