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1-05 18:28
【有 效 期】48个月
【执行标准】进口药品注册标准J220000007
止痛消炎,舒筋活络,提神醒脑。用于肌肉疲劳,筋骨酸痛,跌打伤痛,风湿骨痛,舟车晕浪,伤风头痛,蚊虫叮咬。
【规 格】70毫升
治诸伤痛,先将痛处以温水洗净抹干,以少许本品涂于患处,然后轻揉数分钟。用于提神醒脑,将少许本品搽于额上或胸背。用于蚊虫叮咬,将少许本品搽于患处。
【不良反应】尚不明确
【禁 忌】两岁以下少儿及孕妇忌用。
1.本品为外用药,禁止内服。
2.使用本品时切勿触及口腔,眼睛等黏膜。皮肤破溃处禁用。
3.经期及哺乳期妇女、孕妇、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4.用药后若出现皮肤发红、瘙痒或其它不适等过敏反应时应停止使用, 并去医院就诊。
5.用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它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
【药物相互作用】如与其它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勿放置儿童可取得处,密闭置于阴凉处保存。
2021年1月12日,国家药监局于官网发的《关于修订关节止痛膏说明书的公告》提出,根据药品不良反应评估结果,为进一步保障公众用药安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决定对关节止痛膏说明书【不良反应】、【禁忌】和【注意事项】项进行统一修订。
《关于修订关节止痛膏说明书的公告》要求,所有上述药品的上市许可持有人均应依据《药品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按照相应说明书修订要求修订说明书,于2021年4月4日前报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修订内容涉及药品标签的,应当一并进行修订;说明书及标签其他内容应当与原批准内容一致。在备案之日起生产的药品,不得继续使用原药品说明书。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应当在备案后9个月内对已出厂的药品说明书及标签予以更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