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司都理欠司

更新时间:2022-05-13 17:44

都理欠司。设判官一人,负责清理在京及天下欠负官物的来往账籍,立限催收。这是一个专门负责清理债务的机构,其前身为三司勾簿司。据《宋史·职官志》:雍熙二年(公元985年),三司各置理欠(即理欠司)。咸平元年(公元998年),设勾簿司,掌勾销、整理文簿。景德四年(公元1007年)废。元丰改制后,都理欠司职掌划归比部。

机构简介

三司都理欠司宋三司所属机构。掌清理京城及各地欠负官物帐籍,立定际期催收。判司官一人,以朝官充任。元丰改制后,并归尚书户部。

参考资料

1:中国历代职官词典 中华博物http://www.gg-art.com/dictionary/dcontent.php?bookid=117&name=%C8%FD&bookdetailid=44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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