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1-14 11:45
三来一补是“来料加工”、“来件装配”、“来样加工”和“补偿贸易”的简称。来料加工指外商提供原材料,委托我方工厂加工成为成品。产品归外商所有,我方按合同收取工缴费。确定工缴费时,需要考虑国内的收费标准、自身的成本、国际上的价格水平、委托银行收款的手续费,以及是否支付运费和保险费。来料加工应规定制成率,用料定额包干。如果外商同时提供了生产设备,其价款从工缴费中扣除; 来件装配指外商提供零部件和元器件,并提供必须的机器设备、仪器、工具和有关技术,由我方工厂组装为成品。
三来一补指来料加工、来样加工、来件装配和补偿贸易,是中国大陆在改革开放初期尝试性地创立的一种企业贸易形式,它最早出现于1978年。1978年7月,东莞县第二轻工业局设在虎门境内的太平服装厂与港商合作创办了全国第一家来料加工企业——太平手袋厂。“三来一补”企业主要的结构是:由外商提供设备(包括由外商投资建厂房)、原材料、来样,并负责全部产品的外销,由中国企业提供土地、厂房、劳力。中外双方对各自不作价以提供条件组成一个新的“三来一补”企业;中外双方不以“三来一补”企业名义核算,各自记账,以工缴费结算,对“三来一补”企业各负连带责任的。
随着中国制造业的逐渐发展,2000年后,由于中国政府对“三来一补”企业的政策始终没有发生变化,没能引导企业的利益结构发生变化,因此“三来一补”的企业结构显现出越来越多的问题,逐渐不适应中国加入WTO后的发展。例如:1.较多“三来一补”企业对中国政府“出口退税补贴”依赖较大而不注重外销利润的获取,如耐克鞋、阿迪达斯鞋的出口价格只有40~50美元,而外商卖到国外市场后销售价达到90~120美元,巨额利润悉数由外商获得;2.不少“三来一补”企业中的中方股东逐步将经营管理权放手交到外方股东手中,缺乏创建自主品牌和“本地化”“国产化”的动力;3.企业在雇用员工方面违背中国劳动政策低价雇用员工,较多企业甚至不能提供基本的劳动保护,使得大量内陆到珠江三角洲打工的年轻人身体得上“职业病”甚至遭受终身的损伤;4.对环境的破坏严重;5.“三来一补”企业将产品超低价销售给外商引发外国政府征收巨额惩罚性关税。
补偿贸易是指国外厂商提供或利用国外进出口信贷进口生产技术和设备,由我方企业进行生产,以返销其产品的方式分期偿还对方技术、设备价款或信贷本息的贸易方式。
“三来一补”企业,是指进行来料加工、来样加工、来件装配和补偿贸易之企业。“三来一补”企业是由中国的企业法人与外商签署合作合同,并由中方的名义设立的工厂营业登记,该工厂并非企业法人,也非有限责任公司。
三来一补设立条件
1、不要求注册资本
2、合作双方必须是企业法人机构
3、外方未曾有抵触中国法例的不良记录
4、有固定、独立的注册地址或经营场所
5、有明确的经营范围
三来一补的登记程序
1、政府审批
2、注册地址消防合格许可审批
3、环保审批
4、工商登记
5、组织代码登记
6、税务登记
7、外汇登记
8、海关登记
三来一补的文件资料
1、股东之商业注册登记文件
2、银行资信证明
3、登记场地之合法使用证明,包括房地产证或租赁物业之租约
4、负责人或经理之履历与身份证明文件
6、其他相关的注册登记要求文件、资料