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7-09 13:01
万丹苏丹国(Banten Sultanate ) ,又称下港,印度尼西亚巽他人在爪哇岛西部所建伊斯兰教王国(1552~1832)。16世纪起源于爪哇岛西部的万丹地区(今万丹省),1579年灭印度教巽他王国。其强盛时,领土包括整个爪哇岛西部大部分地区、苏门答腊岛的最南部的楠榜地区、婆罗洲西部的Landak 。
万丹国的创立者Sunan Gunung jati,同时也是井里汶苏丹国的创世人。他父亲是埃及哈桑王族后裔,母亲是印度教巽他王国的公主。有资料说Sunan Gunungjati就是打败葡萄牙人并占领巽他卡拉帕、后又率军灭掉巽他王国的法里塔汉(Fatahillah)。也有人认为这是2个不同的人物。下文假定2者为同一人。
自1521年起,淡目国素丹特林加纳执政以来,西爪哇的部分领土归属淡目伊斯兰教王国。后须门达刺一巴赛国的伊斯兰教传教师法里塔汉(本名苏南·古农·查提Sunan Gunung Jati,?~1570)从麦加朝觐后到万丹传播伊斯兰教,信众日增,成为西爪哇地区的伊斯兰教领袖,并娶特林加纳之妹为妻。
1527~1528年,法里塔汉以伊斯兰教圣战为号召,组织武装力量,领导万丹和巽他卡拉帕(即雅加达)穆斯林起义,两次击败葡萄牙人的入侵,杀死同葡萄牙人缔造和约的西爪哇印度教派国王,夺取政权,占领万丹地区,并拥有井里汶和雅加达属地。法里塔汉为淡目王国属侯。
1552年在巴章王国各领主内战之时,法里塔汉正式建立万丹国政权,并立其长子哈桑·丁(Hasanal-din,1556~1570在位)为嗣君。后法里塔汉隐退井里汶,建清真寺,培养门徒,专心致力伊斯兰传教事业。1556年哈桑·丁宣布万丹国脱离巴章国而独立,自称万丹国素丹一世,号称帕南巴汉,以万丹为都城。他扩建万丹港口,修建清真寺、学校、王宫和市场,筑造防御工事,万丹发展成为南洋各国商品交换的中心。在素丹帕南巴汉·优素福(Pangeran Yusuf,1570~1580在位)执政时,采取多种措施改变农村的原始耕作,兴修水利,扩大灌溉,开拓水田耕作,使农业得到发展,农民安居乐业。
1579年征服印度教帕查查兰王国(巽他王国),将其首都居民全部杀死,部分廷臣因为改宗伊斯兰教而保命,个别人逃到了森林,传说他们就是现在巴杜伊人的祖先。在素丹毛拉纳,穆罕默德(Mawlana Muhammad,1580~1596在位)6岁执政时,号称腊图·万丹,由首席大臣孟库布米辅政,伊斯兰教长老任太傅。孟库布米以素丹名义发号施令,励精图治,健全国家制度,加强中央政权,使万丹国.日益兴盛。王国经济发展,伊斯兰文化得到传播。万丹为国际性的商品贸易集散地,与中国、中南半岛、印度、波斯、阿拉伯和土耳其贸易往来频繁。
16世纪末,荷兰殖民势力开始入侵。
17世纪前期,万丹朝廷为争夺王位,多次发生内讧,在幼君执政时,多由摄政首相专权,各地动乱不断发生。原属地雅加达等相继独立,遭马打蓝国的军事威胁,国势转衰。
1684年,万丹沦为荷兰东印度公司属国,丧失独立。
1750~1755年,万丹穆斯林举行反抗荷兰殖民者的起义。
1832年荷兰殖民主义者灭万丹素丹国。
万丹国的政治制度沿袭淡目国,素丹下设参政会议,由贵族参加,作为素丹的咨询机构。政府曾一度设首相,总理全国一切政务,并设有各部大臣。地方由领主制度发展为帕提制(即以太守为地方行政长官的行省制)。
军队设陆军司令(称森纳帕提)和水师提督(称拉沙马拉),军事决策由素丹主持下的军事会议决定。农村村社在内地占优势。除王族和封建主外,有商人、自由民、农奴。从事主要劳动的为奴隶。
万丹国王室信奉伊斯兰教逊尼派教义,实行伊斯兰教法,伊斯兰教长老在宫廷参与国事。王国投巨资在主要城市兴建清真寺和宗教学校,以万丹和井里汶的清真寺最为著名。各地伊斯兰教长老封有领地和传教区。朝廷派出传教师赴各地传教,促进了伊斯兰教在西爪哇地区的广泛传播,万丹和井里汶成为伊斯兰学术文化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