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5-30 20:59
“三晋学者支持计划”是山西省高端创新型人才培养引进工程项目之一。该计划自2011年起,利用10年左右时间,在全省设立“三晋学者”特聘教授岗位,招聘一批学术造诣深、发展潜力大、具有领导本学科保持或赶超国内外先进水平的“三晋学者”特聘教授,带动一批特色优势学科的发展,提升自主创新能力,研发产业发展需要的关键技术,为推动山西省的转型发展和跨越发展提供高层次拔尖创新人才。2012年,山西省批准在高等院校首批设置“三晋学者”特聘教授岗位60个,有效期三年。“三晋学者”特聘教授分为一、二级岗位,一级岗为院士,每届聘期五年。
为提高山西省高等教育竞争实力和科技创新能力,山西省2012年年批准省内有关高校设置首批“三晋学者”特聘教授岗位。2012年8月27日,实现省公示首批“三晋学者”特聘教授候选人名单,山西大学、太原理工大学等4所高校推荐15名候选人接受社会评议。“三晋学者”特聘教授(专家)聘期五年,聘期内享受岗位津贴,并资助一定数额的科学研究经费。“三晋学者”特聘教授(专家)分为一、二级岗位。
一级岗位要求为院士,从入选当年开始,山西省财政发给每人每年岗位津贴40万元。在山西安家的,山西省专项资金给予每人200万元安家补助,并一次性资助科研经费500万元。
二级岗位要求为国家、省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和省特色重点学科带头人、方向带头人或国家重点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省重点技术中心带头人以及省重点产业领军人,并有一项国家科技奖励或教育部人文社科二等以上奖励的第一获奖人;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973”计划、国家重大科学研究计划首席科学家等,山西省财政发给每人每年岗位津贴20万元、一次性资助科研经费200万元。
根据《山西省“三晋学者”支持计划实施办法》和《关于开展山西省“三晋学者”支持计划的通知》精神,经省教育厅、省人社厅、省财政厅、省科技厅组织专家评审、公示,山西省“三晋学者”支持计划领导组批准王海等16名教授(专家)为山西省“三晋学者”特聘教授(专家)。 “三晋学者”由设岗单位聘任,聘期从2013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各设岗单位要按照《山西省“三晋学者”支持计划实施办法》尽快完成岗位聘任、工作目标制定等项工作,重视对“三晋学者”的日常管理、考核,为他们创造优良的工作条件和环境。“三晋学者”岗位津贴及科研项目经费由省财政厅下拨至设岗单位,设岗单位按《山西省“三晋学者”支持计划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2013年3月31日前,设岗单位要将岗位建设目标、年度实施计划以及经公证机关公证的聘任合同分别报省教育厅、省人社厅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