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罗升

更新时间:2024-10-07 12:56

丁罗升(Đinh La Thăng),越南政治人物,1960年4月10日出生于越南南定省,毕业于河内金融学院。曾任越南承天顺化省省委副书记、越南国家石油和天然气集团党委书记、越南交通运输部部长、越共中央政治局委员、胡志明市市委书记。2018年1月22日,丁罗升因涉及越南国家油气集团贪腐案,被判有期徒刑13年。

人物履历

2003年11月-2005年12月任越南承天顺化省省委副书记

2006年10月-2011年08月任越南国家石油和天然气集团党委书记

2011年08月-2016年04月任越南交通部部长;

2016年01月,当选越共中央政治局委员,2016年2月被任命为胡志明市市委书记;

2017年05月,因其在越南国家石油和天然气集团任职期间的违规行为,越共十二届五中全会决定给予丁罗升党内警告并免除中央政治局委员职务的处分,丁罗升随后改任越共中央经济部副部长;

2017年12月08日,越共中央政治局作出停止丁罗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的决定,越南第十四届国会常委会同日通过对丁罗升进行起诉、拘留并终止其国会代表权限和任务的决议。越南公安部调查警察机关办公室对丁罗升发出起诉书和拘留令,对其与两起特大经济案件的关联进行调查。其弟丁孟胜及其他多名涉案人员也被拘押或起诉。

人物事件

免去职务

2017年4月27日,越共中央检查委员会提请越共中央政治局就丁罗升在担任越南国家石油和天然气集团党委书记期间的违规行为进行处分。

2017年5月7日,越南共产党第十二届中央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决定,给予胡志明市市委书记丁罗升警告,并免除其中央政治局委员职务的处分。

据越通社报道,越共十二届五中全会本月5日开幕,定于10日结束,主要讨论干部纪律处分以及重要经济问题。7日,全会以大多数赞同的投票结果通过了对丁罗升的处分决定。

2017年5月7日,越共十二届五中全会决定,给予丁罗升警告,并免除其中央政治局委员职务的处分。丁罗升由此成为受到党纪处分级别最高的越共干部。2017年4月,越共中央检查委员会对越南国家油气集团的调查。调查发现,丁罗升在2009年至2011年担任越南国家油气集团党委书记期间涉嫌严重违纪,后提请越共中央政治局对丁罗升展开深入调查。新华社援引越南媒体报道称,丁罗升被认定批准越南油气集团以违反监管的方式投资总部设在河内的海洋银行,给这家国有企业造成“非常严重的损失”。集团4个重要项目因缺乏监督而停工或遭受经济损失,丁罗升也负有责任。

2017年5月10日,越南共产党第十二届中央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在首都河内闭幕,会议着重讨论了经济发展相关问题及人事问题,阮富仲指出,中央委员会关于免除原胡志明市市委书记丁罗升政治局委员资格的决定,不仅对于丁罗升,而且对于所有党员都是深刻的教训。

立案调查

2017年12月8日,越共中央政治局决定停止丁罗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越南第十四届国会常委会同一天通过起诉、拘留并终止丁罗升国会代表权限和任务的决议,越南公安部调查警察机关办公室对丁罗升发出起诉书和拘留令,对他涉及的两起特大经济案件立案调查。

检方指认,丁罗升在“掌舵”越国油期间对下属单位越南油气安装股份总公司经营不善、侵吞公款等现象负有主要责任。调查发现,丁罗升一手提拔的子公司董事长郑春青在一个火电厂项目中违规,造成国有资产损失550万美元;后者还被指认伪造文件、贪污18万美元公款。

郑春青受到“故意违反国家经济管理规定造成重大损失”和“侵吞财产”两项罪名指控;丁罗升受到前一项罪名指控。如果罪名成立,按照越南法律,对郑春青可判死刑,丁罗升面临最高20年监禁。

开始审理

2018年1月8日,越南河内人民法院开始审理越南国家石油和天然气集团(简称“越国油”)及其分公司腐败案,22名被告官员和企业高级主管中,最大的“老虎”当属越共中央政治局原委员、胡志明市委原书记丁罗升。

最终判决

2018年1月22日,越南共产党前中央政治局委员丁罗升因涉及越南国家油气集团贪腐案,被判有期徒刑13年。时年56岁的丁罗升是越共前中央政治局委员、越南胡志明市前市委书记,以及越南国家油气集团(PetroVietnam)前党委书记。

二次获刑

2018年3月29日,越南河内市人民法院就越南国家石油和天然气集团(越国油)入股大洋股份商业银行导致重大损失案作出判决,越共中央政治局原委员、越国油原董事长丁罗升被判处18年监禁。

据越通社报道,法院当天以故意违反国家经济管理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罪判处丁罗升18年监禁,并要求他赔偿6000亿越南盾(约合1.65亿元人民币)的经济损失。这是丁罗升涉入的第二起特大经济案件,也是他第二次获刑。

法院认为,在担任越国油董事长期间,丁罗升违规让该集团注资入股大洋股份商业银行,但该行随后因严重亏损被越南央行接管,导致越国油8000亿越南盾(约合2.2亿元人民币)投资“打了水漂”。

本案另外6名被告同日被判处从23年到监外改造不等的刑期,并需赔偿其所造成的经济损失。

2018年1月,河内市人民法院曾开庭审理越国油及其下属企业腐败案,丁罗升因故意违反国家经济管理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罪被判处13年监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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