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6-17 07:27
七条底线,是2013年在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举办的“网络名人社会责任论坛”上,由网络名人达成共识,提出网友遵守的七条原则。
一是法律法规底线。
现实生活中,每个人都应该知法、懂法、守法、护法,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互联网是虚拟空间,有一定的隐匿性,但也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如果不遵守法律法规,互联网就会乱成一锅粥,成为一团乱麻。
二是社会主义制度底线。
三是国家利益底线。
国家利益高于一切是每一个公民的应为之举。互联网没有国界,但网民有国界。对于那些以民主、自由的外衣试图颠覆我政权的行为,要与之作坚决的斗争。爱国是最基本的信仰,我们应当自觉地坚守。
四是公民合法权益底线。
公民合法权益底线是网络世界每一个网民公平、权益必须得到保证的要求。网络为公民合法权益维护打造了一个崭新的平台,我利用这个平台,维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我们也应该警惕某些人利用这个平台维护自己的非法权益。
五是社会公共秩序底线。
网络虽然给了个人很大的空间和自由度,但它并不是没有任何约束的公共场所,不能认为这里没有互相监督和道德约束,可以随心所欲。网络与现实是互动的,网上不道德问题不仅影响网络的文明建设,而且会直接影响现实社会的进步与发展。所以,营造风清气正的公共秩序,需要所有人共同努力。
六是道德风尚底线。
人是社会性的群体,只要有人的活动参与,就要受到人类社会各种道德伦理的约束,决不能借口网络世界的虚拟性、匿名性、相对性而漠视或否定网络道德。我们要努力强化网络主体的道德责任,提高对网络行为和网络文化的是非鉴别力,自觉抵制不良网络文化侵蚀;要依靠网络主体的理性、信念和内心自觉来自律。
七是信息真实性底线。
对于信息而言,最忌讳的就是虚假信息。虚假信息跟真实信息在一起,鱼目混珠、鱼龙混杂,蒙蔽了人们的双眼,影响了人们对于信息真实性的判断。在一个传播多元的时代,无论是政府机构、大众媒体还是公民个人,所要做的是,共同抵制虚假有害信息、特别是恶意谣言的传播,大力倡导真实、文明的信息交换和流通,这是互联网时代的底线,也是人类文明持续健康向前发展的要求。
2013年7月,加“V”的音乐人吴虹飞因发布“炸建委”的微博被罚行政拘留10日,在网络上引起广泛的关注。一条假消息,一旦由网络名人发出,危害则大大增加。为此,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举办了“网络名人社会责任论坛”,以化解社会的戾气,释放正能量。
2013年8月10日下午,网络名人社会责任论坛在央视新址举行。纪连海、廖玒、陈里、潘石屹、古永锵、陈彤、周小平、薛蛮子、徐世平、齐向东、孙健、胡延平、张国庆、高龙等网络名人坐在一起,就如何在互联网上发挥作用,传递正能量、抵制谣言、构建健康的网络环境进行讨论。
网络平台表达意志须尊重法律
2013年7月21日,女歌手吴虹飞在微博上发言:“我想炸的地方有北京人才交流中心的居委会,还有 的建委……还有我想炸的人是完全无节操的所谓好人。我才不会那么傻告诉你他的名字,等他炸没了上了新闻你们就知道了。”
尽管她在20分钟内即删除了这条微博,但随后还是被北京警方行政拘留10日,于2013年8月2日释放。
这一事件也为在互联网上发言的大V们敲响了警钟。
“有些人动不动就进行人身攻击、污蔑他人、进行无根据的猜测和指责,或者任意在网络上捏造事实、编织谎言、传播谣言,对他人进行恶意人身攻击。”长期研究网络传播的武汉大学教授沈阳在接受《法制日版》记者采访时介绍说,新浪微博社区管理中心在2013年五六月曾进行过一次统计,已经处理超过18万起不实信息、人身攻击等类微博,“这个量挺大的,证明某些网民已经养成了一种不好的习惯,口无遮拦”。
但根据相关法律,网络言论任意侵害他人权利的,可能构成犯罪,会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法制日报》记者了解到,按照我国刑法规定,网络言论一旦越过法律底线,至少可能涉嫌三种罪名,即侮辱罪、诽谤罪、诬告陷害罪。
随着微博的出现,网络社区已经引入了一些管理机制,法律法规这条底线也更加清晰。”沈阳强调,任何人在利用网络平台表达自己的意志时,均应尊重法律和事实,否则,以侵犯他人人身或人格权为基础的言论必然要以受到刑罚为代价。
