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11-27 18:20
魏晋南北 朝以《史记》、《汉书》、《东观汉记》为三史。 唐 开元 以后,因《东观汉记》失传,乃以《史记》、《汉书》、《后汉书》为三史。见 清 钱大昕 《十驾斋养新录·三史》。《后汉书·郡国志序》:“今但録中兴以来郡县改异,及《春秋》、三史会同征伐地名,以为《郡国志》。” 唐 刘知几 《史通·补注》:“如 韩 、 戴 、 服 、 郑 钻仰六经, 裴 、 李 、 应 、 晋 训解三史,开导后学,发明先义,古今传授,是曰儒宗。” 清 唐孙华 《赠赵松一》诗:“六经贮巾箱,三史供点窜。”
到了宋代,在“十三史”的基础上,加入《南史》、《北史》、《新唐书》、《新五代史》,形成了“十七史”。明代又增以《宋史》、《辽史》、《金史》、《元史》,合称“二十一史”。清朝乾隆初年,刊行《明史》,加先前各史,总名“二十二史”。后来又增加了《旧唐书》,成为“二十三史”。从《永乐大典》中辑录出来的《旧五代史》也被列入。乾隆四年(公元1739年),经乾隆皇帝钦定,合称“二十四史”。并刊“武英殿本”。
在中国古代,“二十四史”被称为“正史”。“正史”这个名称见于《隋书·经籍志》:“世有著述,皆拟班、马,以为正史。”当乾隆皇帝钦定“二十四史”以后,“正史”一称就被“二十四史”所专有,取得了“正统”史书的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