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10-13 16:25
丁文,男,汉族,1967年10月出生,安徽舒城人,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法学博士,1990年7月参加工作,1999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86年09月后,在华东师范大学教育系学校教育专业学习大学毕业,获教育学士学位;
1990年07月后,在安徽省安庆市农村经济委员会工作(其间:1992年1月后,挂任安徽省安庆市太湖县小池镇副镇长);
1997年07月后,在珠海市农渔委工作;
1998年03月后,在珠海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工作;
1998年12月后,任珠海市政府采购中心副主任(主持工作)、主任;
2000年12月后,任珠海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助理、助理调研员;
2003年02月后,任东莞市委办公室助理调研员;
2003年04月后,任惠州市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副书记、常务副主任、大亚湾石化工业区开发集团法人代表兼总经理(其间:2001.09-2004.07,在中央党校科学社会主义与国际共产主义运动专业学习研究生毕业,获法学博士学位);
2004年07月后,任广东省委办公厅会务处副处长;
2005年05月后,任广东省委办公厅人事处处长(办公室主任);
2008年08月后,任广东省工商局副局长、党组成员(其间:2009.07-2009.08,在广东省第5期领导干部公共管理高级培训班学习;2010.03-2011.01,在中央党校第10期中青年干部培训二班学习);
2013年05月后,任梅州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党组副书记;
2016年05月后,任梅州市委常委
2016年5月26日,梅州市召开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会议决定,同意接受丁文提出辞去梅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的请求,并报梅州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