宪法所规定的内容当然是底线
在“七条底线”中,“社会主义制度底线”、“国家利益底线”格外引人关注,如何理解和遵守?中央党校教授谢春涛告诉《法制日报》记者,坚持社会主义制度的底线,可以从两个方面分析:“一方面是从宪法上说,这是宪法所规定的,当然是底线,如果突破这个底线,那就是违法了;另一方面,从整个国家、老百姓来看,这个制度是有利的。”
谢春涛认为,社会主义制度在中国建立60多年了,其实际效果在国家建设和发展中,尤其是改革开放以来,已经充分显现出来。“这些年政治社会稳定,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综合国力不断上升。本身就说明了这个制度的优越性。所以如果从真正对国家、老百姓负责任的角度说,就应该遵守这条底线。”
谢春涛同时也提出,遵守这个底线并不是说这个制度就是完美无瑕的,具体方面还要不断地改革。但他认为讨论某些具体的不足,和坚持这条底线的界限是很清楚的,可以讨论具体问题,但不应该突破底线。
“在互联网上,我们可以看到,有些人并不是批评某些具体的问题,他就是想突破这些底线。这种情况是比较复杂的,有些人有某种政治意图,有些人则可能是发牢骚,缺乏理性。”谢春涛说。
在坚持国家利益底线问题上,谢春涛的态度乐观。
“我们是这个国家的国民,国家好对每个个人来说都是好的,如果要出问题,我想大家也没有什么好处。可以看到,绝大多数人这个意识是有的。比如在钓鱼岛的问题上、在南海问题上,网络上的舆论就看得很清楚,大多是从维护国家利益出发的。”谢春涛说。
他认为,这一条底线,不仅仅限于大陆的中国人,只要作为中华民族的一员,在这个问题上都应该有共识,都应该坚守这条底线。
谩骂攻击会侵害他人合法权益
要细数被网络言论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例子,可以举出很多。中部某地级市的一名司法局局长张青(化名),就被类似的问题困扰多年。
几年以前,一篇题为《市司法局官商勾结为骗职工巨款,疯狂合演设骗、行骗、保骗、报复连续剧》的网帖开始出现在网络论坛上。此后几年,类似标题的网帖铺天盖地的出现,内容直指张青。
发帖人称,在2006年市司法局与某开发商“合作开发的一个职工住房项目”中,“官商勾结,关系工程设骗局,为将职工数百万购房款骗到手,演绎了一场纷繁复杂、波浪翻滚的设骗、行骗、保骗、报复连续剧”。
《法制日报》记者了解到,在发帖人向有关单位实名举报后,当地纪委对张青进行过多次调查,审计部门安排对张青所在的司法局进行过两次审计,均未发现问题。而该局近10名干部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均表示愿意为张青的清白作证。
然而,这一切结论均未能说服发帖人。时至今日,指责张青的网帖仍随处可见。“我个人名誉、单位名誉都受到极大的损害。”张青无奈表示。
“我们现在常常看到这样的现象,某个人说了一句话,大家就开始去人肉搜索他,这显然会侵犯被‘人肉’者的隐私。如果他本身不是一个公共事件的当事人,只是一个私人纠纷,你发动去谩骂、攻击、‘人肉’,就会侵犯他一系列合法权利,比如表达权、隐私权、名誉权。”沈阳告诉《法制日报》记者。
沈阳说,一些严重侵犯公民合法权益的言论,甚至会造成十分严重的后果。“英国就发生过很多网民骂一个小女孩的事情,最终导致小女孩自杀了,这是非常激烈地、极端地侵犯他人权益的行为。如果超出了当事人的承受能力,后果会很严重”。
造谣传谣冲击社会公共秩序
网络“谣言”因其传播迅速、范围广等特点,导致现实中的社会公共秩序一次次地受到严重冲击。发生在2011年的“抢盐风波”就是一个典型案例。
2011年4月1日,网友“渔翁”度过了十天的治安拘留期后,重归自由。
这名浙江省杭州市某数码市场的普通员工,于2011年3月15日10点多,在自家电脑上敲下一段不到50个字的消息,发在了几个QQ群上。超乎他想象的是,在此后的短短几个小时之内,这条消息夹杂着人们对核辐射的恐慌不胫而走。
一天以后,北京、广东、浙江、江苏等地发生食盐抢购现象。据官方分析,造成食盐抢购的原因一方面是日本地震海啸造成核泄漏,民间盛传含碘物品可以预防核辐射,造成部分民众盲目抢购囤积碘盐;另一方面,民众担心海水受到污染,以后买不到没有污染的食盐了,所以疯狂抢购囤积,一些不法商家甚至趁机提价牟取暴利。
2011年3月21日,杭州市公安局西湖分局发布消息称,已查到“谣盐”信息源头,并对始作俑者“渔翁”作出了行政拘留十天,罚款500元的处罚。
