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07 20:23
三星火灾海上保险公司, 是韩国成引立较早的保险公司之一。1958年2月经三星集团收购,成为三星集团系列公司之一,1993年10月, 正式更名为“三星火灾海上保险公司”。三星火灾海上保险公司总部设在韩国汉城市。经韩国政府批准,1958年8月三星火灾海上保险公司在国内首次取得经营海上保险业务的经营权,1969年6月被允许不经过国内再保险公司而直接与国外再保险公司进行再保险业务,两年后与11家外国保险公司签定了再保险协议。
三星财产保险(中国)有限公司原名为三星火灾海上保险(中国)有限公司,是韩国三星火灾海上保险公司在中国设立的具有法人资格的独资财产保险公司。隶属于韩国三星集团。母公司是韩国最大的财产保险公司,具有60年的经营历史,连续多年获得Standard & Poor’s以及A.M.Best等机构A+(Stable)的评级,并于2011年荣升至A.M.Best最高评级A++。
凭借在中国的稳健经营基础,2005年 4月,三星财产保险(中国)有限公司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006年8月,在北京设立了其第一家分公司,并于2008、2009、2011年分别设立了深圳、苏州、青岛和天津分公司。努力实现成为外资保险公司中销售网络分布最广、销售平台最大的保险公司,公司在2010年6月开始进入汽车保险市场。2011年,共实现保费收入7572万美金,较上年增长26%。
凭借雄厚的资本及优秀的经营成果,公司在08至11年连续多年获得美国标准普尔财务实力A评级;并被《金融时报》连续两年评选为“年度最佳外资财险公司”。
公司将不断发扬“以客户为中心,挑战世界,创造未来”的三星精神,更好贯彻本地化经营方针,努力成为中国最佳的保险服务公司。
为把三星财产保险建设成为国际化的超一流企业,三星财产保险坚持以人才和技术为基础,创造最优的产品和服务,为人类社会做出贡献的经营理念。
为此,三星财产保险全体员工应该遵循‘人才第一、最高指向、引领变革、正道经营、追求共赢’的核心价值体系。
而且,我们应该遵守法律和伦理,发挥企业的作用,履行企业应承担的责任。鉴于此,我们制定了本经营原则,三星财产保险全体员工应严格遵守并积极实践。
遵守法律和伦理
尊重个人的尊严和多样性○ 尊重所有人的基本人权○ 不允许任何强制劳动、剥削工资及雇佣童工等情况○ 对顾客、员工等所有利益相关者,不得有国籍、种族、性别、宗教等歧视遵守法律和商业规则,进行公平竞争○ 遵守国家及地区的各种法规,尊重国内外金融保险市场的竞争次序,以正当方式进行竞争○ 严禁以违背商业法则通过不正当的方式获取利益○ 在进行业务活动时,禁止收受具有价值性的礼物和贿赂等通过正确的会计记录,保持会计的透明性○ 为使所有利益相关者客观地理解经营活动,应准确地记录和管理公司的所有交易往来○ 遵守各国相关的会计法则及国际会计准则○ 依法披露公司财务变动等经营上的主要事项及企业信息不参与政治,保持中立○ 尊重个人的政治参与权,但在公司内不得进行政治活动○ 不得将公司的资金、人力、设施等用于有政治目的的活动○ 不得提供非法捐赠
保持廉洁的组织文化
在所有业务活动中,公私分明 当公司利益和个人利益发生冲突时,将公司的合法利益置于首位,不得利用公司财产和自己的职位为个人谋求私利,禁止挪用公款等不正当行为○ 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获取的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等活动尊重并保护公司和个人的知识产权未经事先许可,不得泄露公司内部的知识产权和机密信息,尊重他人的知识产权,不得有无端使用、剽窃、发布、变更等构成侵权的行为○ 在进行业务活动时,禁止收受具有价值性的礼物和贿赂等构建健康的组织氛围,禁止一切危害健康的同事关系的性骚扰、金钱交易、暴力等一切言行,禁止形成破坏组织内部和谐的帮派或组织,构建以彼此信任和沟通为基础的共存共赢的劳资关系
遵守顾客,股东,员工
顾客满意是经营活动的首要任务, 适时提供符合客户需求和期望的产品和服务○ 以真诚的心和亲切的态度对待顾客,诚恳地接受顾客的不满和建议○ 尊重并保护顾客的名誉和信息追求以股东价值为核心的经营○ 通过合理的投资和经营效率的提高,使股东长期受益○ 通过稳健的经营创造稳定的收益,提高企业的市场价值○ 尊重股东的权利、合理要求及建议为提高员工的生活质量而努力○ 为所有员工提供同等的机会,根据能力和业绩提供平等的待遇○ 鼓励员工进行自我开发,积极支持员工提高业务能力○ 构建自律、创意的工作环境
重视环境,安全,健康
追求绿色经营○ 遵守与环境保护有关的国际标准、法律及内部规章制度○ 在所有经营活动中,不断地为保护环境而努力○ 积极引导资源再利用重视人类的安全和健康○ 遵守与安全有关的国际标准、相关法律及内部规定等○ 遵守安全守则,构建愉快的工作环境,预防安全事故发 ○ 努力不提供危害人类健康和安全的产品和服务
履行国际企业的社会责任
