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9-12 16:23
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于1994年改制成立,1997年8月上市(sh:600116),是重庆市首家电力上市公司。2020年,公司实施重大资产重组,完成重庆区域地方配售电企业整合,规模效益和协同发展优势初步彰显,公司迈入高质量、快速发展新台阶。公司控股股东为三峡集团所属的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是一家拥有丰富的水利资源的水利发电企业,从事的水力发电、城乡电网改造建设业务,其主营业务属当前国家鼓励发展的产业。目前公司水电总装机容量为 75 万千瓦,2023年售电量达139.75亿千瓦时,公司已跻身“全国水利经济十强企业”,在重庆万州区公司市场份额则达95%。
重庆办公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金开大道99号升伟晶石公元11栋。
地址:重庆万州区高笋塘85号。
邮政编码:重庆:401120 ,万州:404000。
公司目前的主营业务为电力生产、供应,综合能源服务等业务。其中,电力生产、供应属于核心业务。
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有80余年产业进步历史。公司于1994年改制成立,1997年8月上市,为重庆市首家电力上市公司。公司主要从事发、供电业务,是一家集电力开发、多种经营为一体的企业集团。公司现有在岗员工2200余人,拥有2个分公司,7个全资子公司,5个控股子公司和3个参股企业。水利部综合事业局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1年7月采用定向募集方式成立,2011年7月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1997年8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 1999年3月,重庆国能投资有限公司(原名重庆市水利电力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接受公司原第一大股东重庆市万州电力总公司所持有的公司3,362万股国家股,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
2006年4月,水利部综合事业局的全资子公司新华水利水电投资公司通过公开竞拍的方式持有公司700万股股份,加上水利部综合事业局负责管理的水利部综合开发管理中心持有公司3,273.60万股国家股、水利部综合事业局的控股子公司中国水务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公司369.60万股股份,三家单位合计持有公司4,343.20万股股份,超过第一大股东重庆国能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公司的股份。水利部综合事业局成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2006年12月8日,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关于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有关问题的复函》(国资产权[2006]号1491号),批准同意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2006年12月11日公司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利用资本公积金向流通股股东转增股本进行股权分置改革的议案》。公司以当时的流通股本57,992,000股为基数,用资本公积金向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流通股股东转增股本,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股获得6股的转增股份,资本公积转增34,795,200股。 截止2007年12月31日,公司的总股本为209,563,200.00元,其中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为59,761,680.00元,占28.52%;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为149,801,520.00元,占71.48%。
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合计3,486人,控股股东: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公司现有总资产230亿元,总股本20.675亿股,拥有鱼背山、双河、赶场、长滩、瀼渡以及在建的杨东河等水力发电站和沱口火电厂等直属电站,并控股向家嘴水电站、奉节康乐发电厂。拥有变电站30余座,并与巫溪、湖北恩施和重庆电网联网,已形成“日”字形110千伏骨架网络,可实现110千伏环网运行。公司年售量约10亿千瓦时,在万州区占90%的供电市场份额,是三峡库区重要的电力负荷支撑点。
公司一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努力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目前,公司已经形成了权力机构、决策机构、监督机构和经营层之间权责明确、运作规范、相互协调、相互制衡的治理机制,建立健全了适合公司自身发展要求并且行之有效的制度体系,保障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策权和监事会的监督权得到有效实施,确保了经营班子高效开展经营管理工作,公司治理实际状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如下表。
紧扣配售电、综合能源、新能源三大业务,持续夯实存量配售电产业,积极打造四大产业发展平台,稳步推进产业延伸,建成“以配售电为基础的一流综合能源上市公司”。
力争到 2025 年,公司销售电量将超过 1,000 亿千瓦时(其中市场化售电 800 亿千瓦时),总资产超过 320 亿元,营业收入超过 150 亿元。
深耕广拓,规模化发展配售电业务。做深做透现有配电业务、抓好存量资产提质增效。大力开展市场化售电业务,积极开拓新增配电业务,推进配售电业务向外拓展。
突出优势,特色化拓展综合能源业务。依托配售电业务基础,发挥产业协同作用,扎实开发综合能源市场,加强储能等新技术储备和新业态研究,提升方案制定能力和项目实施能力。
精准布局,差异化开拓新能源业务。以“自营”和“新能源项目增值服务”为重要方向发展新能源业务,探索新能源业务“差异化”发展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