类似对社会公共秩序造成伤害的谣言事件还有很多:“蛆橘事件”让全国柑橘严重滞销;地震谣言令山西数百万人街头“避难”;响水县“爆炸谣言”引发大逃亡致4人死亡……
“网络言论对现实公共秩序产生冲击的途径,就是把线上的情绪扩散到线下。捏造一些事实后,在线下进行动员,这个危害性非常大。”沈阳说。
沈阳认为,要坚守公共秩序这条底线,关键还是要回到理性平和的轨道上来。一方面对网络传播的言论要有理性判断,另一方面不传播鼓励暴力的言论。
网络不能成为损害道德风尚平台
2012年11月24日,江苏教育电视台综艺节目《棒棒棒》请到了以暴露著称、红极一时的干露露以及其母亲和妹妹。在节目录制现场,干露露等三人在与观众互动问答环节中产生分歧,继而用极其污秽、肮脏的语言,谩骂观众及随后采访她们的媒体记者。
这段节目最终没有播出,但是却因为被发布到网络后,引起了广泛的关注。
清华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副院长陈昌凤在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她在看到干露露事件的新闻时,对媒体的表现感到十分难过,“媒体客观上给了这些丑恶内容以炒作的平台和机会”。
她所称的媒体,大多来自网络平台。而一家传统媒体的表现,则得到了她的赞赏。
“在该段节目录制前的十几分钟里,一家媒体正在采访干露露。当话题开始转向辱骂与攻击时,这名记者主动终止了这场采访。在事后发表的记者手记中,有这样的表述:我们的文章应该对外传达什么?是真善美还是假丑恶,我想,我们的媒体一定选择的是前者,即使不对后者进行鞭鞑,我们也不会为这些人提供展示其疯狂、谬误、可笑、丑陋形状的平台。 ”陈昌凤回忆。
传统媒体可以选择终止采访,电视媒体也可以选择不播出,但是网络平台要做出这样的选择,却十分困难。事实也证明,最终此类有伤道德风尚的内容,大多通过网络平台进行了传播。
不止于此。“在微博当中传播黄色图片、肆意侮辱网友、爆粗口,包括一些实名认证的人。”沈阳说。
他认为,随意有损社会道德风尚的言论得到传播和网络这一特殊平台有关,其危害也因此更大。“因为有公共传播性,尽管只有少量人这么做,但影响还是挺大的。在微博里你骂一句,你的粉丝就全部收到了,一转发就几百万上千万的人看见了。所以这条底线是一定要坚守的”。
互联网应努力追求信息真实性
“帮助转吧!求你了!李盟盟21岁,河南开封县陈留四中学生,今年高考565分。因县招办失职把她的志愿申请锁在柜子忘了提交,造成任何大学都上不成。李盟盟是农村孩子,为供其上学妹妹辍学打工,父亲打工摔断了腿。你的一次转发也许就能帮她改变命运!试试能否创造奇迹!”
2013年的7月6日早上,拥有167万微博粉丝的某位著名演员,在其实名认证微博上发出了这样一条消息。这条微博至少被转发31266次,评论5725次。
2010年的夏天,高考考了565分的李盟盟,因河南省开封县招生办工作人员的失误,未能成功报上志愿,几乎已失去上大学的机会。此事被放到微博上后,引起数十万网友关注、呼吁,并最终获得解决。
李盟盟因此而被称为“被微博改变命运的女孩”。但那时候的微博,在中国才刚刚兴起不久。3年发酵,微博用户早已不是当年的体量。这种变化体现在如今已经大三的李盟盟身上,则是这个当年曾扭转她命运的工具,如今已成为她正常生活里最大的一个骚扰。
在李盟盟事件得到解决后的三年里,几乎每到高考报考季,相同的求助信息就会被疯狂的转发。尽管大部分网友在转发这条微博时,是抱着善意助人之心的,但因其失去了真实性这一基础,它只能对当事人的生活造成无尽的干扰。
“真实性是最起码的,如果是突破真实这个底线,无论出于什么目的,话说得再漂亮,都不能接受。”谢春涛说。
参与了8月10日座谈的优酷土豆首席执行官古永锵在论坛上提出,互联网是一个追求真实、负责任的平台,但互联网的传播、转发、分享越来越快,一些信息尤其是不良信息很容易被放大。“这种情况下,我们每一个人在互联网上,除原创的信息要负责任外,分享、传播、转发都要负责任。”古永锵说。
沈阳认为,媒体微博、机构微博应该承担起更大的责任,尽可能地核实信息后再发布,不要把微博认为信息真实性要求没有这么高,因为微博的信息和传统类信息是互通的;政府部门也要加强信息公开。
“谬误通常比真相更甜美诱人。”辟谣网站“谣言粉碎机”负责人袁新婷此前在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时,对守住真实性底线做了恰如其分的评价,“我们的敌人并非谣言本身,而是人云亦云的思考方式,是不加反思的生活态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