作为社会公民的一员,忠实履行其基本职责○ 作为社会的一员,履行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尽全力提高社会对公司的信任○ 努力构建稳定的雇佣体系,诚实履行纳税义务尊重当地的社会文化特征,实践相生经营○ 尊重各地区的法律、文化和价值观,为改善提高各地区人民的生活质量而努力○ 通过在研究、艺术、文化、体育等各领域开展公益活动,谋求社会的健康发展○ 积极参与志愿者活动、灾区救济等社会慈善活动构建与合作企业共存共赢的关系○ 与合作企业在相互信任的基础上形成互惠关系,视合作企业为战略伙伴○ 通过合法支援方式加强合作企业的竞争力,追求共同发展。
2011-09 三星财产保险(中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成立
2010-05 公司名变更为三星财产保险(中国)有限公司
2009-01 三星火灾海上保险(中国)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成立
2008-08 三星火灾海上保险(中国)有限公司苏州分公司成立
2008-01 三星火灾海上保险(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成立
2006-08 三星火灾海上保险(中国)有限公司北京公司成立
2005-04 三星火灾海上保险(中国)有限公司成立
2003-05 三星火灾海上保险公司青岛代表处成立
2001-04 三星火灾海上保险公司上海分公司成立
1994-04 三星火灾海上保险公司北京代表处成立
三星火灾海上保险公司曾数年荣获韩国保险监督院的最高信用等级(AA),并于2000年9月,被美国权威性专业信用等级评价机构A.M.BEST公司评为“A”级,2000年12月,又被美国权威专业信用等级评价机构标准普尔公司评为“A”级,均反映了在韩国三星火灾海上保险公司具有的资金雄厚、分散风险能力强的优势。
2002年10月1日,A.M Best再次授予三星火灾的信用等级。
同时,三星火灾在S&P信用评价中,连续3年获得A级。在美国Standard & Poor’s进行的信用评价考核中, 三星火灾在财务健全性及信用方面获得了等级。
2002年10月22日,在新加坡发行的Asia Insurance Review 中,获得了财产保险公司部门的大奖。此项大奖于1997年制定并以进军亚洲市场的各家保险公司为对象授予该项大奖。
三星火灾海上保险公司主要经营的业务范围为:火灾保险、海上保险、航空保险、伤害保险、运输保险、赔偿责任保险、汽车保险、其他各种损害保险、其他各项险种的再保险。三星火灾海上保险公司坚持为客户提供最好的险种和最快捷的服务。为了适合现代生活的需要,推出了“年金综合保险”、“千万司机保险”,这两类保险覆盖了ro种最常见的交通事故,同时提供各种与汽车有关的服务,如提供免费拖车服务。该险种费率较低,服务范围广,到期时有安全返还,成为公司最著名的险种。除这些项目外,为满足客户的特殊需要还开发了“中介保险”、卫星发射保险”、“商务综合保险”、“专业责任保险”。
三星火灾海上保险公司的服务系统包括:个人年金综合服务,它可以给在海外旅行的客户提供贷款;机动车综合保险,它提供紧急救助,免费定期检查;高技术服务,包括自动传呼和传真通讯;融资服务;信用卡服务;提供风险评估;索赔程序信息服务。
在营业方面,三星火灾海上保险公司已经取得在韩国个人年金保险市场的早期主导地位,在长期储蓄性保险市场上,其市场占有率从1.7%提高到22%。
三星火灾海上保险公司总部下设13个部,即行政支援部、承保理赔部、机动车保险部、险种设计部、江北本部、江南本部、江原本部、江西本部、京仁本部、忠清本部、湖南本部、大邱本部、釜山本部。
在海外,三星火灾海上保险公司在欧洲建立了分公司,在美国设立了分店,还在东京、雅加达、伦敦、纽约、北京、胡志明市等地设立了代表处。与世界知名的保险公司保持着密切的联系,同17个国家23个保险公司有合作关系,为成为世界知名的损害保险公司奠定了基础。
三星火灾海上保险公司非常重视与中国人民特别是中国保险界的亲密关系。1990年,三星火灾海上保险公司即与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建立了“Cla汕SetthngAgent”的关系。1992年韩国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正式外交关系后,两国间政治、经济、社会、文化交流迅猛发展,三星火灾海上保险公司迎来了以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副总经理为首的代表团,就双方关心的问题讲行了广泛的交流,积极寻求合作方案,双方签定了“supportandServiceA笋e-meni”。1993年,两公司携手处理了犯件索赔事件,为双方客户提供了良好的服务。随着经济交流的多元化趋势,中韩两国间保险方面的合作与交流显得尤其重要。1995年4月,三星火灾海上保险公司设立了北京代表处,19%年又在上海设立了代表处,积极致力于中韩两国间的经济合作与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