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10-26 16:17
1993年4月一1996年7月,任天津电视台电视剧部副主任;
1996年7月一1999年4月,任天津电视台副台长兼电视剧制作中心主任;
1994年4月,任天津市广播电视局副局长兼天津有线电视台台长,天津市广播电视学会副会长,天津市电视艺术家协会副主席。
2007年,万克任天津广播电视电影集团管委会主任。
2017年9月,聘请为中国视协第六届顾问。
2015年1月,免去天津广播电视台台长、天津广播电视传媒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兼)职务;
2024年3月,据天津市纪委监委消息:原天津广播电视台党委书记万克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天津市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2024年10月,据天津市纪委监委消息:经中共天津市委批准,天津市纪委监委对原天津广播电视台党委书记万克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万克理想信念崩塌,原则底线失守,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违反组织原则,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职工录用工作中利用职权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活动安排;同他人共谋,侵占单位应得利润;权力观异化,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工程承揽、职工录用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万克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天津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天津市委批准,决定给予万克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职务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