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启明

更新时间:2023-01-11 21:48

丁启明 男,1927年出生,浙江绍兴人,1950年毕业于上海东吴大学法学院法律学系,中国共产党员,法学教授。大学毕业后,先后在苏州华东人民革命大学、大连和沈阳铁路机校,铁道学院和辽宁大学任教四十余年,由教务干事、讲师、学科主任、教研室主任、副教授直至教授。他于1986年至1992年担任辽宁大学法律系主任,1997年退休。

人物经历

基本信息

姓名:丁启明

性别:男

出生日期:19581222

技术职称:教授

职务:院长助理

社会兼职:市政协委员

毕业学校:吉林大学

最高学位:硕士

所学专业:法学

从事专业:法学

其他熟悉专业:汉语言文学、哲学

工作单位:大庆师范学院

通讯地址:大庆师范学院

邮政编码:163712

工作简历

197909—198307 齐齐哈尔师范学院中文系 学生。

198307—199306 大庆师范专科学校政史系 教师。

199306—199607 吉林大学法学院 攻读经济法硕士学位。

199607—200004 大庆高等专科学校法律系 法律教研室主任。

200004—200405 大庆高等专科学校工商管理与法律系 主任。

200405—200703 大庆师范学院工商管理与法律系 主任。

200703—至今 大庆师范学院 院长助理。

工商管理与法律系 主任。

200109—至今 吉林大学法学院攻读法学理论博士研究生。

主讲课程

法学专业、民法、法学理论、人权法。

主要贡献

1、出版《关于权利的哲学思考》专著一部。

2、在《光明日报》、《检察日报》、《法学理论前沿论坛》、《法学与实践》等期刊发表《论大学的人才观》、《人民监督员是完善检察制度的有益尝试》、《矛盾统一中的人权与主权》和《关于股权性质的几点认识》等30余篇文章。

3、完成省级科研立项1项,主持省级在研项目1项,参与省级立项2项。完成市级立项1项。

4、获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优秀科研成果二等奖1项、三等奖1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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